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激
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
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所
承接的工作及目标考量确定。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和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领取董事津贴,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薪酬
(一)**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
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依据薪酬**序列表按月发放。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
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核定。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制订董事、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计划。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
**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下列税费按照**有关规定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
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
**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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