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
达的方式发出,于 6 月 23 日下午 14:30 分在郴州市苏仙区
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湖南白银 316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主持,公司全体监事、**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宜: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解除限售
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
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对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
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
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
外。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
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
内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530 万元(含)
,具体回购金额
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将根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当回购金额为上限人民币 10,530 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2,10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5%;当回购
金额为下限人民币 6,000 万元时,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
延,顺延后不得超出**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
长期限。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如**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为**、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
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
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
有关的各项事宜;
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
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回购有关
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总经理康如龙先生提名,提请聘任张鑫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内容:鉴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根据《公**》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
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