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85 复旦微电 2025/5/29
二、 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周年大会召开通知。2025 年 5 月 30 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 5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及《关于延期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持有本公司 12.99%股
份的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和持有本公司 12.38%股份的上海复旦
复控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增加复旦微电 2024 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提议将选举张卫先生、沈磊先生、闫娜女士、庄启飞先生、张睿女士、宋加勒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石艳玲女士、王美娟女士(会计专业人
士)、胡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审议。
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综合会务需要及给予
全体股东更多研究时间之考虑,为保证股东周年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
事项不变。
H 股股东参会事项, 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通函等相关公告。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国泰路 127 号复旦**大学科技园 4 号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18 日
至2025 年 6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和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人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保险的议案
董事议案
董事议案
董事议案
立董事议案
董事议案
立董事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立董事议案
立董事议案
董事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
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