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了《2025年上半年**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根据**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5年上半年,**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95971件,同比增长27.23%;解决5096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亿元。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金融服务类投诉量为7564件,与2024年上半年相比,金融服务类投诉比重大幅上升,由0.24%升至0.76%。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培训服务类在投诉量统计中位居前列,2025年上半年累计44126件,相较于去年同期的30712件同比上升了43.7%。
警惕“贷后变坑” 莫让梦想变“噩梦”
“零基础高薪兼职”“快速变现兼职”……类似的广告充斥各类社交平台,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
可以看到,部分广告除了虚假宣传以外,课程内容也良莠不齐,合同内容模糊、退课设置不合理。在签订合同时,相关机构有意模糊合同条款细节,未明确告知退费条件。部分消费者在发现课程质量差或与宣传不符时提出解除合同,却被要求承担高额违约金,维权难度大。
除了上述问题以外,这些“零基础高薪技能培训”背后暗藏“培训贷”陷阱,消费者稍有不慎便会中招,梦想也会随之变成“噩梦”。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热点分析及典型案例》,部分技能培训机构以“零基础高薪兼职”等为噱头,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等手段吸引消费者报名,引发大量消费纠纷。如机构鼓吹“先学后付”“兼职还贷”等概念,实质上是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一些消费者在签约时,甚至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申请。
中消协公布了一则真实案例。今年4月底,张女士通过“**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福建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张女士表示,4月初,她在兼职平台看到成都某教育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总学费8880元,部分费用选择分期付款。该机构承诺“随时退课”“还款没有压力”“边做兼职边还学费”“一个月可以赚1000元至2000元”。张女士在投诉时已经近一个月未收到机构打款,当向机构提出退课时,该机构还要求其支付20%的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截至8月8日,在某投诉平台搜索“先学后付”,相关投诉共有18298条;搜索“培训贷”,相关投诉更是高达31750条。
投诉案例中,有一名消费者表示,其在上大学期间报名了某培训机构的培训,当时学费为7800元,并进行了分期付费,最近几天查看银行交易记录发现被收取了利息。“一直以为是培训机构的无息分期付款,结果发现总共要还款10005.84元,利息有2005.84元。”该消费者以放贷机构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培训机构合作放贷等原因为由要求放贷机构退还**利息。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不乏有关“培训贷”的**诉讼。例如,今年年初,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原告高女士与被告陕西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了纠纷,该机构承诺“缩短学习时间”“考试必过”等,高女士便与其签订自考协议并办理网贷,先后支付教育培训费共计7960元。因案涉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法院判决予以解除,但是高女士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构成违约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加强
事实上,“先学后付”的套路不是最近才出现的,近年来,监管部门曾发文提示消费者警惕“培训贷”陷阱。
去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培训贷”陷阱的风险提示》,提到了“培训贷”陷阱的表现形式,如虚假承诺、捆绑**、高额费用与隐性消费等。
当前,以技能培训为目的的“培训贷”本身具备较大的市场需求,不少助贷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均有布局。
中消协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应规范“先学后付”模式,防控“培训贷”风险,要求涉及分期付款、**合作的培训机构强化告知义务,在办理“先学后付”**前,提供书面风险提示并取得消费者本人明确授权。
作为金融服务的提供方,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应该如何引以为鉴,合规展业?
“消费金融线下场景需要把控以下关键点:一是场景方是否具备对应的经营资质,二是消费者是否具有真实消费及申请**的意愿。”素喜智研**研究员苏筱芮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从助贷层面来看,部分金融机构,如中小银行、中尾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在获客渠道方面缺乏话语权,因此在选择线下合作场景时需格外谨慎。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提到,“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从投诉数量激增到“培训贷”陷阱频发,教育培训与金融服务交叉领域的消费维权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随着监管新规落地与消协持续发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正逐步收紧,但****乱象仍需机构合规意识提升、消费者警惕性增强与监管执行力度加大的多方协同,方能让消费者远离“**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