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Wensli Silk Culture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2 幢 5 楼 501 室)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三路8号**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五年七月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
李建华 屠红燕 杜海江
余志伟 马廷方 沈 华
邢以群 郑梅莲 金 鹰
全体监事:
屠红霞 程 � 金卫萍
全体**管理人员:
余志伟 马廷方 滕俊楷
沈 华 赵 靖 韩 青
叶晓君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 录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万事利、发行人、公司、
指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万事利集团 指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屠红燕、屠红霞、李建华、王云飞、沈柏军
丝弦投资 指 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股东大会 指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指
行情况报告书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验资机构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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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Wensli Silk Culture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万事利
股票代码 301066
注册资本 18,884.0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董事会秘书 叶晓君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2 幢 5 楼 5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65235517C
互联网网址 http://www.wensli.cn
联系电话 0571-86847618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服装制造;服饰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面料纺织加工;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
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
妆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礼仪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
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
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包装服务;日用百货销
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将**传统丝绸文化与创意设计、数码印花生产工艺相结合,专
主营业务
业从事丝绸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客户群体和是否具备终端消费品牌可分为丝绸文
化创意品(自有终端品牌)和丝绸纺织制品(非自有终端品牌),其
中以“万事利”自有品牌为核心的丝绸文化创意品主要包括丝巾、组
主要产品
合套装、家纺、自有品牌服装、围巾、丝绸工艺品;以技术加工为核
心向下游服装企业提供的丝绸纺织制品主要包括丝绸面料、贴牌服装
以及公司凭借工艺优势向客户提供的数码印花加工服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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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中,
丝弦投资拟认购规模进行了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和 2024 年**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即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
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即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7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缴款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
证券为万事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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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月 15 日 11:39 止,万事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6,082,949 股,发
行价格为 13.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98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505,062.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494,933.83 元,
其中:股本人民币 46,082,949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539,411,984.83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全
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7 月 7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2.52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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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对象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13.02 元/股,发行股数为 46,082,94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5.98 元。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7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伙)
金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
合 计 46,082,949 599,999,995.98 -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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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5.9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
用、审计验资费及发行手续费共 14,505,062.15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585,494,933.83 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元。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丝弦投资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
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
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杭州万事利
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列表》(以下统称“《发行方案》”),
并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35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20 名、
《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5 名,共计 260 名,具体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除丝弦投资外,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 47 家;证券公司 29 家;保险公司 17 家;期
货公司 1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2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114 家;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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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28 名;信托公司 2 家;共 260 名。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5 年 7 月 4 日(T-3 日)向
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申购报价开始前向 5 名在《认购邀请书》发
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
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丝
弦投资未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
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的 125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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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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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浙江银河国科消费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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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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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除丝弦投资外,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共有 22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
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除 1 名投资者管理的 1 只产品因存在关联方作为无效申
购剔除外,均为有效报价。上述 22 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
询价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耐心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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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
询价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 12.65 1,800
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5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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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
询价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
以上 22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股数由高
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02 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数量为
名。**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
券投资基金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
合 计 46,082,949 599,999,995.98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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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行方案》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
书的投资者范围内。除丝弦投资外,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除丝弦投资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
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
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 301-1587 室(自贸试验区
注册地址
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屠红燕
注册资本 7,82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6548W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
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1,536,098 股,股
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465,44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金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耐心 4 号私募证券
名称
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26 号、28 号 501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卞玉宝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3044768250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耐心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获配数量为 6,144,39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
(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5,898,61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姓名 钟革
住所 沈阳市和平区****
居民身份证号 2101021968****
钟革本次**获配数量为 3,072,1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
注册地址
大厦 A 座 506 号
法定代表人 唐泳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688,172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0,584.551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611,36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380,95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姓名 王洁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居民身份证号 3205021972****
王洁本次**获配数量为 2,304,14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姓名 陈蓓文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居民身份证号 3101091982****
陈蓓文本次**获配数量为 1,920,1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姓名 王惠琴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
居民身份证号 3301041971****
王惠琴本次**获配数量为 1,689,70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称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
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本次**获配数量为 1,459,293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名称 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普曲路好城桑旦林 2 期 26 栋 103-5 号
法定代表人 辛城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MAB0327F65
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
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经营范围
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
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2,488 股,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
姓名 薛小华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
居民身份证号 3201021970****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薛小华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2,4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姓名 尹岩龙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居民身份证号 3711021987****
尹岩龙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2,4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名称 杭州高银供应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 4 号 3 幢 309 室
法定代表人 周景峰
注册资本 53,480.2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C1NR9T3C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名胜
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
项目策划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贸易代理;人工智
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限
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
(涉及**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的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
民用机场建设)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高银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2,4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姓名 陈学赓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居民身份证号 3501021973****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陈学赓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2,4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
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
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
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程序。
州高银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
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经核查,本次发行**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
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
均为证券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上
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备案。
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
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三)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
参与报价并**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
当性核查结论为:
投资者类别/风险 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承受** 是否匹配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投资者类别/风险 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承受** 是否匹配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伙)-康祺资产 是
耐心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17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查验,丝弦投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
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万事利及其他关联
方(屠红燕、李建华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万事利及其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屠红燕、李建华除外)向本
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其他情形。
除丝弦投资外,其他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
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丝弦投资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除丝
弦投资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
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六)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代表人:罗傅琪、刘飞翔
项目协办人:陆昕宇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项目组成员:汤海琴、郭允知、谭文哲、王�F珑、陆路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三路 8 号**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571-85783757
传真:0571-85783771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经办律师:沈娜、胡嘉冬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沈培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电话:0571-8821679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黄元喜、宋鑫、金东伟、朱勇、杨文平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沈培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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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821679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金东伟、杨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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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 计 126,543,852 67.01%
注 1: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杭州万
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388,700 股,持股比例 1.26%;
注 2:上述股东中,王霖、唐坚存在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
注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有限合伙)-康
祺资产耐心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 计 137,014,953 58.3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46,082,94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一致,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类型,
**地促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及行业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
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结构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核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中丝弦投资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因此丝弦投资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
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除丝弦投资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股
份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
披露程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737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
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
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
行方案》。
除丝弦投资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联席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
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股份认购协议》的签订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
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关于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和
《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及《发行方案》的要求,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已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未超过 35 名,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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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陆昕宇
保荐代表人:
罗傅琪 刘飞翔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
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华晓军
经办律师:
沈 娜 胡嘉冬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
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3〕5128 号、天健审〔2024〕3968 号和
天健审〔2025〕1015 号)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
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元喜 宋 鑫
金东伟 朱 勇
杨文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培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5〕22 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东伟 杨文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培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查报告;
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