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谢诗蕾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
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诗蕾:女,1980 年出生,**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 年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
会计学院任教,先后任**项目部主任、**会计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任浙江
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昂(杭州)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正式卸任独立董事,并补选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
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同时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
董事 任职 2024 年应 委托 投票
亲自出 缺席
姓名 状态 参加董事 出席 反对 弃权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票) (票)
谢诗蕾 离任 4 4 0 0 0 0
注:本人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正式届满卸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本人
中均投了赞成票。
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并出席
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1
注:本人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正式届满卸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本人 2024 年
应参加的审计委员会 1 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确定了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以内控合规性、有
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
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进行
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
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
营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
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
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
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审查,同意提名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
举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不存在《公**》、《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六)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
股票价格向公**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
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
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
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诗蕾
二 O 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