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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或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决策及董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决策作用,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报告期内审议
的议案均获得通过,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1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月17日 《关于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3 《关于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
第三次会议 月18日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预案>的议案》
《关于 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4
《关于公司<2024年**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月22日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修订 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8 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月19日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10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月21日
《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12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月13日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
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依法出席和列席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充分发挥监督权力,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了《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
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
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监
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业务运营
需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
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公司在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未发生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
(七)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
职责。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身监督治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勤
勉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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