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天津天保财务
有限公司办理存、**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等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维
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章 风险处置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条 公司成立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由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
包括财务管理部、审计风控部、成本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
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
范及处置工作,财务管理部负责风险处置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条 存、**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
理: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判断风险的严
重程度,对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部负责风险的防范和处置的具
体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风控部、成本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等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
措施,相互协调,共同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风控部、成本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等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并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相关单位及监管部
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实时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风控部、成本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等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做
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及蔓延,将相关风险降到**。
第二章 风险评估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三条 公司建立存、**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
领导小组以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应充分关注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加强风险的评估管
理。
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金
融许可证》和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
报告。
第五条 领导小组应在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前,
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编制风险评
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领导小组应至少每半年编制一次存、
**等金融业务的定期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度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主要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理办法》合规运营及指标符合的情况;
限于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风险评估意见。
第六条 一旦发现财务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存款风险,各责
任部门和人员应采用临时报告的方式,向领导小组、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七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等金融业务期间,财
务公司出现下列**一种情形时,公司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董事或**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单位与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相关情况,否则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按情
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八条 风险处置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督促财
务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
进驻现场调查发生风险的具体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
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判断财务公司的应对措施是否得当,如经
领导小组研究认为,风险事项不会对公司存、**等金融业务的
安全形成重大影响,且财务公司的应对措施得当的,视为轻度风
险,在履行披露义务的同时,持续关注并要求财务公司定期反馈
风险处理的情况,直至相关风险**。如经研究认为风险事项严
重,或财务公司的措施不足以**对公司存、**等金融业务形
成的安全隐患的,视为高度风险,应及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并
落实风险化解的具体措施和责任。
第九条 风险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保以最快速度化解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风险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事项的情况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应急处置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
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
险扩散和蔓延。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收回**本息;
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存、**等金融业务的突发性风险平息后,领导
小组应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
高抗风险能力,并重新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调整存、**
比例。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应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
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如
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则应采取行动撤出**存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