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
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和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次临时
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2025 年 5 月 2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2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1.82 元/股。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