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曾让不少投资者觉得“维权之门”**关闭。但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的案例,却打破了这一认知。
直接删改会计资料实施财务**、上市9年**退市的龙力生物,其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日前迎来一审判决,法院判赔1618名投资者损失,两家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析人士认为,从判决结果来看,济南中院根据各被告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民事责任,既坚持了“追首恶、打帮凶、压实‘看门人’责任”的原则,也兼顾“过责相当”的原则对中介机构进行精准追责。
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近日,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发布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披露了龙力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国联民生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曾用名: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一审判决,1618名原告共计对龙力生物享有投资差额损失债权2.74亿元、律师费债权80.9万元;5名原告代表人还对龙力生物享有通知费债权8.06万元。
被告程少博(实控人)对龙力生物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被告在**比例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直接删改会计资料实施财务**
公开资料显示,龙力生物成立于2001年6月,是以玉米芯、玉米为原料,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生产功能糖、淀粉及淀粉糖等产品,并循环利用生产中产生的玉米芯废渣生产乙醇等新能源产品的生物质综合利用企业。
龙力生物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原华英证券是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回顾龙力生物退市之路,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9年5月,龙力生物公告称,因2017年、2018年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两个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
因龙力生物2019年度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年度财务报告再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于2020年5月22日正式作出终止其上市的决定。经过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龙力生物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摘牌,转入**中小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2018年1月11日,因龙力生物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4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并点名龙力生物,称龙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虚增公司利润,定期通过删改财务核算账套实施**。
在**证监会披露的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龙力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在列。**证监会称,该案是一起上市公司直接删改会计资料实施财务**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7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会计凭证等方式,导致2015年度虚增资产近5亿元,虚减负债1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1.4亿元;2016年度虚增资产近1.3亿元,虚减负债28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5亿元;2017年上半年虚减负债29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
2021年1月,龙力生物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龙力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程少博合计罚款150万元。
行政处罚并非终点
公司退市了,但投资者的损失不能“不了了之”。龙力生物在上市期间实施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退市不是终点,行政处罚也并非终点。
龙力生物退市后,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为由发起索赔。
2022年8月,国联民**布《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开庭传票》等,1600余名投资者**龙力生物、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诉讼请求为:判令龙力生物赔偿各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等;判令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诉讼费用由各被告负担。
2025年8月26日,国联民**布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这意味着,退市5年后,龙力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
不过,国联民生在公告中表示,鉴于本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以后,原被告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济南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人民法院,本诉讼案件**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正常,该诉讼事项涉及金额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分析人士认为,对资本市场而言,龙力生物案是“行政处罚 民事赔偿”追责闭环的重要实践。从**证监会对公司及责任主体的罚款,到法院判决投资者获赔,再到中介机构被追责,形成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