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进一步深化康德莱集团的战略布局,促进实现各方协同共赢的战略
目标,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
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控股集团”)与长沙械字号医疗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械字号”)于 2025 年 9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售流通股 21,839,5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 10.81 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械字号,转让总价为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长沙械字号自愿承诺自交割完成之日起,对所受
让的股份 12 个月内不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转让股份数量(股) 21,839,544
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00
转让价格(元/股) 10.81
股份转让对价(元) 236,085,470.64
协议签署日期 2025 年 9 月 1 日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内容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 转让前 转让股 转让后
转让前持股 转让股份数 转让后持股
称 持股比 份比例 持股比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例(%) (%) 例(%)
康德莱
控股集 172,868,225 39.58 21,839,544 5.00 151,028,681 34.58
团
长沙械
字号
公司控制权不会因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康德莱集团战略布局,促进实现各方协同共
赢的战略目标。本次战略的实施,对公司而言,将会获得战略方的产业与资源协
同,扩展在消费医疗领域的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优化股权结构并
提升公司治理。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14681942
成立时间:2006 年 8 月 2 日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嘉峪关路 379 弄 11 号 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宪淼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经营管理等。
主要股东:康德莱控股有限公司(35%)、上海共业投资有限公司(33.25%)、
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31.75%)。
转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M3EUC8T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
注册地: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 101(546)
室
法定代表人:张敏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实缴资本:伍仟陆佰叁拾万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日用品批发、销售;
文具用品批发、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
实际控制人:张敏(90%)、聂娟(10%)。
受让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单位:元):
资产合计 612,190,908.71 749,151,271.31
负债合计 265,788,297.38 334,729,799.48
营业收入 1,834,862.38 -
净利润 121,752,430.39 87,790,260.50
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
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14681942
法定代表人:张宪淼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峪关路 379 弄 11 号 1 层
乙方(受让方):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M3EUC8T
法定代表人:张敏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 101(546)
室
丙方(目标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191552K
法定代表人:张维鑫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路 658 号 1 幢 2 楼
截至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共计 172,868,225 股股份(占
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8%),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共计 6,318,100 股股份(占
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21,839,544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
的 5%)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后,受让
方将共计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28,157,644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6.45%)。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目标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格上浮 20%作为交易对价,即每股受让价格
为人民币 10.81 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陆佰零捌万
伍仟肆佰柒拾元陆角肆分(236,085,470.64 元)。
受让方应在签署转让协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零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叁角贰分
(118,042,735.32 元)。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日起 3 个工作日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本次股份
转让款之余款,即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50%,也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
零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叁角贰分(118,042,735.32 元)。
(1)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完成,需满足下列前提条件**成就:
并在适用情形下,已取得相关外部审批、备案或同意手续(如需);
已取得该等批准或不反对意见;
的办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协议转让办理材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缴纳经
手费,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
除或取得合法豁免;
已依法履行相应义务或已取得豁免批复。
(2)各方应在满足前述条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完成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
(3)若转让协议中所述条件在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月内仍未成就,且
非因一方违约所致,则**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转让协议;如因不可
归责于**一方的监管审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予确认或相关权属障碍,导
致标的股份无法完成过户登记,则任一方可解除转让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附件
与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转让协议签署后,除转让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一方违反、
未履行或不**履行其在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或承诺,且该等违约行为造
成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合理直接
损失。
(2)若因标的股份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限制,且该等情形在协议签署
时转让方已知或应知而未予披露,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完成,转让方应承担违
约责任,并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实际直接损失。如标的股份在过户前该等股份
无权属争议、**限制或权利负担,则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3)若因受让方主观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恶意隐瞒、虚假陈述等)导致股
份转让未获监管机构或交易所审批,致使转让协议无法履行,受让方应赔偿转让
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其相关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露、报告义务,致使交易无法完成。
(4)因**一方怠于履行转让协议项下的协作、信息提供、签署配合义务,
而导致对方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其义务的,怠于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违约
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二)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
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
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证券账户且受让方已依转让协议完成**转
让价款支付义务之日起,受让方有权向目标公司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由目标公
司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董事提名、审议及选举程序。
经各方协商一致,受让方自愿承诺,自交割完成之日起,对所受让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