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934 号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1-2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934 号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
表独立的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C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鉴证报告第 1 页
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5 年 5 月 9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股份总数为 120,000,000 股。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900 号)核准,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 93.50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3,74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及印花税 213,058,182.36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26,941,81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555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
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306,521.32 300,436.57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专项说明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