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公司对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9,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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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小雁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
权。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24)。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事宜。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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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
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再具备激励**,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 1,148,35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类别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减
(%)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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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股份 2,766,750 1.13 -119,000 2,647,750 1.09
**售条件股份 241,248,950 98.87 0 241,248,950 98.91
总计 244,015,700 100.00 -119,000 243,896,700 100.00
注:1、因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授予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再具备激励**,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9,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
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9,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前述11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
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电魂网络本次回购
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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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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