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召开日期由 2025 年 9 月 15 日变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会议召开日期变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网络投票日期相应变更。除此之外,原
会议通知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会议日期变更后的本次股东会相关信息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国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H 股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
露 易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 以 下 简 称 联 交 所 披 露 网 站 ) 及 公 司 网 站
(www.hnlens.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函及其
他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楼一楼 VIP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
告、文件。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
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 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13:30 至 14:2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
楼 VIP 会议室。
联系人: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号码:0731-83285010
电子邮箱:lsgf@hnlens.com
(二)H 股股东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联交所披露网站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
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独立
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
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独立董
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
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列表”选择“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
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表决意见 备注
案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该列打勾的栏
编
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请股东针对各项提案组下的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具体规则参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未按规则填写的表决票将被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流通/限售):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