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4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3.9134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187.8136 万股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 47.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3)授予价格(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 97.40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2.21 元/股。
(4)激励人数:包括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中**授予 257 人、预留授予
(5)**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首
性股票**个归属期 次/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首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首
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预留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本激励计划**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均为 2023-2025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1)2023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3.92 元/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个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归属期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以 2021 年研发投入为基准,2023 年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1)2024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4.42 元/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二个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
归属期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以 2021 年研发投入为基准,2024 年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
(1)2025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5.62 元/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三个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0%,
归属期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以 2021 年研发投入为基准,2025 年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①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中每股收益指标,以归母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据。每股收益=归母扣非净利润
/公司总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
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做调整,以 2022 年底公司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研发投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对标企业出现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异动,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部分样本。
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华海清科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专用设备制造
业”,本激励计划从中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
公司共 25 家作为对标企业样本,如下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本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个人业绩考核年度均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员工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考评结果划分为 A(**)、
B(**)、C(良好)和 D(不合格)四个**。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
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75 0
公司层面对应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激励对象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数量。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1)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国资监管部门对本次激励计划备案同意
的批复,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全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调整后) (调整后) 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 2023 年 7 月 6 日 43.255 元/股 416.9561 万股 257 105.8518 万股
预留授予 2023 年 10 月 27 日 45.422 元/股 105.8518 万股 91 0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93.9134 万股,并
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31 名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
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个
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在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其他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激励对象均满足 12 个月以上
以上的任职期限。 的任职期限,符合归属条件。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个归属期对应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
(1)2023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3.92 元/
师报字2024第 ZB10625 号),
考核期内:
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个 5.70 元/股,且高于对标企业
归属期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核指标。
(3)以 2021 年研发投入为基准,2023 2、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年研发投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2,507,991,057.37 元,相较
注:①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中每股收益指标,以归母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 于 2021 年 的 增 长 率 为
据。每股收益=归母扣非净利润/公司总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11.60%,且高于对标企业 75
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算每股收益时, 分位值, 符合该项业绩考核指
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做调整,以 2022 年底公司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标。
②上述“研发投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3、以 2021 年研发投入为基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准,2023 年研发投入增长率
③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化,
对标企业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 为 154.74%,符合该项业绩考
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异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剔 核指标。
除或更换部分样本。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授予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个人业绩考核年度为 计划**授予的 257 名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员工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2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考评结果划 放弃而不具备激励对象**;
分为 A(**)、B(**)、C(良好)和 D(不合格)四个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
级。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确定激励对 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个
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人层面归属的标准系数为
考核结果 A B C D 0.75;剩余 218 名激励对象个
标准系数 1 0.75 0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B
由此,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标 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的标准
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 系数为 1。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 务 限制性股票 获授予的限制性
数量(万股)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小 计 18.5905 4.6475 25.00%
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合计 227 人) 361.7674 89.2659 24.67%
**授予合计 380.3579 93.9134 24.69%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31 名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9134 万股。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除 26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23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3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9134 万股,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
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证券法》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为
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手续,且须依照《公**》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
续手续。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