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审议 的议
案》《关于审议 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就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授予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取消了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1,5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由 4,800 人调整为 3,765 人,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528.489 万份,注销后,
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927.94 万份调整为 2,399.451 万份。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2,399.451 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监事会对上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的说
明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上表中“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00,953,848,156.08 元,较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 29.06%,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0 份,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拟注销合计 2,399.451 万份股票期权。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