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
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曾志刚先生、郭文
捷先生、田跃先生及董事卢小娟女士、唐海峰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
司担任**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超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曾志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
内,各委员未对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一次会议
二次会议
三次会议
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
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450 万
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
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
项。在信永中和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
审计后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审计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
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重大问题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公司按照《公**》、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按照《内部
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对管理**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区域进行内控体系
执行情况的内部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通过开展切实有效内控评价过程,促进各
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使内控控制形成制度制定、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
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了各方
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效
率,**了审计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签字页)
曾志刚 卢小娟
唐海峰 田 跃
郭文捷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