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5-016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对于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与之配套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律师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本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事宜。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予日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的归属日,向符合归属条件的239名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共归属限制性股票58.1256万股。因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
共作废限制性股票3.8304万股。公司并取消授予本激励计划预留的41.7120万股限
制性股票。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的归
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
划考核要求。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发生调整,
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
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
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经审慎研究后,为保障公**远持
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于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与之配套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鉴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将作废本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处理。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
性影响,**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后,将继续优化长期激励体系,充分调动管理团队
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的三个月后,择机开展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促进核心员工持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
造价值,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