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
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 年 10 月 16 日,中
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85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
**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
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1,145,942,819.2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完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A15889 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90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
入 1,301,491,956.2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3,279,915.62 元(其中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3,137,876.53 元)。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4 月 2 日,
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贫困
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
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中航资本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本次
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11,957,796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17.06 元,共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9,999,999.76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773,584.90 元(进项税
金 2,266,415.10 元 , 合 计 40,040,000.00 元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 111,957,796.00 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1,760,268,618.86 元。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大华验字
2021000317 号、大华验字202100031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航重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 424,510,799.76 元**转入公司
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
入 1,009,219,491.7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38,027,232.81 元(其中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7,286,724.78 元)。
(三)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8 号”文《关于同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 沪)、上海申创新动力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
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 11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93,719,88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6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1,889,392,962.2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为人民币 93,719,88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56,803,658.96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大信验字2024
第 29-00005 号、大信验字2024第 29-0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累计
投入 1,560,116,837.0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1,097,976.87 元(为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使用
情况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分别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
司、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分
别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
黔中支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3210001040014056 7,763,487.59
贵阳乌当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8113201013000092802 14,610,788.12
金阳支行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402004829200278872 9,830,220.30
贵阳南明支行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三原县支行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贵阳乌当支行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安顺黔中支行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贵阳小河支行
合计 33,279,915.62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滨支行及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3210001040016960 340,991,588.71
贵阳乌当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贵阳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8113201013300108692 257,293,928.23
瑞金支行
**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402004829200376608 306,798,658.42
贵阳南明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5205142360000003337 12,587,534.23
贵阳河滨支行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 **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责任公司 三原县支行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安顺
责任公司 分行
合计 938,027,232.81
(三)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林城西路
支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
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城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755915935010000 75,659,865.13
西路支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33084853695 98,999,800.00
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3210001040028007 56,219,755.77
乌当区支行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402004829200527928 60,218,555.97
南明区支行
合计 291,097,976.87
三、本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327,273,459.20
减:发行费用 25,73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301,543,459.20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301,491,956.28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33,137,876.53
加:项目互转 90,536.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909,999,999.76
减:发行费用(含税) 38,200,000.00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1,871,799,999.76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584,708,691.97
减:募投补充流动资金 424,510,799.76
减:到账后支出募投项目发行费(含税) 1,84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77,286,724.78
于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航重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
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 424,510,799.76 元**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889,392,962.24
减:发行及持续督导费(含税) 37,787,859.24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1,851,605,103.00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560,116,837.03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800.00
减:实际置换募集资金时多转出金额(已于2025年1月9日退回)“注” 388,489.10
注:在实际置换募集资金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转出人民币1,560,505,326.13元,账户多转出金额388,489.10
元,公司已于2025年1月9日将前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 2023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之“特种材料等温锻
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受**环境影响,进口设备出口许可由原来的备案
制改为审批制,审批流程冗长,导致设备无法及时完成进口。同时,因核心设
备无法按时完成进口,故公司无法开展工艺布局、厂房建设的详细设计和建设
工作,造成本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无法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经过与安大公司一致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协议》,安大公司退回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无锡市惠山
区人民政府返还安大公司购买土地所支付的价款,目前,安大公司已经收到了
土地价款。
经过公司积极沟通,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已经完成设备出口许可证的办理,
但由于俄乌战争、能源价格显著增长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供应商要求安大公
司提高采购价格且涨幅较大。安大公司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开展了多轮次沟通
谈判,双方已明确各自谈判的底线且未能达成共识,合同继续执行已不具备现
实条件。
公司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决定以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
备,同时为了更好的就近配套下游主机客户厂商,进一步落实粉末盘市场保障,
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至镇江市、上海市。
公司本次变更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原
无锡市变更至镇江市、上海市。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 镇江市 30,000.00 30,000.00
产线建设项目 上海市 34,044.92 34,044.92
合计 - 64,044.92 64,044.92
变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为 64,044.92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单位:万元
投资内容 金额 占比
建筑安装工程 16,930.29 26.44%
工艺设备购置费 30,036.00 46.90%
工程其他费用 14,314.44 22.35%
基本预备费 1,942.19 3.03%
铺底流动资金 822.00 1.28%
合计 64,044.92 100.00%
变更后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年均税后净利润 8,091 万元,税
后内部收益率为 14.90%。
公司将对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
如下调整: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期 期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
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航重机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29-00009 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重机 2024 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中航重机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罗 爽 刘 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跃 毛 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01,543,459.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8,62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1,491,956.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是否
已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资总额 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2) )(4)= 现的效益 预计
分变更)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重大变
(2)/(1) 效益
(3)=(2)-(1) 化
西安新区先进锻造
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民用航空环形锻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
****装备关键
液压基础件配套生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55,490.35 55,490.35 100.06 2022年12月 3,360.69 是 否
产能力建设项目
军民两用航空**
热交换器及集成生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 2022年12月 2,392.38 是 否
产能力建设项目
合计 1,301,543,459.20 1,301,543,459.20 1,301,543,459.20 -498,622.11
-51,502.92 1,301,491,956.2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2018年6月19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13,121,482.4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2,851,482.42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之律师费为270,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西安新区先进锻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收到进口设备结汇退款1,523,871.46元,本年度项目实际发生支出金额为1,021,514.56元,因此本年度投
入金额为-502,356.90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装备关键液压基础件配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100,000,000.00元,实际支出100,055,490.35元,支出超55,490.35元系使用募集资金
账户利息收入支出了项目建设款,导致投入进度为100.06%。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1)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西安新区先进锻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
(2)“民用航空环形锻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收益未达预期,主要是受中美战略竞争影响,部分国外客户取消订单,导致外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
商用航空产品的低价竞争以及客户采取多流水供应控制采购价格导致市场竞争激烈,因此收益未达预期。2025年在**民用航空产品市场,将认
真分析和竞争对手的差距,针对性制定不同的新品报价策略、新客户、新产品及新市场开发策略和营销策略,以提升相关新品中标率及保住相关
市场份额;**商用航空市场,积极开拓商用飞机、发动机环锻件的市场,逐步提升投资收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69,959,999.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488,652.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219,491.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 末投入
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金额与承 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4)
分变更)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差额(3)=(2)-(1) =
化
(2)/(1)
航空精密模锻产
业转型升级项目
特种材料等温锻
造生产线建设项 640,449,200.00 640,449,200.00 640,449,200.00 -640,449,200.00 2027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424,510,799.76 424,510,799.76 424,510,799.76 424,510,799.7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869,959,999.76 1,869,959,999.76 1,869,959,999.76 239,488,652.45 1,009,219,491.73 -860,740,508.03 53.97
“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主设备大型模锻液压机已安装完成,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并已产生**效益,但由于本项目制坯能力工艺设备设计、
制造的技术方案论证时间较长,且制坯能力工艺设备安装与本项目主设备大型模锻液压机在同一个厂房内,考虑到在有限作业空间内设备安装调试的安
全因素,优先对大型模锻液压机实施安装,导致本项目制坯能力工艺设备建设进度有所延 期,募集资金投入存在**滞后。因此,本年度不具备本项目
竣工验收的条件,公司决定将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以将募投项目进度与相关设备建设安装进度有机
衔接、统筹兼顾,确保本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对大型模锻液压设备的生产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受**环境影响,进口设备出口许可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审批流程冗长,导致设备无法及时完成
进口。同时,因核心设备无法按时完成进口,故公司无法开展工艺布局、厂房建设的详细设计和建设工作,造成本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
无法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经过与安大公司一致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协议》,安大公司退回项
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返还安大公司购买土地所支付的价款,目前,安大公司已经收到了土地价款。经过公司积极沟通,本项目的
设备供应商已经完成设备出口许可证的办理,但由于俄乌战争、能源价格显著增长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供应商要求安大公司提高采购价格且涨幅较大
。安大公司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开展了多轮次沟通谈判,双方已明确各自谈判的底线且未能达成共识,合同继续执行已不具备现实条件。公司对工艺设
备方案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决定以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同时为了更好的就近配套下游主机客户厂商,进一步落实粉末盘市场保障,变更特种材
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原无锡市变更至镇江市、上海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7年12月,公司于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不适用
情况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的 424,510,799.76 元全
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0,523,547.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8,071,554.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8,071,554.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可行
已变更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性是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否发
含部分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预计效益
差额(3)=(2)- %)(4) 态日期 效益 生重
变更)
(1) =(2)/(1) 大变
化
收购宏山锻造80%股
权项目
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365,000,000.00 365,000,000.00 365,000,000.00 240,471,554.03 240,471,554.03
-124,528,445.97 66 2025年 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167,923,547.96 167,923,547.96 167,923,547.96 -167,923,547.9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850,523,547.96 1,850,523,547.96 1,850,523,547.9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2023年6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项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
目 目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 (1) 态日期
变化
特种材料等 特种材料等
温锻造生产 温锻造生产 640,449,200.00 640,449,200.00 - - - 2027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线建设项目 线建设项目
合计 640,449,200.00 640,449,200.00 - - -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按照原有规划继续执行已不具备现实条件,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
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6日进行公
告。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受**环境影响,进口设备出口许可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审
批制,审批流程冗长,导致设备无法及时完成进口。同时,因核心设备无法按时完成进口,故公司无法开
展工艺布局、厂房建设的详细设计和建设工作,造成本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无法开展实质
性建设工作,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经过与安大公司一致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的协议》,安大公司退回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返还安大公司购买土地所支付
的价款,目前,安大公司已经收到了土地价款。经过公司积极沟通,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已经完成设备出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口许可证的办理,但由于俄乌战争、能源价格显著增长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供应商要求安大公司提高采
购价格且涨幅较大。安大公司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开展了多轮次沟通谈判,双方已明确各自谈判的底线且
未能达成共识,合同继续执行已不具备现实条件。公司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决定以国
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同时为了更好的就近配套下游主机客户厂商,进一步落实粉末盘市场保障,变更特
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原无锡市变更至镇江市、上海市,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7年12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