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是**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截至目前,立信拥有 A 股上市公司 770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瑞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如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等进行了关注确认,明确了审计相关
的责任。
公司审计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发表意见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立信出
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和依据,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并明确表达了各自的意
见。
审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完成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材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完成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材料》发表了否定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2
号)。对公司 2024 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
字〔2025〕第 ZA12833 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立信的工作,但是对于立
信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不同的意见:
司经营层、各子公司已与立信进行了必要且充分的沟通,按照立信的要求向其
提供了完整的年度审计所需资料,并根据立信的审计要求进行积极配合。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共 70 批次涵盖 14,553 份文件的备审资料,组织境内外管理团队
和相关人员的 50 次访谈配合,为会计师现场抽样核验 376 口井的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
公司按照境内外会计准则、行业惯例和近十年一致的管理实践,提供了油
气资产详细清单或资产台账,以及 2024 年度确认营业收入所需要的矿产所有人
的矿产特许权使用费明细表和小权益方开采利益分配明细表,作为会计师选取
测试项目的总体。公司亦按照立信的抽样要求,配合提供了油气资产样本资料,
配合完成了样本现场盘点,提供了**油气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收款证明,
提供了土地所有者和小权益方样本的付款记录。立信在没有提出其他要求和提
出或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情况下,罔顾事实,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缺乏作为第
三方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的客观、公正性和职业道德,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5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司经营层、各子公司已与立信进行了必要且充分的沟通,按照立信的要求向其
提供了完整的年度审计所需资料,并根据立信的审计要求进行积极配合。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共 70 批次涵盖 14,553 份文件的备审资料,组织境内外管理团队
和相关人员的 50 次访谈配合,为会计师现场抽样核验 376 口井的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
公司按照境内外会计准则、行业惯例和近十年一致的管理实践,提供了油
气资产详细清单或资产台账,以及 2024 年度确认营业收入所需要的矿产所有人
的矿产特许权使用费明细表和小权益方开采利益分配明细表,作为会计师选取
测试项目的总体。公司亦按照立信的抽样要求,配合提供了油气资产样本资料,
配合完成了样本现场盘点,提供了**油气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收款证明,
提供了土地所有者和小权益方样本的付款记录。立信在没有提出其他要求和提
出或采取其他替代程序的情况下,罔顾事实,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缺乏作为第
三方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的客观、公正性和职业道德,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始终保持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子公司管理制度》虽然对部分规定进
行了删改、调整,但相关条款修订并未实质削弱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等规范文件构
成的制度体系得以实现的,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既依据**法律法规
和行政规章制定,还考虑了境外子公**律环境差异的现实因素,因此,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修订的《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并不会导致新潮能源的控
制环境以及与子公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5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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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