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 44 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
“标的公司”)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
易信息**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8 日,为确保公平信息披
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谨慎自查,本
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该期间创业板指数以及同行业板块
波动情况如下:
**发布前第 21 个交易日 **发布前第 1 个交易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3 月 7 日) 日(2025 年 4 月 7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62.53 40.04 -35.97%
创业板指数(399102.SZ) 3,032.96 2,406.05 -20.67%
申万消费电子零部件及组装指数
(850854.SL)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5.30%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1.55%
公司股价在**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为-35.97%;剔除同期大
盘因素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
连续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11.55%。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
**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
息**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
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敏 温 波 宋 平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