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山外山
股票代码:688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 268 号 816 房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 268 号 816 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收购管理办法》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
指 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岫恒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由 9.72156%减少至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 268 号 816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3,027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0 年 9 月 17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 268 号 816 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马翠芳 女 ** **香港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
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投资运作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
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9,382,416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2%。若在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
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
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
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14,070,033 股,占上市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9.7215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二、权益变动方式
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
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2022 年 12 月 26 日) (2025 年 3 月 25 日)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珠海
岫恒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 IPO 完成时的持股数量
占上市公司 IPO 完成时的总股本(即 144,730,259 股)的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占上
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321,315,646 股)的比例。
(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包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及后续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区间 交易股数
股东名称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元/股) (股)
珠海岫恒 卖出 集中竞价 2025/3/7-2025/3/25 10.38-11.53 2,942,096
合计 2,942,096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
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
签字:
日期:2025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
签字:
日期:2025 年 3 月 26 日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
上市公司名称 化技术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重庆市
司
股票简称 山外山 股票代码 688410
珠海岫恒股权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市横琴新区兴
合伙企业(有限合
名称 注册地 盛五路 268 号 816 房
伙)
增加 □ 减少√ (持
股数量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而被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但持股比例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主动减持而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询价转让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14,070,033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9.7215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比例:4.721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16,065,695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4.99997%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时间: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5 年 3 月 25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且尚未实
是否拟于未来 12
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不适用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
签字:
日期: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