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业违法违规乱象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据《金融时报》记者不**统计,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各地方监管局共对11家金融租赁公司开出罚单,机构和个人合计被罚没约880万元。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违规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部分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等问题成为违规“重灾区”。
3家公司收百万元罚单
金融租赁业强监管、严监管态势持续。《金融时报》记者梳理金融监管总局各地方监管局披露的罚单信息发现,今年前8个月,监管部门对3家金融租赁公司作出了超百万元的行政处罚。
7月4日,永赢金租因存在租前尽职调查不审慎、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不到位、构筑物分类的租赁物管控不到位3项违法违规问题,被罚款110万元。
因多项违规问题被处罚的还有粤财金租。根据**息,今年4月,粤财金租因办理融资业务不审慎、租后管理不到位,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租赁款、违反利费分离原则,将租金分解为咨询服务费用收取等缘由,收到130万元的罚单。
在众多罚单中,厦门金租单次被处罚的金额**,达240万元。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租赁物管理存在缺失、部分租赁物不适格,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
在罚单披露后不久,厦门金租曾公开回应其所涉问题于3年前发现,并表示已分别针对关联交易管理、租赁物管理、股东股权等核心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
此外,招银金租和中煤科工金租也各自领到了80万元的罚单,前者存在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违规开展在建工程售后回租业务、违规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等多项问题。后者则由于通过多层嵌套业务结构规避关联交易管理、用印审批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处罚。还有一些金融租赁公司的罚单金额集中在20万元至50万元。
“随着业务的发展与监管规则的完善,‘审慎合规’日渐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展业的重中之重。”谈及金融租赁公司的合规问题,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峰表示,各金融租赁公司需结合股东情况、租赁物情况、所处行业情况等,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规范、国有金融企业监管规范以及税务、海关、外汇监管等规范。
“双罚制”体现全链条追责
在新的监管框架下,金融租赁业面临的责任约束愈发严格,除了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具罚单外,监管部门还将处罚机制细化落实,对直接责任人实施处罚,其中多数责任人受到警告,还有部分人员被处以罚款或被禁止从业。
从惩处力度来看,在今年前8个月的罚单中,共有1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9人受到警告,3人禁业,有违规所涉业务部门的总经理,也有总裁等高管人员。例如,今年6月,时任中煤科工金租总裁郑某就因对该公司通过多层嵌套业务结构规避关联交易管理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在“双罚制”的严格执行下,对责任人的惩处范围不仅覆盖了业务端负责人,更向上延伸至公司高管层,体现出全链条追责的监管导向。
从惩处事由来看,回顾近几年监管部门针对金融租赁公司作出的处罚决定,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占比颇高,具体表现为租前或租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违反监管指标、内部管理不到位等。
“‘审慎经营’是对金融租赁公司监管的重要规则之一,具有概括性、开放性、繁杂性、零散性等特点。”马峰表示,金融租赁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中,对“审慎经营”规则的慎重审查尤为重要,应注意对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中适用于金融租赁公司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监管要求进行核查和确认,避免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