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82 人,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47 人,共计 126 人(3 名激励对象同
时参与了**授予及预留授予)。
? 拟归属数量(调整后):**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为
数量为 21.991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
? 归属价格(调整后):4.28 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同意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82 名**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101.6668 万股、47 名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21.991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60.00 万
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375.00 万股的 1.41%。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225.00 万股,约占 激 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 司股 本总额
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46%。
(4)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64 元/
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7.64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
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调整前):**授予 9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至**授予
股票**个归属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至**授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至**授予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 留 授予 的 限制 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授
股票**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预 留 授予 的 限制 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
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
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
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3)。
(4)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8
日为**授予日,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 22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此外,董事会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
日,授予 55 名激励对象 47.7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
分**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7.64 元/股调整为 5.38 元/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25.00 万股调整到 315.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4 名激励对象因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当年度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个归属期内已获授未能归属的 1.0332 万股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 6.07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过上述调整
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1 人调整为 89 人,实际**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1.9548 万股。
(3)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及预留
授予价格由 5.38 元/股调整为 5.26 元/股。同时由于**授予部分有 6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1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3 名激励对象(含**授予部分 2 人及预留授予部分 1
人)因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当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已
获授但未能归属的 0.571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 14.68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9 人调
整为 83 人;实际**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51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7020 万股,合计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9.2188 万股。
(4)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及预留授
予价格由 5.26 元/股调整为 4.28 元/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由 86.9400 万股
调整为 104.3280 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由 23.8700 万股调整为 28.6440
万股。同时由于预留授予部分有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0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9 名激励对
象(含**授予部分 7 人及预留授予部分 2 人)因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合格”,对应当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 2.3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2 名激励对象(含**授予部分 1 人及预留授予部
分 1 人)因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当年度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0%,其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 3.9648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
合计作废 9.3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过上述调整后,**授予部分原激励对象
为 83 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82 人,预留授予部分原激励对象为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1.66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21.9912 万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658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就**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1.66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9912 万股,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所获总量的 30%。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
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所获总量的 50%。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
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6 月 28 日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
(3)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
职期限要求。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826 号),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 公司 2024 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
增长率不低于 45%; 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 润 161,995,514.85 元,相对于 2021 年
率不低于 30%。 净利润的增长率为 83.58%,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满足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 2024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预留授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因离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 2、除上述离职人员外,**授予部
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 分 75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45
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价结果为“**”和“良好”,本期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授
个人上一年 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度考核结果 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个人层面归 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属比例 例为 80%;**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象、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告编号:2025-05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授予日 2022 年 7 月 8 日,预留授予日 2023 年 6 月
(二)归属数量:**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101.6668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21.9912 万股。
(三)归属人数(调整后):**授予部分 82 人,预留授予部分 47 人。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4.28 元/股。
(五)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调整后):
本次可归
已获授的 本次可归 属数量占
限制性股 属的限制 已获授的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
比例
董事、
财务负责人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75 人) 270.1440 78.9868 29.24%
合计 345.7440 101.6668 29.41%
注:1、鉴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调整后的数据。
(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调整后):
已获授的 本次可归 本次可归
限制性股 属的限制 属数量占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性股票数 已获授的
(万股) 量(万股) 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
比例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46 人) 42.5040 20.9832 49.37%
合计 44.5200 21.9912 49.40%
注:1、鉴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调整后的数据。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股票数
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
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归属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 1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
关事宜。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管理人员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日前 6 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
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23.6580 万股,总股本将由 31,147.4083 万股增加至
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
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前述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次归属及预留授予第二次归属、归属价格和
数量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