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 公告编号:2025-025
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1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30 日
至2025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关于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标
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重新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并调
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重新签署《工程服务总协议》并调
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选举李宜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选举刘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
选举刘东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选举陶甫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
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
选举胡未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
选举张廷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萧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童朋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9 及议案 20 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至议案 18 已于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无需表决)。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
公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股东
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68 中铝** 2025/6/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 A 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请
见附件 1)。
(二)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 A 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本
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1)。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8 点 30 分至 9 点 30 分。
(四)H 股股东的登记方法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另行发布的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联系人:马女士
邮编:100093
电话:010-82406806 传真:010-82406666
电子邮箱:IR-zlgj@chinalco.com.cn
(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6 月 30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
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关于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标
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管理
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重新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并
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重新签署《工程服务总协议》并
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铝**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
选举胡未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
选举张廷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选举萧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选举童朋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打“√”,其中议案 19、议案 20 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
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
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票数投票。请股东在
“投票数”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候选人的“投票数”栏内填上
“√”,即默认股东对候选人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关于累积投票制
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
说明”。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件应当经过公证。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
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
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
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
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