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类限
制性股票**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291,080 股。
?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
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类限制性股票**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
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类限制性股票72.7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9.98万股,以上合计222.7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808,080股)的比例为2.76%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15.37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4.44元/股(经调整后)
(5)激励人数:**授予82人,其中**类限制性股票4人,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80人(其中有2人同时获授**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
**授予的**个解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40%
除限售/归属期
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
**授予的第二个解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30%
除限售/归属期
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
**授予的第三个解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 30%
除限售/归属期
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归属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若考
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
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触发值,所有参
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归属,并回购注销/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考核评
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归属比
例:
考核结果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
属或不能**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以后年度。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在内部平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
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4)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5)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6)2024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7)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8)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类限制性股票**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及**类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剩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类别 权益类别 授予日期 (调整后) 余数量
(万股) (人)
(元/股) (万股)
**类限
**授予 2024年5月14日 15.37 72.77 4 0
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
**授予 2024年5月14日 24.44 149.98 80 53.48
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
预留授予 2024年9月5日 24.44 53.48 13 0
制性股票
注:**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同时获授**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类限制性
股票**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类限制性股票**个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080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回避。
(二)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授予**类限制性股票**个
解除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该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14日,因此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
解除限售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解除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解除限售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的**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
营业收入(亿元) 2024年 年 度 报 告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
**个解除限售
/归属期 年度公司营业收
备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 入为7.11亿元,高
于业绩考核目标
数据为计算依据。
值。因此公公司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若考
层面的解除限售
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
比例为100%。
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
触发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并回购注销/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
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授予限制性
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 股 票 的 4 名 激 励
除限售/归属比例: 对象的个人考核
结果为“**”
考核结果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或“良好”,个
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归属 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 比例为100%,合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计可解除限售股
划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公司层面解除 票为291,080股。
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解除限售/归属或不能**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上述表格,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类限制性股票为291,080股,不存在
需回购注销情形。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类限制性股票**个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合计
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5月14日
(二)解除限售股份数量:291,080股
(三)解除限售人数:4名
(四)授予价格:15.37元/股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已获授限制性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可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二、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共3人)
合计 72.77 29.1080 4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4 名,全
部符合《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 4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以解除
限售 291,080 股**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类限制性股票**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名单。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中银(东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本次解除限售以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公**》《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及其成就情况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