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田仁灿,男,1961 年出生,比利时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
**。现任瑞锐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应 实际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股东 次数
大会次数
田仁灿 10 次 10 次 0次 0次 3 1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
和缺席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
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
关会议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
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还在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三次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
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
事的沟通交流。除了现场方式,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同时,本人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也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公
司还组织独立董事赴子公司实地调研,并听取子公司管理层的专门汇报,对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有了比较直观的了解。另外,在召开董事会及其它各项会议前,
公司精心准备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积极有效地行使独立董事的
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 7 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
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人本着严
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工作要求,出具了
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本人
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等方面均受
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海外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银蕨农场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五)聘任**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管理人员,并对董事及**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
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
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任期资料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公
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任命**管理人员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核董事、**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认为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薪
酬政策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
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本人同意聘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 2024 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
公司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
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董事会上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
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继续完善并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
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慎地行使所有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
见;同时,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充分督促与考查,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仁灿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仁灿: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