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0.23 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5,101.37
万股的 1.72%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82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
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5 年 5 月 22 日为授予日,以 21.8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60.23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 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禾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制定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新荣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关于 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禾
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事
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同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
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
予价格 21.82 元/股,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23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
在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在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
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
**个归属期 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划草案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时股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裁、核心
鄢鹏飞 ** 20.00 7.69% 0.13%
技术人员
叶云青 ** 财务总监 3.00 1.15% 0.02%
李波 **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77% 0.01%
张宇 **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77% 0.01%
核心骨干人员(114 人) 233.23 89.62% 1.54%
合计(共 118 人) 260.23 100.00% 1.72%
注:1、本激励计划中**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
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
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和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
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
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2025 年 5
月 2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2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1.82 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
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 2025 年 5 月 22 日作为基准日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
取如下:
的期限);
月、24 个月、36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
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的比例摊销。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
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合计
各年限制性股票摊销
费用(万元)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
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