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
告编号:2025-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公司于
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朱震敏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
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
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技进出口”或“交易对方”)持有的中技
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江苏”或“标的
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实施本次交易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技江苏
中技江苏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中技江苏100%股
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中成进出口
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技江苏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股东**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25]**07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标
的资产评估值为11,536.57万元,考虑评估基准日后中技进
出口对标的公司实缴出资3,609.7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
标的资产作价确定15,146.2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交易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中技江苏 100%股
权
合计 15,146.29 13,535,55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技进出口,发
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发行股
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
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
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选取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13.99 11.19
前 60 个交易日 14.03 11.23
区间选取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120 个交易日 14.96 11.97
注:“交易均价的 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确定为11.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价
格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
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
公司无需支付,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11.19元/股计算,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表所示:
序 交易金额 发行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
号 (万元) (股)
中 技 江 苏 100% 股
权
合计 15,146.29 13,535,558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
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前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
而取得的股份由于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若交易对方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
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后续锁定期要求将按照**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登记日前的****
利润/亏损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登记日后的全体股
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过渡期间指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
(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
的期间。过渡期间损益指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因盈利、
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并口
径)的增加/减少。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亏损由交易对方
补足,收益由公司所有。双方同意于交割日后90日内对标
的公司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交割审计基准日确定后,
由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
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
的损益之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涨跌
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引入发
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公司审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含当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证监
会注册前(不含当日)。
(4)调价触发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
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深 证 综 指 ( 399106.SZ ) 或 证 监 会 批 发 行 业 指 数
(883156.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数涨幅超过20%,且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
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董事会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超过20%。
深 证 综 指 ( 399106.SZ ) 或 证 监 会 批 发 行 业 指 数
(883156.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数跌幅超过20%,且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
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董事会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2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
价基准日为**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公司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
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
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调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
行调整。
(7)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
整,则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1)业绩承诺期间
根据公司与中技进出口(以下称“业绩承诺人”)签
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当年起的连
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
年),如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5年内实施完毕,
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如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随之
顺延,即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6年内实施完毕,
则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度、2027年度和2028年度,以此类
推。
(2)业绩承诺金额
根据《评估报告》,中技江苏100%股权(以下称“业
绩承诺资产”)价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针对业绩承诺
资产,业绩承诺人承诺,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各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双方同意根据
标的公司《评估报告》评估值所依据的业绩承诺期内的净
利润情况为参考,协商确定业绩承诺资产在相应年度对应
的承诺净利润数如下:
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5年实施完毕,业绩承
诺人承诺,业绩承诺资产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各会
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015.66万元、
于2026 年实 施完毕 ,业 绩承诺 资产在 2026 年、 2027 年及
(3)业绩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决定并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
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
资产于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业绩数与承诺业绩数差异情况
以该专项审核报告载明的数据为准。
中技江苏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为中
技江苏当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鉴于资产评估机构在对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预测时未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经营的影响,为保护公司股
东利益,业绩承诺方承诺在计算业绩承诺期内的每年度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时,根据标的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的金额和时间,按照同期一年期银行**基准利率扣除标
的公司因使用募集配套资金而节省的财务费用支出计算。
(4)业绩差异的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
的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业绩承诺人
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的股份向公司补偿,股
份补偿不足时,以人民币现金补偿。业绩承诺人承诺不通
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通过本次交易
获得的公司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
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
人作出明确约定。
(5)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由公司决定并聘请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收益法评估资产的减值情况
应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经减值测试,如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
承诺资产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
行价格 业绩承诺人已就业绩承诺资产补偿现金总额),则
业绩承诺人应当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另行向公司进
行补偿。
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等于业绩承诺资产评估价
值减去业绩承诺资产期末评估价值后的金额并扣除业绩承
诺期间内业绩承诺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人应优先以股份另行补偿,如果业绩承诺人
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
金进行补偿。
(6)补偿上限
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
额与期末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
价15,146.29万元,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业绩承诺人就
业绩承诺资产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及其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对应获得的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股份数。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
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
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
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
(2)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
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按照**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发行时点由公司和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140.00万元,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
票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
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价格作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也
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发行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方式转让。股份锁定期
限内,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发行
对象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或**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根据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利润/亏损,由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标的公司通
用技术东莞基站节电服务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通 用技 术东 莞 基
项目
合计 18,840.00 15,14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
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
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先行用于上述募集
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
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
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项
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
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于
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
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尚
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并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编制了《中成进出口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于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同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
的 及 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技进出口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中技进出口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通用技术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持有中技进出口100%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中技进出口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
组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
为:
根据标的资产及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
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近36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
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本次交易亦不导致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
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
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
定程序的**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
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 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情形的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
形,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不存在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
波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
布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
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针对本次交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成进
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5)
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股
东**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
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
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
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
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
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
评估机构;
(6)聘请北京汉鼎科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本
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
明》。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告>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
定,就本次交易,公司编制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
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67号)。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
(2025)0100015号),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改善,不存在因本
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为了充分保护公司
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了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的相关措施。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
**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
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 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分红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
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2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
方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象为中技进出口。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成套
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持有
公司39.79%的股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技进出口与中
成集团均受通用技术集团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技进出口与公司控股股东中成集团
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交易将导致中技进出口及其一
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中技进出口已承诺因本次交易
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中
技进出口认购本次交易项下公司发行的股份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发
出要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重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
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
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方案、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具体决定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
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
他一切事项;签署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本次交
易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
登记、过户以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办理本次交
易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而修改本次重组方案,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按照证券、国有资产、反垄断及所有监管部门的
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重组的相关申报文件。
(4)按照证券、国有资产、反垄断及所有监管部门的
要求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调整,
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如需)。
(5)根据深交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提出的反馈
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
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
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
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并答复监管部门的问询或
反馈意见。
(6)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深交所审核及**证
监会注册情况及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
的具体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负
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交
易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资产交割
前后或过程中,根据经营管理或业务开展等实际需要,对
标的资产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管理层级等进行规划、
部署、划转等内部调整(如需)等。
(7)负责聘请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
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8)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披露事宜。
(9)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重组相关
各公司的证券和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10)本次交易实施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
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交易方案难
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
形,酌情决定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或者部分的延期、中
止或终止。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12个月内
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对本次交易
的注册批复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
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
《关于召开二�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