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2
元/股调整为 21.7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
量约为2,304,14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调整后
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52,073股,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3月26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浙
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浙江海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2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成交价为20.0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9.92元/股,成交总金额431,25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回购价格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1.7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