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28.2461%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 179,080.5266 万元。经审慎判
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于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80%。
本次交易项下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