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晶科技 股票代码:001269
可转债简称:欧晶转债 可转债代码:127098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内蒙
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
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
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保证或承担**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责任。
一、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5
**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民币 7,259,688.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0,311.33 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8118-9 号)。公司(含负责
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欧晶转债”,债券代码“127098”。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50%,第
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
成为公司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5.9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
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按照下述公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 A×k)/(1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A×k)/(1 n 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 n 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
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
有**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
余额,公司将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券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
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到 0.01 元。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本数);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
股价格调整之后的**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可转债**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
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可转债**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
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出具的《内蒙古欧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
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为 **-,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
评级展望为稳定。
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为 **-。
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为 **-。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
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进行定期跟踪评
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国信证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
况等,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
持有人利益。国信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9,240.73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9,240.7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良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欧晶科技
股票代码 001269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0573268485R
邮政编码: 010070
电话: 0471-3252496
传真: 0471-3252358
石英坩埚及其他石英制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石英砂
的加工、生产与销售;经商务部门备案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硅材料加工清洗、非金
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产品、新材料及其他检
测服务。(**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伏行业市场波动较大,供需失衡,下游客户对石英坩埚需求大幅减少,石英坩埚
产品的销售量和价格大幅下降,石英坩埚销售量较同期下降 74.21%,同时,公
司对存货和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导致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承压。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97.03 万元,同比下降 181.96 %;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021.22 万元,同比下降 182.66 %。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期
主要会计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94,652.83 312,934.95 -6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597.03 65,392.73 -18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21.22 64,144.79 -18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59.31 17,488.29 -52.20
本期比上期
主要会计指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同期增减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6,222.94 181,056.64 -41.33
总资产 220,930.49 353,939.55 -37.58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期比上期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79 3.40 -181.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44 3.39 -17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76 3.33 -182.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47 45.37 减少 82.8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07 44.51 减少 81.58 个百分点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00,0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指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7,259,688.67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
202328118-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欧晶”)、**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分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余额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50120188000564108 173,729.2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50120188000564451 1,641,022.06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50120188000564533 41,400.66
合计 1,856,151.92
注:期末账户余额不含已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 286,436,966.88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274.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64.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82.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274.03 46,274.03 17,764.83 17,782.47 38.4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对石英坩埚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导致开工率**、产品价格下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2、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2024 年,光伏行业面临着产能规模扩大和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行业整体盈利持续承压。公司结
目) 合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审慎评估,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目前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暂未投资,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时调整宁
夏石英坩埚二期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谨慎逐步投入,并专注于已有产线的运营打造,提升产线效率,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 25,473,036.61 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76,669.8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6,649,706.42 元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66,000,000.00 元大额存单、205,436,966.88 元定期存款、15,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外,其余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
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5,473,036.61
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76,669.81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
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单位: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拟置换金额
号 项目 金额 金额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
项目
宁夏石英坩埚二期
项目
合计 462,740,311.33 25,473,036.61 25,473,036.61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
职业字202328118-10 号)。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欧晶转债”不提供担保。
第六节 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
发行人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向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 2023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第七节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
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
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
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
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
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
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
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
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
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
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
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
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公司严格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公司定期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信息及
资料,积极配合并保证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三)公司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公司经
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与债券持有**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接受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出具的《内蒙古欧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
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为 **-,发行人主体信用**为 **-,
评级展望为稳定。
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为 **-。
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为 **-。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第九节 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2.35 2.33 1.92
速动比率(倍) 2.18 1.94 1.79
资产负债率 51.92% 48.85% 43.13%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3,597.03 65,392.73 23,838.62
润(万元)
EBITDA/利息费用 -19.70 894.88 181.10
最近三年,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规模能够较好地覆盖利息支出,为公
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公司目前的有息负债结构合理,长短期借款结合,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了公司有息负债偿付风险。整体上,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较好,偿
债风险较低,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情况。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人会议。
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欧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 年**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
的“欧晶转债”2025 年**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一节 债券持有**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国信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规定:
“3.4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
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
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
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
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益的事项或证券交易
所要求披露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
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
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发行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的整改情况。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上述原因,根据**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欧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 年
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欧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4.71 元/股向下修
正为 42.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
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欧晶转
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
晶转债”2025 年**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欧晶转债”2025 年**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
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4 年度当期损益,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
表利润总额 60,001.85 万元:(1)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本年需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51,418.47
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若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
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
计 8,962.92 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资产负债
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本次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373.88 万元。
(4)预付账款减值准
备:对采购合同预付款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309.68 万元。
(5)坏账准备:公
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
损失。经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63.11 万元。
除 2025 年 3 月公司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事项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其他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
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中约定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会的事项,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除上述事项外,2024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列
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上述原因,根据**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欧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 年
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欧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4.71 元/股向下修
正为 42.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