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再资源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环”、“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808 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993,891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3.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2,299,962.48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 用 10,442,541.04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5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 年年报数据更新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 现计划投
序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 入募集资 调减金额
号 资
金 金
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
目(一期)
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
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
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
项目
合计 109,202.81 94,835.49 87,185.74 7,649.75
三、本次现金管理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并且正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在此期间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仍然可能存在暂
时闲置的情形,为**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
资回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
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且满足下列条件:
(三)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使用。
(四)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风险管控措施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风险较小,
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集资金使用效益,提
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
此,同意该事项。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京奇 漆宇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