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号
内蒙古**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内蒙古**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
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
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包头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
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内蒙古**机械集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
内蒙古**机械集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支行
内蒙古**机械集团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
内蒙古**机械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
内蒙古**机械集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
内蒙古**机械集团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将节余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公司在光大银行包头支行开立的用
于“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250188000068228)的
资金已按规定**转出。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
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