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
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 号),公司**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7,631.18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518.82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4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34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5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数量为 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扣除发行费用 15,462,700.00 元(含
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37,3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10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万元)
合计 119,624.00 80,350.00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万元)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癌 III 期临
床试验项目
合计 57,608.72 5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已到期,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或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
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督。
用于质押。
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
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微芯生物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