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1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
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03万元,其中本报
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
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645.36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
资收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户以**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173.33万元,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8,173.3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33.8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抵减手续费
净额为4.7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172.00万元,其
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
收益为4.1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 317.0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195.02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 122.01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 *1)以及
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10)。三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 *2)、
建 行 桂 林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45050163660100000023 *3 、
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9)。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8)。因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支
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
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银河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5月26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交行桂林分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
公司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桂林银行临桂
支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
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1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该
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5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6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7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 *8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000651766800530 、 000651766800558 、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12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
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9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10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由于该账户使用率不高,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
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户以**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支行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2022年5月20日,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桂林
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
。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 660000001084100204 195.02
合计 195.02
注:*1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122.01万元。
三、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
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8,173.33 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
况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超过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因此不再披露。
更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 28,307.15 万元
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期后 2024 年 1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非公开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4 年 7 月。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 2。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密齿轮制造项目”于 2023 年 6 月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
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才
予以审议披露,将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7 月。针对该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
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62 号)(以下简称“《监管警示》”)。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
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公司在收到《监管警示》与《监管关注函》
后高度重视,对《监管警示》与《监管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相关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高精密齿轮制造项目”),变更后的
募投项目拟在 18 个月内建成,计划从 2022 年 1 月开始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预计 2023
年 6 月竣工验收完成。公司募投项目于 2023 年 6 月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及时
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才予以
审议披露,将“高精密齿轮制造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
学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章节。后续公司将持续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延期等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并积极履行披露义务,确保今后与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保
荐机构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公司积极改正,加强募集
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专业知识业务培训,并在日后的工作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
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对广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和上交所《监管警示》所述事
项已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改。保荐机构也将持续督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
等专业知识业务培训,并在日后的工作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福达股份遵守了**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认为福达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达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307.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88.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307.1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173.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入进度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 态日期/项 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1) (2) 差额(3)=(2)- (4)=
有) 目进度 效益 化
(1) (2)/(1)
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 是 29,100.00 - - - - - - - - / 注1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
否 - 28,307.15 28,307.15 5,588.30 28,173.33 -133.82 99.53 2024 年 7 月 -1,199.94 / 注2
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 29,100.00 28,307.15 28,307.15 5,588.30 28,173.33 -133.82 ― ― -1,199.94 ― ―
原计划定于 2023 年 6 月底实现正式投产,受俄乌冲突原因导致的欧洲能源短缺、物价上涨以及
工会罢工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部分国外设备供应商无法按期交货。“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2)
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于 2024 年 7 月顺利投产,项目尚处于初期运营阶段,
产能未**释放,利用率较低,固定成本占比较大,导致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负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 1) 参见本报告书“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参见本报告书“三、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参见本报告书“三、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相关账户中。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划累计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金额(1) 期 生重大变化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 大型曲轴精密锻造
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 生产线项目
合计 ― 28,307.15 28,307.15 5,588.30 28,173.33 ― ― -1,199.9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参见本报告书“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