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管理规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
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雄元同志、曹斌同志
及董事曾洁同志 3 名成员组成,王雄元同志任主任委员。
(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王雄元,男,1972 年 9 月生,1994 年 7 月本科**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专业,后于 1999 年 7 月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8
年 12 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学位。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襄
樊财税贸易学校会计学助理讲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任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
航重机独立董事。
曹斌,男,1963 年 3 月生,1985 年 7 月本科**于**人民大学经济学
专业,后于 2000 年 7 月取得湘潭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 年 7 月取得中南
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1985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任**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湖南
分公司业务经理,香港闽湘**贸易货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长沙天英贸易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有色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京伦律
师事务所主任、中航重机独立董事。
曾洁,女,1988 年 9 月出生,2010 年**于北京物资学院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2012 年取得中南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2013 年 3 月参加工作,曾任
通飞研究院财务部主管、航空工业通飞经营财务部**主管、经营财务部副部长,
现任中航重机董事、航空工业通飞华南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通飞
公司经营财务部副部长。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关联存**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航重机 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季度报告》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 协议>的议案》。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让航空投资所持安吉精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
券监管机构相关要求,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关
注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在 2024 年年报编制期间,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 2024 年的审计计划、管理层意见等资料进行审阅,
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会议,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
致的沟通。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财务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出具
了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书面审阅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关于中航重机拟受让航空投资所持安吉精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
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公司
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管理,公司无内幕交易发生,未出现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查阅了《中航重机 2023 年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存放的情况报告》
《中航重机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的情况报
告》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存放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
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董事会研究审议风险管控事项情况
重机 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体系健
全,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的评估**客观,应对措施切实可行;2024 年持续
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六)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
了指导性意见。
(七)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情况
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被**证监会
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审议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
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阅了公司编制完成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大信予以
审计。
(3)在进场审计期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大信出具 2024 年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
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4)根据审计时间安排,大信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其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
同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执行年审的会计师,在公司 2024 年报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大信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
务状况。
综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各委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在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继续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
中航重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