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7.1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80.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总股本 24,203.3643 万股的 1.57%。其中,**授予 358.60 万股,约占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48%,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5.63%。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
**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上的任职期限。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 考核年度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增长
归属期
年度 标值(Am) 率目标值(Bm)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为
**个
归属期
于 20.00% 增长率不低于 20.0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为
第二个
归属期
于 44.00% 增长率不低于 44.0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为
第三个
归属期
于 72.80% 增长率不低于 72.80%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X)
A≥Am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率(A)
A/Am*100%<80%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光伏导电银
浆出货量增长率(B)
B/Bm*100%<80%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Z=MAX(X1,X2)
(Z)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评级,届时
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员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
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调整前)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人) 余数量(万股)
注: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8.74 元/股调整为 18.33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调整前)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
(元/股) (万股) (人) 余数量(万股)
注:(1)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8.74 元/股调整为 18.33 元/股。
(2)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90 万股未授予,到期自动失效。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
属。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9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
象因退休而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公司合计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0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 18.74 元/股调整为 18.33 元每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年度
审计报告》《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
的归属**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7.15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
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为符合归属条
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股票总数的 4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因此**授予部分**个归
属期为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序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归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 **授予的激励 对象未发生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左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 归
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对 考核年度营业收 考核年度光伏导电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归
应考核 入增长率目标值 银浆出货量增长率目标
属期 字 2024 第 ZF10156 号 ) 及
年度 (Am) 值(Bm)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信
以 2023 年 营 业
第 电银浆出货量为基数,
一个归 2024 年光伏导电银浆出
属期
货量增长率不低于
于 20.00% 为 21.35%,因此,**授予部
分**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为 100%。
对应系数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Am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 80%≤A/Am*100%<
X1=80%
收入增长率(A) 100%
A/Am*100%<80%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光伏
导电银浆出货量增 X2=80%
长率(B)
B/Bm*100%<80% X2=0%
公司层面归属
Z=MAX(X1,X2)
比例(Z)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142
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
“A”、“B”、
名在职激励对象中:139 名激
“C”和“D”五个评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 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
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
核结果为“B”及以上评级,
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100%;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0% 评级,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5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
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四)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3 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评级,本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本次公司合计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 性 股 票 3.91 万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7 月 9 日。
(二)归属数量:127.15 万股。
(三)归属人数:142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8.3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
序 国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数量(万
号 籍 制性股票总量
(万股) 股)
的比例
一、董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冈本珍范 董事、副总经理、
KUNINORI) 技术人员
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
小计 85.60 34.24 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员工(135 人)
总计 318.40 127.15 39.93%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142 名激励对象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授予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7.15 万股。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此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激励
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存在明显损
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部分**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