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二五年一月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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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三、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未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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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肯特催化、股份公司、发行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人、公司
肯特化工、有限公司 指 浙江肯特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肯特投资 指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山流水 指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蓝天碧水 指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附加值青山 指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崇山投资 指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丰创投 指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诸暨利锦 指 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城锦 指 杭州城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毅达专精 指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毅达成果 指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国金证券、本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保荐分公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控股股东 指 项飞勇、郭燕平
实际控制人 指 项飞勇、郭燕平
股东大会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募投项目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8860 吨功能性催化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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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项目
《审计报告》 指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16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25 号)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月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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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姓 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通裕重工创业板 IPO 项目
(300185)、同和药业创业板 IPO 项目(300636)、联盛化学创业板 IPO
聂敏 (301212)等多家公司上市工作和光洋股份(002708)非公开发行项目,目
前担任联盛化学创业板项目(301212)和光洋股份(002708)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
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久日新材科创板 IPO 项目
(688199)、嘉麟杰主板项目(002486)资产收购业务、龙力生物主板项目
牛建军
(002604)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健隆生物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辅导工作,
目前无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项目。
聂敏、牛建军先生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
定。保荐代表人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保荐代表人熟练掌
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
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
近 3 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胡宁:具有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参与棕榈股份主板 IPO 项目
(002431)、汉威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300007)、通裕重工创业板 IPO 项目
(300185)、联盛化学创业板 IPO 项目(301212)多家公司上市工作,佐力药
业创业板(300181)再融资及昌润钻石(430713)、昌润创投(833780)、金丰
源(836302)、春天生态(871600)的新三板公司挂牌推荐工作。
江祥、薛伟伟、秦黎军(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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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07 月 14 日
公司住所: 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电话: 0576-87651888
传真: 0576-87651888
联系人: 张志明
电子信箱: stock@chemptc.com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
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
产;新化学物质生产;**类非药品类易**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
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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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除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提供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辅导、保荐、承销服务,本保
荐机构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情况。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申报履行的内部核查程序和内核意见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肯特催化”或“发行人”)项目组在制
作完成申报材料后提出申请,本保荐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内核,具体如下:
(1)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
质量控制部派出曹勤、杨恒、邹佳颖、兰雨洁进驻项目现场,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管理流程、项目组工作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
料中涉及的重**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性和其他重
要问题进行**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
探讨;审阅了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
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了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后,由质量控制部将材
料核查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意见同时反馈至业务部
门项目组。
(2)项目组预审回复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出具了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
(3)内核风控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风控部。内核风控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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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和质量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4)问核
对**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进行问核,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
项目人员的工作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人员落实。
(5)召开内核会议
肯特催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内核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经过内核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内核会议审核通过了肯特催
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项目组对内核会议中提到的意见进行了
认真落实和书面回复。
内核委员会经充分讨论,认为:本保荐机构已经对肯特催化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申报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认为肯特催化具备**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肯特催化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二)二次申报履行的内部核查程序和内核意见
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符合**实行股票发行注
册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 7 人,分别是:
廖卫平、罗洪峰、郑榕萍、李艳西、刘强、秦放、慕媛媛。
经表决,会议同意国金证券保荐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为国金证券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认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
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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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为加强**上市项目的质量控制,通过多道防线识别财务舞弊,防控项目风
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与上海华鼎瑞德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瑞德”)签署《咨询服务协议》,聘请华鼎瑞德对国
金证券保荐的**上市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及相关文件的复核工作。
华鼎瑞德的工作内容为:根据会计、审计、证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上市项目的招股说明书、申报期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复核,
并出具复核意见。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华鼎瑞德的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1)基础咨询费用
承销保荐分公司按每个项目人民币捌万元整(人民币 80,000 元整,含 6%
增值税)的价格作为华鼎瑞德的基础咨询费用。承销保荐分公司于每半年度结束
后,根据该半年度内华鼎瑞德完成复核的项目数量与其进行结算,并于该半年度
结束后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华鼎瑞德因履行《咨询服务协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承销保荐分公司实报
实销。
(2)项目评价奖励
每个项目结束后,承销保荐分公司对华鼎瑞德的服务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华鼎瑞德予以奖励,奖励幅度为基础咨询费用的 0-50%。
该奖励由承销保荐分公司于每半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
方式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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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均未对续约提出异议,根据《咨询服务协议》的约定,该协
议继续履行。
华 鼎 瑞 德 成 立 于 2008 年 1 月 8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区城桥镇东河沿 68 号 5 号楼 132 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股东及法定代
表人为吕秋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经营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不约定期限;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帐),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调查、**测验),
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场核查。2022 年 3 月 7 日,华鼎瑞德出具“瑞德咨字2022001 号《肯特催
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报告》”。
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专门针对本项目聘请第三方的行为。除华鼎瑞德为申报材
料及相关文件提供复核服务外,本保荐机构不存在未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聘请
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服务对象)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肯特催化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
查,肯特催化在保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肯特催化还聘请了浙江省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服务,聘请了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申报文件咨询及制作等服务,聘请了北京友传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提供 IPO 财经
公关服务,聘请了北京涵可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翻译服务,聘请了浙江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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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前述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发行人已支付部分款项,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
(三)核查结论
本保荐机构已经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的要求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
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
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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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
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
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
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十)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本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发行保荐书的**内容,确认发行保荐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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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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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10 号》的规定,本保荐人就发行人
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如下:
**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
合理投资回报, 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在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
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
实合理因素。
(1)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
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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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2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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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
排理由等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
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如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战
略发展规划及可持续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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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现实与长远两个方面综合考虑股东
利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合理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
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为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作出相应安排。具
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
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
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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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现
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参
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况、资金需求和利润分配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利润分配方案在提交董事会
讨论前,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
监事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议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当通过多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
话沟通、筹划股东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
披露。
润分配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划。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
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进行审议,应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1/2)以上通过,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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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的制定依据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的
股利分配政策”之“(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
应的规划安排理由等”,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具有可行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发行人报告期内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发行人将历年**的未分配利润作为业务发展和研发投入资金的一部分,继
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行人关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全体股东利益。
四、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及制定考虑因素
公**期回报规划的内容及制定考虑因素参见本节之“一、《公司章程(草
案)》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制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的决策
机制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通过标准和召开
形式,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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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根据《公**》、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之规定,国金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核查,并与发行人、发
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肯特催化已符合**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主体**及实质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金证券愿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
肯特催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肯特催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证券法》及**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已聘请本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符合《证券法》
第十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文件及有关公司
治理制度,发行人已按照《公**》《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
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
经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
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分别为
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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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三)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
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作出的声明,登录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裁判文书网等进行检索,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四)项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季铵(�l)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符合主板定
位要求,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
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依法履行职责,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
主体**,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F1111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25 号),查询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了解内部控制流程及其运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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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
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因
此,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档案,查阅发行人历次变更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相关财
产权属证明,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
产包括与其业务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以及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
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发行人工商档案资料、报告期内的销售合同、三会会议资料并对发行
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从设立至今主
要从事季铵(�l)化合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
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公司主营业务、董事及**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
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
纷。
经核查相关资产权属证书、重大合同、信用报告、行业政策,通过“**裁
判文书网”、
“**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
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
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
项。
因此,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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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结合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主要业务合同
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季铵(�l)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
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
明文件,通过互联网**息查询,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
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安全、公共安
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书面确认
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发行人满足《证券法》、**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
根据经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体事
宜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
为 6,78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2,260 万股,发
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超过 9,040 万元,因此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符
合《上市规则》3.1.1 条**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
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符合《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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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 3.1.1 条**款第四项及《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3.1.2 条第
一款**项的规定。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溴丁烷、三正丁胺、三乙胺、三苯基膦、溴丙烷、溴乙烷等化学原料是公司
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溴丁烷、溴丙烷、溴乙烷等“溴素”
类原材料价格受上游“溴素”的市场价格影响,2023 年平均单价较 2022 年下
降较大;三乙胺、三正丁胺 2023 年度平均单价较 2022 年度分别下降了 11.42%
和 22.00%,相较于溴丁烷、溴丙烷、溴乙烷等“溴素”类原材料,三乙胺、三
正丁胺 2023 年度单价降幅相对较小。三苯基膦价格主要受上游“黄磷”价格影
响,2023 年较 2022 年降幅较大。2024 年上半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经过
下滑后已逐步趋稳。发行人主要产品均可在上下游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做出同
步变动,但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或快速下跌,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转移至
下游客户或传递时间滞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71%、26.48%、26.23%和 27.04%,
剔除新旧收入准则运输费及包装费核算口径不同影响后的毛利率为 30.89%、
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固定资
产新增投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21 年 6 月发行人江西肯特新厂建成并逐步转
固,由于新厂区投资金额较高且产能爬坡过程中产能并未**释放,因此导致报
告期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高,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2024 年 1-6 月,公司综合
毛利率有所回升。如果未来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
发生重大不利波动,公司综合毛利率仍将存在下降的风险,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产生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生产过程中,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部分辅助材料为腐蚀
性物质,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公司**重视生产安全管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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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安全培训,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工艺特点制定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但由于生产的特殊性,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不可抗
力等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风险,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
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584.39 万元、80,768.09 万元、66,607.25
万元和 29,785.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633.93 万元、
求减弱、原材料价格及公司产品价格下滑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5.24%、11.35%。如果未来
公司下游医药、粉末涂料、石油及煤化工等领域市场需求持续减弱,原材料价格
及产品价格因供需关系变化等进一步下滑,或公司发生安全环保事故,行业环境、
环保政策及汇率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动,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本保荐机构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后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
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下游应用市场空间广阔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季铵(�l)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拥有季铵盐、季铵碱、季�l盐、冠醚等四大系列产品,发行人产品的
下游应用领域涵盖了精细化工、分子筛、高分子材料、电池电解液、油田化学品
等诸多领域。近年来,随着这些行业的发展与创新,催化剂产品在市场上的应用
日益广泛。随着**催化剂行业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催化剂产品品质也
不断提高。此外,随着下游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消费升级,催化剂产品的需求也
呈现出增长趋势。
(二)**政策支持
催化剂是化工行业重要的原材料,是我国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催化
剂的科技创新进一步支撑了我国绿色化工、能源革命的实现。近年来,我国出台
了一系列扶持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从**发展战略、产业培育和发展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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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为催化材料行业及下游应用行业提供了政策依据,为行业的
长期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根据****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新型催化材料及
助剂制造、新能源其他新型催化剂、汽车尾气**催化转化技术、石油裂化催化
中,要求“在催化理论、催化剂的理性设计与表征、催化新方法与新反应、资源
的绿色催化转化与**利用等相关催化领域中获得重大原始创新和重要应用成
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的**影响力;为解决能源、环境、资源以及
人口健康等领域的关键问题提供物质基础以及技术支撑”。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突出、发展潜力较大
通过多年自主研究开发,公司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截至
著作权 10 件。公司季铵盐、季�l盐产品生产工艺采用自动化控制技术,产品质
量稳定,被广大客户认可。公司季铵碱产品生产工艺通过电解槽的设计与优化,
阴阳离子膜型号的选型,电解温度、电流的控制,实现了低金属离子杂质、低卤
素杂质的高品质季铵碱产品的连续化生产,解决了阴阳离子膜寿命短的缺陷,产
品质量较好,成本低,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冠醚产品的模板法合成技术、络合结
晶技术、萃取提纯技术,在**处于**地位。
公司通过在相转移催化剂领域的多年深耕,不断强化绿色催化技术,生产规
模位居**前列,产品集中于中高端应用领域,能够保证**的安全利润边际,
并且借助深入参与行业前沿的化学合成,目前已成功进入到分子筛领域、电池电
解液领域,积累了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中触媒(688267)、华海药业(600521)、
万华化学(600309)、万润股份(002643)等在分子筛、医药、石油化工等领
域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工业化制造企业客户。此外,公司与永太科技
(002326)、新宙邦(300037)等电池电解质领域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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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医药、农药、分子筛、液晶等行业对原料供应有很高的品质要求,出
于原料供应来源稳定性的考量、以及对产品品质稳定的需求,在选择供应商时就
产品的品质、供货周期等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在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后,通常不
会随意更改供应商。公司凭借高品质产品与医药、农药、分子筛、液晶等行业的
众多客户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
化工行业正在跟随绿色、环保这一技术路线进行产品创新升级及工艺改进。
公司通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目前已具备强化溶剂精馏与渗透汽化脱水回收技
术、模板法合成技术、络合结晶技术、萃取提纯技术、离子膜电解法等技术阵列,
着力实现生产全流程**化及绿色化,积累并优化生产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的
先进工艺流程,助力行业平稳发展。
同时,公司引入自动化设备及 DCS 系统,逐步实现车间智能化生产,有效
地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了对投料、反应、出料全过程的**
控制,提高了物料的转化率,有效地**了原材料、能源等消耗,实现安全、环
保、**地生产。
公司构建了以客户至上、现场**、持续改善及全员参与等理念为核心的精
益生产模式。公司坚持推行 6S 管理模式,打造广受客户及来访者好评、质量稳
定的**现场管理;并通过多能工培养、学习型组织建设等,使公司各层级管理
人员有效参与决策、及时解决问题、形成问题导向的协调行动机制和管控通道的
高度畅通;工厂布局从平面到立体,持续优化,有效提高空间利用率、**物流
浪费;现场物流从开放到密闭、现场操作控制从手工到自动化到智能制造,有效
减少泄露污染、缩短流程时间、提升质量水平;设备 TPM 改善持续提升设备完
好率、**维护成本、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持续改善”作为公司核心管理理念之一,被深度运用于精益管理中,公司
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改善与提升生产能力,**浪费,**成本,持续提升产品
质量、持续缩短生产流程周期。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处行业和发行人经营方面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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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财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意见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采购模式、
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行业及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情况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对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的登记和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股东名册、工商档案等资料,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
署日,发行人股东共 1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5 名;机构股东 10 名。截至本发
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6,7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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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方式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股东的工商登记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并通过登录**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公示信息,就发行人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及相关登记和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15 名股东,10 名为非自然人股东。
其中有 5 名股东属于私募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毅达专精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ES785,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31235,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毅达成果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67953,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
记编号为 P1001459,登记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9 日。
附加值青山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
号为 SND519,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9840,登记时间为
崇山投资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ND523,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9840,登记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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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锦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JB263,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杭州城投富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32767,登记时间为
(三)核查结果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肯特投资、高山流水、蓝天碧水、和丰创投、诸暨利锦,
均未指定专门机构来管理该企业资产,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
情形。上述股东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登记或
备案程序。
综上,发行人股东中存在毅达专精、毅达成果、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杭
州城锦等 5 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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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胡宁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聂敏
年 月 日
牛建军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谭军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廖卫平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作为肯
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授权聂敏、牛建军担任保
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
工作。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聂 敏
牛建军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项飞勇、郭燕平、
张志明、林永平、徐文良、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24691297949N。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780 万股,注册资本为 6,780
万元,注册地: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公司及
子公司专业从事季铵(�l)化合物及其衍生产品等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产品
主要包括季铵盐系列、季�l盐系列、冠醚系列、季铵碱系列和其他系列。本公司无
母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真实、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附注 **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
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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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
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
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
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
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
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
主体自**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
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
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
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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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ぃ�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
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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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
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
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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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
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
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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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
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
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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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
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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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
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
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
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
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
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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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
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
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
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
年度之相同或相类似的 、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
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合并关联方组合 包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
银行承兑汇票 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不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计提坏账准备
存在违约可能性,具有**信用风险,按照账龄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
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
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 存货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
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
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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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采用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
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
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
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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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九)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二)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
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
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
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
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
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
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
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
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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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
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
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
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
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
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
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
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
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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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
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
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
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
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
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
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
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
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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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
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
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
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
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
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
的建筑物)
。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
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五)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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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
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
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
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5 4.75-9.5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5 19.00-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
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己完工;
(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
房屋及建筑物 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
设备 正常稳定运行;
(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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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借款费用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
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
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
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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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
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无形资产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
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不予摊销。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50 年 直线法 土地使用权证法定年限
专利权 10 年 直线法 预计受益年限
计算机软件 10 年 直线法 预计受益年限
(十九)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
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
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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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二十一)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
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
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二) 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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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无。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
本或费用时。
(二十三)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估计,按照授予日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
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
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
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
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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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
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
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估计为基础,
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
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
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
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
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
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四) 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
并从中获得几乎**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
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
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
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
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
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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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
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
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
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
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
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
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内销: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在客户收到货物并对数量、
质量及金额确认无异议后即控制权转移,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外销:对以 FOB、CIF 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货物出库办妥海关报关手续并
交付提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根据提单上注明的货物装船完毕日期作为
确认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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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
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
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
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
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
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
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
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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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
计入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
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
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银行,由**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
司提供**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
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
款费用。
(二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
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
易或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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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
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八) 租赁
租赁,是指在**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
在**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
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
赁部分进行分拆。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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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
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
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
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
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
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
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
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
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
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
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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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
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
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
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
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
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
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
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
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
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
价值。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
论所有权**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
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
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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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
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
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
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
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
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
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
(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
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
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
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
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
照本附注“三、
(九)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
计处理。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
(二十四)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
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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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
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
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
(二十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注“三、 。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
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
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
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
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
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
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
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
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二十九)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将金额大于 100 万元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认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将单项在建工程余额或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超过
重要的在建工程
(三十)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简称“新租赁
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
)
对于**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
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执行新租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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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
款额按**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
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执行日的本
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
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使及其他**情况确定租赁期;
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
用权资产;
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
权平均值:4.1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按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510,727.57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对于**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
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
司在**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
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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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1)公司作为承租人对 使用权资产 510,727.57
于 首 次 执行 日 前 已存 在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0,727.57
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510,727.57 510,727.57 510,727.57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调整使用权资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会〔2021〕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
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 14 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
合同,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
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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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 14 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
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
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
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
)。
①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第 15 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
明确规定。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
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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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441,532.21
营业成本 1,820,167.73
将在建工程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 固定资产 647,240.00
成本的净额由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调整 累计折旧 25,875.52
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341.12
所得税费用 155,341.12
未分配利润 466,023.36
母公司
执行该规定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
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
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
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
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
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
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
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
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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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
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
,
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
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
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
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
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
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
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
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
**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
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
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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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
)。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
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 对于企业**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
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
下简称契约条件)
,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
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
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
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
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
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
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在**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
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
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
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
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
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
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
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在**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
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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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 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
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
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
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
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
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
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济利
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
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
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
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13% 13% 13% 13%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15%、25% 15%、25% 15%、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5% 7%、5% 7%、5% 7%、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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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 15% 15% 15%
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 25% 25% 25% 25%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 25% 25% 25%
(二) 税收优惠
根据 2020 年 12 月 1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税务总局浙
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033007968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本公司企业所得税
按 15%的税率计缴。
根据 2023 年 12 月 8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税务总局浙
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333003989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本公司企业所得
税按 15%的税率计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 年第 28 号)
,本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 100%加计扣除。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政发〔2018〕
委办〔2018〕37 号)文件规定,公司在 2021 年度符合规上企业 A 类标准,公
司 2021 年度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减免幅度为 100%,减免金额为 520,524.00
元;公司在 2022 年度符合规上企业 B 类标准并属于仙居县“放水养鱼”行动
计划培育企业,可按 A 类标准企业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减免幅度为 100%,
减免金额为 652,78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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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库存现金 336.37 336.37 236.37 2,036.37
银行存款 165,759,057.78 127,601,924.26 64,392,434.82 87,113,601.62
其他货币资金 5,936,667.60 8,100,053.65 4,044,685.11 2,981,039.78
合计 171,696,061.75 135,702,314.28 68,437,356.30 90,096,677.77
(二) 应收票据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7,197,541.95 19,424,214.27 28,289,245.88 10,873,402.40
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58,984,516.27 77,893,483.32 108,867,037.69 105,278,873.95
商业承兑汇票 1,830,368.80
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 100,000.00
减:坏账准备 96,518.44
合计 86,182,058.22 99,151,547.95 137,156,283.57 116,152,276.35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86,182,058.22 100.00 86,182,058.22
合计 86,182,058.22 100.00 86,182,0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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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97,317,697.59 98.06 97,317,697.59
商业承兑汇票 1,930,368.80 1.94 96,518.44 5.00 1,833,850.36
合计 99,248,066.39 100.00 96,518.44 99,151,547.95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137,156,283.57 100.00 137,156,283.57
合计 137,156,283.57 100.00 137,156,283.57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116,152,276.35 100.00 116,152,276.35
合计 116,152,276.35 100.00 116,152,276.35
财务报表附注 第3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坏账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 计提比例 坏账 计提比例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准备 (%) (%) 准备 (%) 准备 (%)
银行承
兑汇票
商业承
兑汇票
合计 86,182,058.22 99,248,066.39 96,518.44 137,156,283.57 116,152,276.35
财务报表附注 第4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2.12.31 2023.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
合计 96,518.44 96,518.44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3.12.31 2024.6.30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
合计 96,518.44 96,518.44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382,749.00 542,745.54 823,980.40
合计 1,382,749.00 542,745.54 823,980.40
财务报表附注 第4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8,984,516.27 77,893,483.32 108,867,037.69 105,278,873.95
商业承兑汇票 100,000.00
合计 58,984,516.27 77,993,483.32 108,867,037.69 105,278,873.95
财务报表附注 第4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无。
(三) 应收账款
账龄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小计 146,494,655.99 140,312,443.50 100,131,164.15 85,421,740.23
减:坏账准备 8,017,344.71 7,093,436.14 5,026,872.33 4,277,858.39
合计 138,477,311.28 133,219,007.36 95,104,291.82 81,143,881.84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74,294.63 0.73 537,147.32 50.00 537,147.31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45,420,361.36 99.27 7,480,197.39 5.14 137,940,163.97
合计 146,494,655.99 100.00 8,017,344.71 138,477,311.28
财务报表附注 第4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40,312,443.50 100.00 7,093,436.14 5.06 133,219,007.36
合计 140,312,443.50 100.00 7,093,436.14 133,219,007.36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00,131,164.15 100.00 5,026,872.33 5.02 95,104,291.82
合计 100,131,164.15 100.00 5,026,872.33 95,104,291.82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85,421,740.23 100.00 4,277,858.39 5.01 81,143,881.84
合计 85,421,740.23 100.00 4,277,858.39 81,143,881.84
财务报表附注 第4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潍坊润谱化学有限公司 1,074,294.63 537,147.32 5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074,294.63 537,147.32
财务报表附注 第4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计提比 计提比 计提比 计提比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例(%) 例(%) 例(%) 例(%)
合计 145,420,361.36 7,480,197.39 140,312,443.50 7,093,436.14 100,131,164.15 5,026,872.33 85,421,740.23 4,277,858.39
财务报表附注 第4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12.31 2021.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合计 3,037,137.09 1,240,977.23 255.93 4,277,858.39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1.12.31 2022.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4,277,858.39 749,013.94 5,026,872.33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2.12.31 2023.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合计 5,026,872.33 2,066,563.81 7,093,436.14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3.12.31 2024.6.30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合计 7,093,436.14 923,908.57 8,017,344.71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55.93
财务报表附注 第4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期末 准备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比例(%) 末余额
卓悦环保新材料(上海)
有限公司
青岛易德能新材料有限
公司
上海清曼化学有限公司 6,022,200.00 6,022,200.00 4.11 301,110.00
正大能源材料(大连)
有限公司
天津派森新材料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
合计 29,791,753.30 29,791,753.30 20.33 1,489,587.67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期末 准备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
余额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比例(%) 末余额
**石化化工销售有限
公司华北分公司
卓悦环保新材料(上海)
有限公司
青岛易德能新材料有限
公司
山东正吉化工有限公司 4,425,841.57 4,425,841.57 3.15 221,292.08
上海清曼化学有限公司 4,137,426.00 4,137,426.00 2.95 206,871.30
合计 30,236,190.87 30,236,190.87 21.55 1,511,809.55
财务报表附注 第4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期末 准备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比例(%) 末余额
天津天辰绿色能源工程技
术研发有限公司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3,876,400.00 3,876,400.00 3.87 193,820.00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2,940,000.00 2,940,000.00 2.94 147,000.00
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2,415,906.00 2,415,906.00 2.41 120,795.30
合计 16,812,646.44 16,812,646.44 16.79 840,632.32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期末 准备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
余额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比例(%) 末余额
青岛晟驰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天津派森新材料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
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3,369,071.00 3,369,071.00 3.94 168,453.5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VESTA CHEMICALS
BV
合计 25,153,735.08 25,153,735.08 29.44 1,257,686.75
(四)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票据 16,746,691.31 10,785,064.66 18,013,994.52 9,438,576.41
合计 16,746,691.31 10,785,064.66 18,013,994.52 9,438,576.41
财务报表附注 第4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累计在其他综
项目 2020.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其他变动 2021.12.31 合收益中确认
的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 11,959,417.33 192,566,876.90 195,087,717.82 9,438,576.41
合计 11,959,417.33 192,566,876.90 195,087,717.82 9,438,576.41
累计在其他
综合收益中
项目 2021.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其他变动 2022.12.31
确认的损失
准备
应收票据 9,438,576.41 246,110,498.36 237,535,080.25 18,013,994.52
合计 9,438,576.41 246,110,498.36 237,535,080.25 18,013,994.52
累计在其他综
项目 2022.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其他变动 2023.12.31 合收益中确认
的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 18,013,994.52 190,538,908.31 197,767,838.17 10,785,064.66
合计 18,013,994.52 190,538,908.31 197,767,838.17 10,785,064.66
累计在其他综
项目 2023.12.31 本期新增 本期终止确认 其他变动 2024.6.30 合收益中确认
的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 10,785,064.66 91,037,905.38 85,076,278.73 16,746,691.31
合计 10,785,064.66 91,037,905.38 85,076,278.73 16,746,691.31
期末已质押金额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1,222,568.59 607,164.00 611,744.31
合计 1,222,568.59 607,164.00 611,744.31
财务报表附注 第5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期末终止确认 期末未终止确认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9,243,833.72 58,866,084.34 82,160,915.16 85,156,378.83
合计 59,243,833.72 58,866,084.34 82,160,915.16 85,156,378.83
无。
(五) 预付款项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014,048.68 100.00 1,661,392.34 100.00 1,620,052.34 100.00 3,148,974.77 100.00
财务报表附注 第5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预付对象 2024.6.30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1,920.00 39.64
仙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79,997.11 7.89
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77,830.19 7.68
杭州片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5,000.00 7.40
浙江工业大学 75,000.00 7.40
合计 709,747.30 70.01
预付对象 2023.12.31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浙江工业大学 225,000.00 13.54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204,003.64 12.28
上海邦强**贸易有限公司 184,000.00 11.08
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165,000.00 9.93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仙居县供电公司 145,889.83 8.78
合计 923,893.47 55.61
预付对象 2022.12.31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 289,128.49 17.85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249,921.50 15.43
浙江工业大学 225,000.00 13.89
水泽节(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6,090.00 9.63
安徽驷盛科技有限公司 84,780.00 5.23
合计 1,004,919.99 62.03
预付对象 2021.12.31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南通濠泰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1,782,900.00 56.6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仙居县供电公司 461,150.29 14.64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271,676.63 8.63
北京越洋比邻**会展有限公司 102,960.00 3.27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86,603.77 2.75
合计 2,705,290.69 85.91
财务报表附注 第5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六) 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项 840,629.54 715,900.68 855,576.35 450,290.58
合计 840,629.54 715,900.68 855,576.35 450,290.58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小计 995,499.85 867,790.87 954,593.86 492,539.42
减:坏账准备 154,870.31 151,890.19 99,017.51 42,248.84
合计 840,629.54 715,900.68 855,576.35 450,290.5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995,499.85 100.00 154,870.31 15.56 840,629.54
合计 995,499.85 100.00 154,870.31 840,629.54
财务报表附注 第5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867,790.87 100.00 151,890.19 17.50 715,900.68
合计 867,790.87 100.00 151,890.19 715,900.68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954,593.86 100.00 99,017.51 10.37 855,576.35
合计 954,593.86 100.00 99,017.51 855,576.35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492,539.42 100.00 42,248.84 8.58 450,290.58
合计 492,539.42 100.00 42,248.84 450,290.58
财务报表附注 第5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 (%) (%) (%)
合计 995,499.85 154,870.31 867,790.87 151,890.19 954,593.86 99,017.51 492,539.42 42,248.84
财务报表附注 第5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18,001.32 18,001.32
本期转回 62,354.30 62,354.3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22,384.24 22,384.24
其他变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75,359.69 75,359.69
本期转回 18,591.02 18,591.0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第5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94,222.04 94,222.04
本期转回 41,349.36 41,349.36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154,452.09 154,452.09
本期转回 151,471.97 151,471.97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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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360,026.33 360,026.33
本期终止确认 793,101.63 793,101.63
其他变动 22,384.24 22,384.24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814,113.35 814,113.35
本期终止确认 352,058.91 352,058.91
其他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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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729,372.82 729,372.82
本期终止确认 816,175.81 816,175.81
其他变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879,730.66 879,730.66
本期终止确认 752,021.68 752,021.68
其他变动
(4)本报告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12.31 2021.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合计 108,986.06 18,001.32 62,354.30 22,384.24 42,248.84
财务报表附注 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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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1.12.31 2022.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合计 42,248.84 75,359.69 18,591.02 99,017.51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2.12.31 2023.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合计 99,017.51 94,222.04 41,349.36 151,890.19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3.12.31 2024.6.30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合计 151,890.19 154,452.09 151,471.97 154,870.31
(5)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22,384.24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保证金 86,536.00 30,492.86 31,822.30 96,117.00
代缴款 347,263.92 359,230.65 503,691.21 206,661.58
押金 110,042.09 110,042.09 115,042.09 137,962.09
出口退税款 251,216.41 231,463.27 284,235.24
其他 200,441.43 136,562.00 19,803.02 51,798.75
合计 995,499.85 867,790.87 954,593.86 492,539.42
财务报表附注 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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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4.6.30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
出口退税款 251,216.41 1 年以内 25.24 12,560.82
税务局
衢州市亿鹏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 108,317.00 1 年以内 10.88 5,415.85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
押金 109,962.09 4 年以上 11.05 109,962.09
开发有限公司
**石化**事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 86,536.00 1 年以内 8.69 4,326.80
南京招标**
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 其他 78,000.00 1 年以内 7.84 3,900.00
合计 634,031.50 63.70 136,165.56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3.12.31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
出口退税款 231,463.27 1 年以内 26.67 11,573.16
税务局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
押金 109,962.09 4 年以上 12.67 109,962.09
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 其他 78,000.00 1 年以内 8.99 3,900.00
**石化**事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 22,728.86 2-3 年 2.62 4,545.77
上海招标**
昆明天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其他 7,764.00 1 年以内 0.89 388.20
合计 449,918.22 51.84 130,369.22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2.12.31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
出口退税款 284,235.24 1 年以内 29.78 14,211.76
税务局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设
押金 109,962.09 3-4 年 11.52 54,981.05
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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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他应收款项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2.12.31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石化**事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 22,728.86 1-2 年 2.38 2,272.89
上海招标**
昆明天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其他 15,020.00 1 年以内 1.57 751.00
**石化**事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 9,093.44 1 年以内 0.95 454.67
南京招标**
合计 441,039.63 46.20 72,671.37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12.31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新建
押金 109,962.09 2-3 年 22.33 21,992.42
设开发有限公司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41,117.00 1 年以内 8.35 2,055.85
司上海招标**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35,000.00 1 年以内 7.11 1,750.00
司南京招标**
永新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两益园区建设开发 押金 23,000.00 4.67 2,150.00
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 20,000.00 1 年以内 4.06 1,000.00
合计 229,079.09 46.52 28,948.27
财务报表附注 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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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存货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
类别 准备/合同 准备/合同 备/合同履 准备/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 约成本减值 履约成本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准备 减值准备
原材料 8,271,871.43 14.04 8,271,857.39 12,779,027.57 1,785.03 12,777,242.54 18,184,497.07 15,250.60 18,169,246.47 16,242,745.27 111,537.35 16,131,207.92
发出商品 2,089,668.32 2,089,668.32 1,187,841.58 1,187,841.58 4,881,829.47 4,881,829.47 6,108,594.28 6,108,594.28
周转材料 10,909,323.28 10,909,323.28 9,461,685.02 9,461,685.02 8,207,737.68 8,207,737.68 7,153,624.22 7,153,624.22
在途物资 1,639,909.98 1,639,909.98
在产品 5,050,586.50 5,050,586.50 4,490,560.10 4,490,560.10 8,463,041.34 8,463,041.34 9,692,764.93 9,692,764.93
库存商品 43,739,765.20 340,870.44 43,398,894.76 41,889,638.33 190,638.59 41,698,999.74 52,289,981.39 1,206,697.96 51,083,283.43 38,162,487.14 428,176.55 37,734,310.59
合计 70,061,214.73 340,884.48 69,720,330.25 69,808,752.60 192,423.62 69,616,328.98 92,027,086.95 1,221,948.56 90,805,138.39 79,000,125.82 539,713.90 78,460,411.92
财务报表附注 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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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2020.12.31 2021.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65,874.21 111,537.35 65,874.21 111,537.35
库存商品 382,006.23 71,880.82 25,710.50 428,176.55
合计 447,880.44 183,418.17 91,584.71 539,713.90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2021.12.31 2022.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11,537.35 15,250.60 111,537.35 15,250.60
库存商品 428,176.55 1,033,798.63 255,277.22 1,206,697.96
合计 539,713.90 1,049,049.23 366,814.57 1,221,948.56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2022.12.31 2023.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5,250.60 13,465.57 1,785.03
库存商品 1,206,697.96 120,023.36 1,136,082.73 190,638.59
合计 1,221,948.56 120,023.36 1,149,548.30 192,423.62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2023.12.31 2024.6.30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785.03 1,770.99 14.04
库存商品 190,638.59 285,748.75 135,516.90 340,870.44
合计 192,423.62 285,748.75 137,287.89 340,884.48
(八) 持有待售资产
类别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403,759.06
合计 1,403,759.06
财务报表附注 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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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类别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出售方式 出售原因 所属分部
账面余额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老厂设备 1,403,759.06 1,403,759.06 2,380,000.00 2022 年 协议转让 建设新厂
合计 1,403,759.06 1,403,759.06 2,380,000.00
(九)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待认证进项税额 1,441,446.42 1,622,897.95 2,199,258.51 4,450,504.33
留抵增值税 4,136,626.14
上市费用 10,482,075.48 8,966,981.13 6,405,660.37 518,867.92
预缴所得税 4,033,826.67
合计 11,923,521.90 10,589,879.08 8,604,918.88 13,139,825.06
(十)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 本期确认的股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收益的利得 收益的损失 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利收入
综合收益的原因
仙居县聚合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股权
合计 295,213.14 295,213.14 240,000.00
财务报表附注 第6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 本期确认的股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收益的利得 收益的损失 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利收入
综合收益的原因
仙居县聚合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股权
合计 3,347,309.58 165,053.31 295,213.1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 本期计入其他综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 本期确认的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收益的利得 合收益的损失 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股利收入
综合收益的原因
仙居县聚合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股权
合计 3,153,129.21 18,912.77 130,159.83 3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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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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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留存收益的 转入留存收益的
项目名称 终止确认的原因 终止确认的时间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
处置 2023 年 4 月
有限公司股权
(十一) 固定资产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固定资产 378,474,370.64 396,665,193.11 427,655,540.82 436,363,083.3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378,474,370.64 396,665,193.11 427,655,540.82 436,363,083.38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1)2020.12.31 68,890,438.04 113,598,926.47 8,551,513.85 8,439,777.12 199,480,655.48
(2)本期增加金额 136,714,044.22 175,290,421.99 591,782.09 3,746,153.50 316,342,401.80
―购置 2,456,364.35 468,328.87 1,694,046.59 4,618,739.81
―在建工程转入 136,714,044.22 172,834,057.64 123,453.22 2,052,106.91 311,723,661.99
(3)本期减少金额 12,381,186.03 159,347.00 936,895.10 13,477,428.13
―处置或报废 1,306,533.20 159,347.00 553,203.85 2,019,084.05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11,074,652.83 383,691.25 11,458,344.08
(4)2021.12.31 205,604,482.26 276,508,162.43 8,983,948.94 11,249,035.52 502,345,629.15
(1)2020.12.31 11,727,002.54 31,610,781.60 5,830,449.29 2,758,128.46 51,926,361.89
(2)本期增加金额 5,777,078.59 17,432,306.97 844,182.62 1,576,353.41 25,629,921.59
―计提 5,777,078.59 17,432,306.97 844,182.62 1,576,353.41 25,629,921.59
(3)本期减少金额 10,605,934.88 151,379.65 816,423.18 11,573,737.71
―处置或报废 841,821.38 151,379.65 525,951.66 1,519,152.69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9,764,113.50 290,471.52 10,054,585.02
(4)2021.12.31 17,504,081.13 38,437,153.69 6,523,252.26 3,518,058.69 65,982,545.77
财务报表附注 第6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1)2020.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4)2021.12.31
(1)2021.12.31 账面价值 188,100,401.13 238,071,008.74 2,460,696.68 7,730,976.83 436,363,083.38
(2)2020.12.31 账面价值 57,163,435.50 81,988,144.87 2,721,064.56 5,681,648.66 147,554,293.59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1)2021.12.31 205,604,482.26 276,508,162.43 8,983,948.94 11,249,035.52 502,345,629.15
(2)本期增加金额 7,157,827.64 16,203,426.09 8,436,991.75 31,798,245.48
―购置 4,452,205.12 4,452,205.12
―在建工程转入 7,157,827.64 16,203,426.09 3,984,786.63 27,346,040.36
(3)本期减少金额 627,462.78 189,414.00 12,022.12 828,898.90
―处置或报废 627,462.78 189,414.00 12,022.12 828,898.90
(4)2022.12.31 212,762,309.90 292,084,125.74 8,794,534.94 19,674,005.15 533,314,975.73
(1)2021.12.31 17,504,081.13 38,437,153.69 6,523,252.26 3,518,058.69 65,982,545.77
(2)本期增加金额 10,856,139.66 26,360,490.16 807,071.57 2,106,311.34 40,130,012.73
―计提 10,856,139.66 26,360,490.16 807,071.57 2,106,311.34 40,130,012.73
(3)本期减少金额 261,759.26 179,943.30 11,421.03 453,123.59
―处置或报废 261,759.26 179,943.30 11,421.03 453,123.59
(4)2022.12.31 28,360,220.79 64,535,884.59 7,150,380.53 5,612,949.00 105,659,434.91
(1)2021.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财务报表附注 第6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4)2022.12.31
(1)2022.12.31 账面价值 184,402,089.11 227,548,241.15 1,644,154.41 14,061,056.15 427,655,540.82
(2)2021.12.31 账面价值 188,100,401.13 238,071,008.74 2,460,696.68 7,730,976.83 436,363,083.38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1)2022.12.31 212,762,309.90 292,084,125.74 8,794,534.94 19,674,005.15 533,314,975.73
(2)本期增加金额 8,384,366.04 489,203.54 2,397,827.99 11,271,397.57
―购置 6,791,972.58 489,203.54 2,220,127.39 9,501,303.51
―在建工程转入 1,592,393.46 177,700.60 1,770,094.06
(3)本期减少金额 7,798.12 7,798.12
―处置或报废 7,798.12 7,798.12
(4)2023.12.31 212,762,309.90 300,468,491.78 9,283,738.48 22,064,035.02 544,578,575.18
(1)2022.12.31 28,360,220.79 64,535,884.59 7,150,380.53 5,612,949.00 105,659,434.91
(2)本期增加金额 10,957,631.38 27,316,930.18 783,647.72 3,201,913.57 42,260,122.85
―计提 10,957,631.38 27,316,930.18 783,647.72 3,201,913.57 42,260,122.85
(3)本期减少金额 6,175.69 6,175.69
―处置或报废 6,175.69 6,175.69
(4)2023.12.31 39,317,852.17 91,852,814.77 7,934,028.25 8,808,686.88 147,913,382.07
(1)2022.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4)2023.12.31
(1)2023.12.31 账面价值 173,444,457.73 208,615,677.01 1,349,710.23 13,255,348.14 396,665,193.11
(2)2022.12.31 账面价值 184,402,089.11 227,548,241.15 1,644,154.41 14,061,056.15 427,655,540.82
财务报表附注 第6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1)2023.12.31 212,762,309.90 300,468,491.78 9,283,738.48 22,064,035.02 544,578,575.18
(2)本期增加金额 173,716.79 56,076.83 3,208,966.61 3,438,760.23
―购置 173,716.79 56,076.83 796,577.23 1,026,370.85
―在建工程转入 2,412,389.38 2,412,389.38
(3)本期减少金额 47,783.69 774,764.81 822,548.50
―处置或报废 47,783.69 774,764.81 822,548.50
(4)2024.6.30 212,762,309.90 300,594,424.88 8,565,050.50 25,273,001.63 547,194,786.91
(1)2023.12.31 39,317,852.17 91,852,814.77 7,934,028.25 8,808,686.88 147,913,382.07
(2)本期增加金额 5,479,562.88 14,029,139.71 235,279.38 1,810,903.68 21,554,885.65
―计提 5,479,562.88 14,029,139.71 235,279.38 1,810,903.68 21,554,885.65
(3)本期减少金额 11,824.88 736,026.57 747,851.45
―处置或报废 11,824.88 736,026.57 747,851.45
(4)2024.6.30 44,797,415.05 105,870,129.60 7,433,281.06 10,619,590.56 168,720,416.27
(1)2023.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4)2024.6.30
(1)2024.6.30 账面价值 167,964,894.85 194,724,295.28 1,131,769.44 14,653,411.07 378,474,370.64
(2)2023.12.31 账面价值 173,444,457.73 208,615,677.01 1,349,710.23 13,255,348.14 396,665,193.11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6,642,443.85 3,925,937.08 2,716,506.77
合计 6,642,443.85 3,925,937.08 2,716,506.77
财务报表附注 第7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6,642,443.85 3,768,178.84 2,874,265.01
合计 6,642,443.85 3,768,178.84 2,874,265.01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6,642,443.85 3,452,662.36 3,189,781.49
合计 6,642,443.85 3,452,662.36 3,189,781.49
无。
无。
无。
财务报表附注 第7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十二) 在建工程
项目 减值 减值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在建
工程
工程
物资
合计 4,391,671.63 4,391,671.63 5,713,759.69 5,713,759.69 4,081,197.29 4,081,197.29 3,656,383.84 3,656,383.84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开发 283,584.91 283,584.91
年产 20838 吨季铵化合物及其衍生产
品生产线项目
技改及其他项目 415,281.40 415,281.40 416,318.99 416,318.99
年产 8860 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 3,000,736.19 3,000,736.19 2,940,542.02 2,940,542.02 2,361,568.76 2,361,568.76 596,456.11 596,456.11
设备安装 486,174.93 486,174.93 2,451,880.15 2,451,880.15 1,111,491.52 1,111,491.52
合计 3,902,192.52 3,902,192.52 5,392,422.17 5,392,422.17 3,756,645.19 3,756,645.19 3,656,383.84 3,656,383.84
财务报表附注 第7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减少 工程累计投入 利息资本化累 其中:本期利 本期利息资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0.12.31 本期增加金额 2021.12.31 工程进度
资产金额 金额 占预算比例(%) 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来源
年产 20838 吨季铵化
合物及其衍生产品 351,000,000.00 131,429,246.25 172,717,729.26 301,503,366.77 2,643,608.74 86.65 100.00% 880,525.08 880,525.08 4.75 **
生产线项目
综合楼改造工程 6,347,609.00 456,770.88 6,844,013.74 7,300,784.62 115.02 100.00% 自筹
合计 131,886,017.13 179,561,743.00 308,804,151.39 2,643,608.74 880,525.08 880,525.08
本期转入固定资 本期其他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资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1.12.31 本期增加金额 2022.12.31 工程进度
产金额 减少金额 算比例(%)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来源
年产 8860 吨功能性
催化新材料项目
年产 23228 吨新改
扩项目
废气综合治理改建
项目
化工安全技能实训
基地
合计 596,456.11 13,130,548.20 11,365,435.55 2,361,568.76
财务报表附注 第7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资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2.12.31 本期增加金额 2023.12.31 工程进度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算比例(%)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来源
年产 8860 吨功能性
催化新材料项目
合计 2,361,568.76 578,973.26 2,940,542.02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资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3.12.31 本期增加金额 2024.6.30 工程进度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算比例(%)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来源
年产 8860 吨功能性
催化新材料项目
合计 2,940,542.02 60,194.17 3,000,736.19
财务报表附注 第7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 使用权资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1)2021.1.1 余额 510,727.57 510,727.57
(2)本期增加金额
―新增租赁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1.12.31 余额 510,727.57 510,727.57
(1)2021.1.1 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22,564.78 322,564.78
―计提 322,564.78 322,564.78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1.12.31 余额 322,564.78 322,564.78
(1)2021.1.1 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1.12.31 余额
(1)2021.12.31 账面价值 188,162.79 188,162.79
(2)2021.1.1 账面价值 510,727.57 510,727.57
财务报表附注 第7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1)2021.12.31 余额 510,727.57 510,727.57
(2)本期增加金额 1,159,085.60 1,159,085.60
―新增租赁 1,159,085.60 1,159,085.60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2.12.31 余额 1,669,813.17 1,669,813.17
(1)2021.12.31 余额 322,564.78 322,564.78
(2)本期增加金额 349,146.89 349,146.89
―计提 349,146.89 349,146.89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2.12.31 余额 671,711.67 671,711.67
(1)2021.12.31 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2.12.31 余额
(1)2022.12.31 账面价值 998,101.50 998,101.50
(2)2021.12.31 账面价值 188,162.79 188,162.79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1)2022.12.31 余额 1,669,813.17 1,669,813.17
(2)本期增加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第7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新增租赁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3.12.31 余额 1,669,813.17 1,669,813.17
(1)2022.12.31 余额 671,711.67 671,711.67
(2)本期增加金额 386,361.84 386,361.84
―计提 386,361.84 386,361.84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3.12.31 余额 1,058,073.51 1,058,073.51
(1)2022.12.31 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3.12.31 余额
(1)2023.12.31 账面价值 611,739.66 611,739.66
(2)2022.12.31 账面价值 998,101.50 998,101.50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1)2023.12.31 余额 1,669,813.17 1,669,813.17
(2)本期增加金额
―新增租赁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第7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处置
(4)2024.6.30 余额 1,669,813.17 1,669,813.17
(1)2023.12.31 余额 1,058,073.51 1,058,073.51
(2)本期增加金额 193,180.92 193,180.92
―计提 193,180.92 193,180.92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4.6.30 余额 1,251,254.43 1,251,254.43
(1)2023.12.31 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转出至固定资产
―处置
(4)2024.6.30 余额
(1)2024.6.30 账面价值 418,558.74 418,558.74
(2)2023.12.31 账面价值 611,739.66 611,739.66
(十四) 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1)2020.12.31 29,769,058.89 388,349.50 143,727.30 30,301,135.69
(2)本期增加金额 68,186,000.00 68,186,000.00
―购置 68,186,000.00 68,186,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1.12.31 97,955,058.89 388,349.50 143,727.30 98,487,135.69
财务报表附注 第7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1)2020.12.31 3,294,511.75 58,252.50 49,783.98 3,402,548.23
(2)本期增加金额 1,529,102.40 38,835.00 14,372.64 1,582,310.04
―计提 1,529,102.40 38,835.00 14,372.64 1,582,310.04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1.12.31 4,823,614.15 97,087.50 64,156.62 4,984,858.27
(1)2020.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4)2021.12.31
(1)2021.12.31 账面价值 93,131,444.74 291,262.00 79,570.68 93,502,277.42
(2)2020.12.31 账面价值 26,474,547.14 330,097.00 93,943.32 26,898,587.46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1)2021.12.31 97,955,058.89 388,349.50 143,727.30 98,487,135.69
(2)本期增加金额 141,509.43 141,509.43
―购置 141,509.43 141,509.43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2.12.31 97,955,058.89 388,349.50 285,236.73 98,628,645.12
(1)2021.12.31 4,823,614.15 97,087.50 64,156.62 4,984,858.27
(2)本期增加金额 1,983,675.72 38,835.00 19,089.64 2,041,600.36
―计提 1,983,675.72 38,835.00 19,089.64 2,041,600.36
(3)本期减少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第7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处置
(4)2022.12.31 6,807,289.87 135,922.50 83,246.26 7,026,458.63
(1)2021.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2.12.31
(1)2022.12.31 账面价值 91,147,769.02 252,427.00 201,990.47 91,602,186.49
(2)2021.12.31 账面价值 93,131,444.74 291,262.00 79,570.68 93,502,277.42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1)2022.12.31 97,955,058.89 388,349.50 285,236.73 98,628,645.12
(2)本期增加金额 515,119.39 515,119.39
―购置 515,119.39 515,119.39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3.12.31 97,955,058.89 388,349.50 800,356.12 99,143,764.51
(1)2022.12.31 6,807,289.87 135,922.50 83,246.26 7,026,458.63
(2)本期增加金额 1,983,675.72 38,835.00 383,581.07 2,406,091.79
―计提 1,983,675.72 38,835.00 383,581.07 2,406,091.79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3.12.31 8,790,965.59 174,757.50 466,827.33 9,432,550.42
(1)2022.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财务报表附注 第8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3.12.31
(1)2023.12.31 账面价值 89,164,093.30 213,592.00 333,528.79 89,711,214.09
(2)2022.12.31 账面价值 91,147,769.02 252,427.00 201,990.47 91,602,186.49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合计
(1)2023.12.31 97,955,058.89 388,349.50 800,356.12 99,143,764.51
(2)本期增加金额
―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4.6.30 97,955,058.89 388,349.50 800,356.12 99,143,764.51
(1)2023.12.31 8,790,965.59 174,757.50 466,827.33 9,432,550.42
(2)本期增加金额 991,837.86 19,417.50 22,385.70 1,033,641.06
―计提 991,837.86 19,417.50 22,385.70 1,033,641.06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4.6.30 9,782,803.45 194,175.00 489,213.03 10,466,191.48
(1)2023.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2024.6.30
(1)2024.6.30 账面价值 88,172,255.44 194,174.50 311,143.09 88,677,573.03
(2)2023.12.31 账面价值 89,164,093.30 213,592.00 333,528.79 89,711,214.09
财务报表附注 第8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无。
(十五)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2021.12.31
总商会会费 30,000.00 10,000.00 20,000.00
绿化工程 748,175.65 11,462.35 736,713.30
CRM 系统 28,867.96 72,747.17 34,930.16 66,684.97
C1010 研究**装
修费
电信宽带 4,072.30 3,257.88 814.42
化工网会员服务费 55,031.46 22,012.56 33,018.90
外贸通软件 36,991.15 12,330.38 24,660.77
采招网信息服务费 13,207.54 2,201.26 11,006.28
排污权使用费 248,402.08 59,616.50 188,785.58
合计 439,578.95 887,642.30 224,303.07 1,102,918.18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2022.12.31
总商会会费 20,000.00 10,000.00 10,000.00
绿化工程 736,713.30 279,077.28 188,918.66 826,871.92
排污权使用费 188,785.58 59,616.50 129,169.08
邮箱服务费 48,113.21 2,672.96 45,440.25
CRM 系统 66,684.97 36,373.55 30,311.42
C1010 研究**装
修费
电信宽带 814.42 814.42
化工网会员服务费 33,018.90 22,012.56 11,006.34
外贸通软件 24,660.77 86,603.77 57,137.18 54,127.36
采招网信息服务费 11,006.28 4,402.51 6,603.77
天眼查服务费 9,968.00 1,938.23 8,029.77
合计 1,102,918.18 423,762.26 395,024.67 1,131,655.77
财务报表附注 第8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2023.12.31
总商会会费 10,000.00 10,000.00
绿化工程 826,871.92 205,450.56 621,421.36
排污权使用费 129,169.08 59,616.48 69,552.60
邮箱服务费 45,440.25 8,018.88 37,421.37
CRM 系统 30,311.41 41,699.72 37,261.37 34,749.76
C1010 研究**装
修费
化工网会员服务费 11,006.34 11,006.34
外贸通软件 54,127.36 52,920.35 75,642.10 31,405.61
采招网信息服务费 6,603.77 4,402.51 2,201.26
天眼查服务费 8,029.77 3,322.68 4,707.09
微软云服务 120,528.30 26,784.08 93,744.22
合计 1,131,655.77 215,148.37 447,011.92 899,792.22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2024.6.30
绿化工程 621,421.36 102,725.28 518,696.08
排污权使用费 69,552.60 41,897.85 40,720.01 70,730.44
邮箱服务费 37,421.37 4,009.44 33,411.93
CRM 系统 34,749.76 20,849.88 13,899.88
C1010 研究**装
修费
外贸通软件 31,405.61 28,465.61 2,940.00
采招网信息服务费 2,201.26 2,201.26
天眼查服务费 4,707.09 1,661.34 3,045.75
微软云服务 93,744.22 20,088.06 73,656.16
合计 899,792.22 41,897.85 223,474.34 718,215.73
财务报表附注 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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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513,099.50 2,112,737.67 7,534,268.39 1,867,241.54 6,347,838.40 1,557,804.11 4,907,051.26 1,190,346.0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104,984.51 351,647.75 3,726,162.22 599,048.69 4,857,598.59 914,784.47 6,698,303.52 1,176,626.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引起
的亏损
递延收益摊销 18,313,137.46 3,760,528.74 19,155,199.36 3,919,633.55 15,976,998.16 3,208,489.64 17,297,634.16 3,442,181.89
租赁暂时性差异 17,235.09 4,308.77 17,729.60 4,432.40 9,749.32 2,437.33
合计 28,948,456.56 6,229,222.93 30,433,359.57 6,390,356.18 31,575,783.07 6,779,415.20 89,065,179.10 20,849,701.65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05,904,747.48 24,194,161.79 110,834,063.35 25,488,468.30 122,649,900.46 28,370,662.13 123,402,195.44 29,610,796.23
合计 105,904,747.48 24,194,161.79 110,834,063.35 25,488,468.30 122,997,210.04 28,422,758.57 123,555,324.65 29,633,765.61
财务报表附注 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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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七)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减值 减值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预付工程设备款 2,123,274.86 2,123,274.86 295,896.64 295,896.64 571,828.13 571,828.13 1,233,913.06 1,233,913.06
合计 2,123,274.86 2,123,274.86 295,896.64 295,896.64 571,828.13 571,828.13 1,233,913.06 1,233,913.06
(十八)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受限 受限 受限 受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类型 类型 类型 类型
银行承兑保 银行承兑保 银行承兑保 银行承兑保
货币资金 5,867,897.60 5,867,897.60 冻结 8,086,923.65 8,086,923.65 冻结 4,037,135.11 4,037,135.11 冻结 2,974,686.78 2,974,686.78 冻结
证金 证金 证金 证金
用于资产池 用于资产池 用于资产池
已背书未终
质押、 质押/已背书 质押、 质押/已背书 质押、已 质押/已背书
应收票据 58,984,516.27 58,984,516.27 已背书 止确认的应 79,376,232.32 79,371,232.32 109,409,783.23 109,409,783.23 106,102,854.35 106,102,854.35
已背书 未终止确认 已背书 未终止确认 背书 未终止确认
收票据
的应收票据 的应收票据 的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 用于资产池 用于资产池 用于资产池
融资 质押 质押 质押
固定资产 134,639,981.73 120,015,442.68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166,189,138.36 151,047,647.02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128,088,508.13 121,239,907.92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 856,846.10 856,846.10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8,743,130.00 8,131,111.04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22,940,328.39 19,654,102.29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22,940,328.39 20,137,483.41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合计 64,852,413.87 64,852,413.87 232,068,836.29 216,827,278.28 303,183,549.09 284,755,831.65 261,574,968.06 251,923,522.87
财务报表附注 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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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九) 短期借款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抵押借款 5,000,000.00
短期借款利息 6,253.42
合计 5,006,253.42
无。
(二十) 应付票据
种类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4,238,473.58 8,143,200.00 4,596,090.00 3,875,864.00
合计 4,238,473.58 8,143,200.00 4,596,090.00 3,875,864.00
(二十一) 应付账款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货款及劳务款 36,842,284.89 32,697,900.14 39,959,033.18 44,492,494.72
工程及设备款 3,048,384.49 2,904,171.79 10,398,080.49 48,969,660.08
其他 3,673,297.95 3,982,866.84 3,212,673.00 2,528,821.83
合计 43,563,967.33 39,584,938.77 53,569,786.67 95,990,976.63
无。
(二十二) 合同负债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预收货款 677,990.69 759,901.86 2,681,582.87 2,718,935.05
合计 677,990.69 759,901.86 2,681,582.87 2,718,935.05
财务报表附注 第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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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三)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短期薪酬 10,815,602.58 63,940,998.07 60,316,358.46 14,440,242.1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64,984.42 4,515,396.35 4,395,501.06 284,879.71
辞退福利 87,732.00 87,732.00
合计 10,980,587.00 68,544,126.42 64,799,591.52 14,725,121.90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短期薪酬 14,440,242.19 74,338,212.99 74,698,111.16 14,080,344.0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84,879.71 5,819,767.50 5,766,432.10 338,215.11
辞退福利 218,640.00 218,640.00
合计 14,725,121.90 80,376,620.49 80,683,183.26 14,418,559.13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短期薪酬 14,080,344.02 75,102,993.46 78,113,141.54 11,070,195.9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38,215.11 6,902,690.38 6,876,275.99 364,629.50
辞退福利 55,578.00 55,578.00
合计 14,418,559.13 82,061,261.84 85,044,995.53 11,434,825.44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短期薪酬 11,070,195.94 37,122,932.64 40,318,072.59 7,875,055.9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64,629.50 3,725,397.53 3,704,542.41 385,484.62
辞退福利
合计 11,434,825.44 40,848,330.17 44,022,615.00 8,260,540.61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1)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5,800.00 2,537,948.54 2,538,148.54 5,600.00
(3)社会保险费 136,624.33 2,670,711.64 2,590,314.46 217,021.51
其中:医疗保险费 135,638.27 2,297,973.76 2,263,720.90 169,891.13
财务报表附注 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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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工伤保险费 712.16 372,737.88 326,319.66 47,130.38
生育保险费 273.90 273.90
(4)住房公积金 1,620,277.00 1,620,277.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合计 10,815,602.58 63,940,998.07 60,316,358.46 14,440,242.19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1)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5,600.00 3,088,421.85 3,086,221.85 7,800.00
(3)社会保险费 217,021.51 3,205,597.76 3,210,590.70 212,028.57
其中:医疗保险费 169,891.13 2,810,985.93 2,790,644.49 190,232.57
工伤保险费 47,130.38 394,611.83 419,946.21 21,796.00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2,185,423.00 2,185,42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合计 14,440,242.19 74,338,212.99 74,698,111.16 14,080,344.02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1)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7,800.00 2,562,592.89 2,562,010.65 8,382.24
(3)社会保险费 212,028.57 3,733,781.31 3,728,091.09 217,718.7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90,232.57 3,263,117.52 3,264,306.33 189,043.76
工伤保险费 21,796.00 470,663.79 463,784.76 28,675.03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2,566,490.00 2,566,49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合计 14,080,344.02 75,102,993.46 78,113,141.54 11,070,195.94
财务报表附注 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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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1)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8,382.24 1,084,527.97 1,084,927.97 7,982.24
(3)社会保险费 217,718.79 1,841,879.87 1,852,492.74 207,105.9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9,043.76 1,658,025.22 1,655,108.26 191,960.72
工伤保险费 28,675.03 183,854.65 197,384.48 15,145.20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1,272,793.00 1,272,79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合计 11,070,195.94 37,122,932.64 40,318,072.59 7,875,055.99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基本养老保险 164,710.52 4,380,221.54 4,269,875.88 275,056.18
失业保险费 273.90 135,174.81 125,625.18 9,823.53
合计 164,984.42 4,515,396.35 4,395,501.06 284,879.71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基本养老保险 275,056.18 5,634,876.60 5,583,380.26 326,552.52
失业保险费 9,823.53 184,890.90 183,051.84 11,662.59
合计 284,879.71 5,819,767.50 5,766,432.10 338,215.11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基本养老保险 326,552.52 6,674,456.02 6,648,952.55 352,055.99
失业保险费 11,662.59 228,234.36 227,323.44 12,573.51
合计 338,215.11 6,902,690.38 6,876,275.99 364,629.50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基本养老保险 352,055.99 3,603,908.17 3,582,914.56 373,049.60
失业保险费 12,573.51 121,489.36 121,627.85 12,435.02
合计 364,629.50 3,725,397.53 3,704,542.41 385,484.62
财务报表附注 第8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四)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增值税 4,854,266.56 2,612,176.41 6,131,627.66 4,690,566.96
企业所得税 6,678,636.14 10,521,204.59 2,555,951.14 4,433,829.2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7,275.65 134,678.01 170,630.79 252,097.28
房产税 496,977.94 772,273.10 770,657.31 784,297.44
教育费附加 145,118.56 77,899.36 62,527.09 146,845.05
土地使用税 417,561.51 743,952.51 91,170.51 91,170.49
印花税 175,132.05 180,936.94 236,124.80 36,425.32
环境保护税 5,542.62 729.06 2,123.84 6,323.84
地方教育费附加 96,745.71 51,932.90 102,350.70 97,896.71
合计 13,117,256.74 15,095,782.88 10,123,163.84 10,539,452.32
(二十五) 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项 581,586.41 380,574.15 382,318.80 664,588.60
合计 581,586.41 380,574.15 382,318.80 664,588.60
(1)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往来及代垫款 481,586.41 280,574.15 282,318.80 232,588.60
押金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432,000.00
合计 581,586.41 380,574.15 382,318.80 664,588.60
(2)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无。
财务报表附注 第9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六)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62,000.00 5,525,945.2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57,210.80 145,235.0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02,166.22 394,076.35 378,381.56 403,530.63
合计 402,166.22 394,076.35 2,597,592.36 6,074,710.90
(二十七)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待转销项税 88,138.79 98,787.24 348,605.78 588,151.82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58,984,516.27 77,993,483.32 108,867,037.69 105,278,873.95
合计 59,072,655.06 78,092,270.56 109,215,643.47 105,867,025.77
(二十八) 长期借款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抵押 保证借款 38,541,329.20 96,208,079.20
合计 38,541,329.20 96,208,079.20
(二十九) 租赁负债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信息港房租 394,076.36
合计 394,076.36
(三十) 递延收益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
政府补助 6,841,863.84 11,400,719.00 944,948.70 17,297,634.14
府补助
合计 6,841,863.84 11,400,719.00 944,948.70 17,297,634.14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
政府补助 17,297,634.14 1,320,635.98 15,976,998.16
府补助
合计 17,297,634.14 1,320,635.98 15,976,998.16
财务报表附注 第9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
政府补助 15,976,998.16 4,735,800.00 1,557,598.80 19,155,199.36
府补助
合计 15,976,998.16 4,735,800.00 1,557,598.80 19,155,199.36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
政府补助 19,155,199.36 842,061.90 18,313,137.46
府补助
合计 19,155,199.36 842,061.90 18,313,137.46
(三十一) 股本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项飞勇 25,500,000.00 25,500,000.00
郭燕平 9,500,000.00 9,500,000.00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永平 2,000,000.00 2,000,000.00
张志明 2,000,000.00 2,000,000.00
徐文良 1,000,000.00 1,000,000.00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财务报表附注 第9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666,667.00 2,666,667.00
杭州城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6,667.00 666,667.00
股份总额 67,800,000.00 67,800,000.00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项飞勇 25,500,000.00 25,500,000.00
郭燕平 9,500,000.00 9,500,000.00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永平 2,000,000.00 2,000,000.00
张志明 2,000,000.00 2,000,000.00
徐文良 1,000,000.00 1,000,000.00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666,667.00 2,666,667.00
杭州城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6,667.00 666,667.00
财务报表附注 第9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额 67,800,000.00 67,800,000.00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项飞勇 25,500,000.00 25,500,000.00
郭燕平 9,500,000.00 9,500,000.00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永平 2,000,000.00 2,000,000.00
张志明 2,000,000.00 2,000,000.00
徐文良 1,000,000.00 1,000,000.00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666,667.00 2,666,667.00
杭州城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6,667.00 666,667.00
股份总额 67,800,000.00 67,800,000.00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3.12.31 2024.6.30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财务报表附注 第9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增( )减(-)
项目 2023.12.31 2024.6.30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项飞勇 25,500,000.00 25,500,000.00
郭燕平 9,500,000.00 9,500,000.00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永平 2,000,000.00 2,000,000.00
张志明 2,000,000.00 2,000,000.00
徐文良 1,000,000.00 1,000,000.00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666,667.00 2,666,667.00
杭州城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6,667.00 666,667.00
股份总额 67,800,000.00 67,800,000.00
(三十二) 资本公积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9,721,698.11 199,721,698.11
其他资本公积 3,463,481.29 1,077,266.28 4,540,747.57
合计 203,185,179.40 1,077,266.28 204,262,445.68
说明: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向王永进、封柏玉、赵海见
财务报表附注 第9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等 23 名公司员工以 6 元/股的价格合计转让 118.20 万股股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本期分摊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1,077,266.28 元,计入其他资
本公积。详见十三、股份支付。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9,721,698.11 199,721,698.11
其他资本公积 4,540,747.57 1,077,266.28 5,618,013.85
合计 204,262,445.68 1,077,266.28 205,339,711.96
说明: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向王永进、封柏玉、赵海见
等 23 名公司员工以 6 元/股的价格合计转让 118.20 万股股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本期分摊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1,077,266.28 元,计入其他资
本公积。详见十三、股份支付。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9,721,698.11 199,721,698.11
其他资本公积 5,618,013.85 1,077,266.28 6,695,280.13
合计 205,339,711.96 1,077,266.28 206,416,978.24
说明: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向王永进、封柏玉、赵海见
等 23 名公司员工以 6 元/股的价格合计转让 118.20 万股股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本期分摊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1,077,266.28 元,计入其他资
本公积。详见十三、股份支付。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9,721,698.11 199,721,698.11
其他资本公积 6,695,280.13 611,544.48 7,306,824.61
合计 206,416,978.24 611,544.48 207,028,522.72
说明: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向王永进、封柏玉、赵海见
等 23 名公司员工以 6 元/股的价格合计转让 118.20 万股股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本期分摊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611,544.48 元,计入其他资本
公积。详见十三、股份支付。
财务报表附注 第9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三十三)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 减:其他综合
项目 2020.12.31 本期所得税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2021.12.31
他综合收益当 收益当期转
前发生额 费用 母公司 少数股东
期转入损益 入留存收益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1,247.06 22,250.31 3,337.54 18,912.77 130,159.8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11,247.06 22,250.31 3,337.54 18,912.77 130,159.83
本期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 减:其他综合
项目 2021.12.31 本期所得税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2022.12.31
其他综合收益 收益当期转
前发生额 费用 母公司 少数股东
当期转入损益 入留存收益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0,159.83 194,180.37 29,127.06 165,053.31 295,213.1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30,159.83 194,180.37 29,127.06 165,053.31 295,213.14
财务报表附注 第9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 减:其他综合
项目 2022.12.31 本期所得税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2023.12.31
其他综合收益 收益当期转
前发生额 费用 母公司 少数股东
当期转入损益 入留存收益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95,213.14 -347,309.58 -52,096.44 -295,213.1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95,213.14 -347,309.58 -52,096.44 -295,213.14
财务报表附注 第9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三十四) 专项储备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安全生产费 11,009,597.29 6,113,898.96 3,953,490.99 13,170,005.26
合计 11,009,597.29 6,113,898.96 3,953,490.99 13,170,005.26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安全生产费 13,170,005.26 6,741,321.34 6,606,893.97 13,304,432.63
合计 13,170,005.26 6,741,321.34 6,606,893.97 13,304,432.63
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安全生产费 13,304,432.63 8,128,406.28 6,763,177.96 14,669,660.95
合计 13,304,432.63 8,128,406.28 6,763,177.96 14,669,660.95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安全生产费 14,669,660.95 3,732,616.04 2,374,790.21 16,027,486.78
合计 14,669,660.95 3,732,616.04 2,374,790.21 16,027,486.78
(三十五) 盈余公积
会计政策
项目 2020.12.31 2021.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变更调整
法定盈余公积 16,868,818.08 16,868,818.08 5,254,942.02 22,123,760.10
合计 16,868,818.08 16,868,818.08 5,254,942.02 22,123,760.10
盈余公积说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根据母公司 2021 年度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
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2,123,760.10 6,492,335.87 28,616,095.97
合计 22,123,760.10 6,492,335.87 28,616,095.97
盈余公积说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根据母公司 2022 年度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
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财务报表附注 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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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8,616,095.97 4,323,234.05 32,939,330.02
合计 28,616,095.97 4,323,234.05 32,939,330.02
盈余公积说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根据母公司 2023 年度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
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项目 202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6.30
法定盈余公积 32,939,330.02 32,939,330.02
合计 32,939,330.02 32,939,330.02
(三十六) 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441,374,180.04 360,489,493.82 257,395,464.88 176,311,139.15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
增 ,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441,374,180.04 360,489,493.82 257,395,464.88 176,311,139.1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23,234.05 6,492,335.87 5,254,942.0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81,416,265.08 441,374,180.04 360,489,493.82 257,395,464.88
财务报表附注 **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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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97,381,292.08 217,025,620.68 664,921,371.00 490,873,881.85 804,557,962.58 593,051,879.54 634,028,700.54 459,079,178.57
其他业务 478,503.46 281,355.27 1,151,175.96 511,313.09 3,122,933.81 747,245.27 1,815,189.65 557,526.31
合计 297,859,795.54 217,306,975.95 666,072,546.96 491,385,194.94 807,680,896.39 593,799,124.81 635,843,890.19 459,636,7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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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97,381,292.08 664,921,371.00 804,557,962.58 634,028,700.54
其中:季铵盐系列产品 145,317,996.05 352,129,597.34 449,248,532.71 339,970,066.63
季铵碱系列产品 84,372,717.33 153,467,062.09 177,675,590.42 154,319,888.56
季�l盐系列产品 42,236,201.23 109,630,448.03 104,926,831.94 77,713,327.23
冠醚系列产品 13,569,826.18 21,704,609.18 24,457,087.97 24,515,682.30
其他产品 11,884,551.29 27,989,654.36 48,249,919.54 37,509,735.82
其他业务收入 478,503.46 1,151,175.96 3,122,933.81 1,815,189.65
其中:销售原材料以及副产品 478,503.46 1,151,175.96 3,122,933.81 1,807,781.07
其他 7,408.58
合计 297,859,795.54 666,072,546.96 807,680,896.39 635,843,890.19
(三十八)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6,205.15 1,371,557.69 1,035,023.85 952,320.75
教育费附加 416,096.84 788,985.33 575,645.91 536,299.26
地方教育费附加 277,397.90 525,990.20 383,763.96 357,532.84
房产税 718,660.74 1,437,590.74 1,460,553.09 816,735.46
城镇土地使用税 508,732.02 1,017,464.04 364,682.06 364,682.02
印花税 321,420.56 676,932.79 641,276.80 373,502.12
车船税 2,478.80 8,058.80 8,058.80 13,498.32
环境保护税 7,450.33 8,254.93 9,478.15 21,779.10
合计 2,968,442.34 5,834,834.52 4,478,482.62 3,436,349.87
(三十九) 销售费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工薪及劳务支出 3,021,294.95 6,293,555.38 7,194,782.88 6,826,722.20
股权激励费用 54,683.64 109,367.28 109,367.28 109,367.28
广告费及咨询费 455,299.08 586,728.03 475,636.47 290,068.27
差旅费 290,593.63 323,649.83 201,283.93 238,335.31
业务招待费 2,400,034.25 2,897,821.26 3,361,800.72 2,481,769.17
办公费 25,403.21 61,288.54 55,674.17 69,256.64
折旧与摊销 132,948.99 289,372.15 360,867.36 395,892.36
财务报表附注 **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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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他费用 141,755.05 402,556.39 451,598.01 258,373.79
租赁费 92,856.96 185,713.92 267,739.81 137,392.93
邮寄费 52,440.65 123,632.10 146,526.19 159,974.40
交通费 198,484.01 468,728.70 467,493.82 426,436.64
会展费 237,405.50
合计 6,865,794.42 11,742,413.58 13,092,770.64 11,630,994.49
(四十) 管理费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工薪及劳务支出 10,425,486.83 21,974,550.51 24,528,027.72 21,804,469.40
股权激励费用 295,746.72 445,670.76 445,670.76 445,670.76
安全环保费 1,610,353.11 4,516,382.92 7,855,699.37 5,658,494.04
中介及咨询费 423,156.44 1,881,203.74 4,046,107.81 4,021,628.36
折旧与摊销 3,539,997.72 7,331,883.80 6,900,849.79 3,557,214.92
业务招待费 599,405.28 1,590,443.80 2,329,567.40 1,556,501.03
办公费 497,618.09 930,631.57 843,803.50 811,637.46
车辆费用 224,023.03 477,565.69 513,885.41 509,708.62
差旅费 316,134.74 716,057.95 497,980.01 794,312.38
税费 630,231.33 517,346.01 395,943.24
租赁费 44,217.60 88,435.20 125,332.48 109,187.95
其他费用 333,822.09 742,790.60 971,874.68 870,595.32
合计 18,309,961.65 41,325,847.87 49,576,144.94 40,535,363.48
(四十一) 研发费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工薪及劳务支出 4,959,086.93 9,168,089.33 8,538,290.65 6,853,259.39
股权激励费用 54,683.58 109,367.16 109,367.16 109,367.16
材料费 885,115.82 1,713,700.90 4,163,400.86 4,424,730.26
技术服务费 838,358.00 1,422,420.96 1,638,336.00 479,728.89
折旧及摊销 1,185,760.27 2,062,080.03 1,294,771.62 974,590.88
设计费 216,509.43
直接投入费用 535,150.90 1,925,400.68 3,072,833.64 2,937,848.46
其他费用 254,370.99 694,987.76 718,253.91 429,184.04
合计 8,712,526.49 17,096,046.82 19,535,253.84 16,425,218.51
财务报表附注 **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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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财务费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息费用 8,089.87 892,083.32 3,540,450.26 2,904,239.65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8,089.87 25,149.04 16,902.93 10,499.50
减:利息收入 1,121,224.83 1,561,270.84 1,089,485.45 1,680,755.56
汇兑损益 -89,022.21 -142,031.97 -1,206,513.92 95,794.17
手续费 36,395.49 172,376.31 100,360.65 71,580.65
合计 -1,165,761.68 -638,843.18 1,344,811.54 1,390,858.91
(四十三) 其他收益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 4,524,026.58 6,217,407.54 8,708,276.97 4,496,707.64
进项税加计抵减 647,494.54 1,583,236.3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43,361.32 49,238.28 32,080.59 30,901.97
合计 5,214,882.44 7,849,882.17 8,740,357.56 4,527,609.61
(四十四) 投资收益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240,000.00 330,000.00
合计 240,000.00 330,000.00
(四十五)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6,518.44 96,518.4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23,908.57 2,066,563.81 749,013.94 1,240,977.2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80.12 52,872.68 56,768.67 -44,352.98
合计 830,370.25 2,215,954.93 805,782.61 1,196,624.25
(四十六)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85,748.75 120,023.36 1,049,049.23 183,418.17
合计 285,748.75 120,023.36 1,049,049.23 183,4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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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资产处置收益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129,444.54 -81.98 530,303.77 83,808.37 129,444.54 (81.98) 530,303.77 83,808.37
合计 129,444.54 -81.98 530,303.77 83,808.37 129,444.54 -81.98 530,303.77 83,808.37
(四十八) 营业外收入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政府补助 2,000.00 100,000.00 2,000.00 100,000.00
其他 51,721.60 30,394.96 53,020.95 65,555.42 51,721.60 30,394.96 53,020.95 65,555.42
合计 51,721.60 30,394.96 55,020.95 165,555.42 51,721.60 30,394.96 55,020.95 165,555.42
(四十九) 营业外支出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对外捐赠 100,000.00 748,248.00 635,000.00 100,000.00 748,248.00 635,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440.45 90,714.29 1,440.45 90,714.29
滞纳金及其他 5,562.00 21,349.50 8,776.82 5,859.71 5,562.00 21,349.50 8,776.82 5,859.71
合计 5,562.00 122,789.95 847,739.11 640,859.71 5,562.00 122,789.95 847,739.11 640,8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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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227,312.17 22,273,693.86 10,060,902.17 9,415,867.6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33,173.26 -2,493,134.81 12,830,152.35 10,119,335.96
合计 9,094,138.91 19,780,559.05 22,891,054.52 19,535,203.57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润总额 49,136,223.95 104,988,479.32 132,477,419.33 105,874,471.32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
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361,134.24 5,503,889.55 5,743,990.19 4,786,591.4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33,025.7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6,000.00 -49,5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54,477.44 1,040,604.49 792,618.58 1,068,197.9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1,291,906.36 -2,476,206.89 -3,517,167.15 -2,284,282.24
所得税费用 9,094,138.91 19,780,559.05 22,891,054.52 19,535,203.57
(五十一)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40,042,085.04 85,207,920.27 109,586,364.81 86,339,267.75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67,800,000.00 67,800,000.00 67,800,000.00 67,8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59 1.26 1.62 1.27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59 1.26 1.62 1.27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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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
利润(稀释)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稀释)
稀释每股收益 0.59 1.26 1.62 1.27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0.59 1.26 1.62 1.27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五十二)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收入 3,725,326.00 9,444,847.02 7,421,721.58 15,083,379.91
存款利息收入 1,121,224.83 1,561,270.84 1,089,485.45 1,680,755.56
其他营业外收入 51,721.60 28,696.96 53,020.95 65,555.42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433,782.25 342,948.64 283,901.63 911,655.05
合计 5,332,054.68 11,377,763.46 8,848,129.61 17,741,345.9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业务招待费 2,999,439.53 4,488,265.06 5,691,368.12 4,038,270.20
安全环保费 1,610,353.11 4,516,382.92 7,855,699.37 5,598,877.54
材料费 885,115.82 1,713,700.90 4,163,400.86 4,424,730.26
中介及咨询费 423,156.44 1,881,203.74 4,046,107.81 4,021,628.36
直接投入费用 535,150.90 1,925,400.68 3,072,833.64 2,937,848.46
其他费用 948,611.07 2,753,906.65 3,209,130.74 3,533,756.73
办公费 523,021.30 991,920.11 899,477.67 880,894.10
差旅费 606,728.37 1,039,707.78 699,263.94 1,032,647.69
技术服务费 838,358.00 1,422,420.96 1,638,336.00 479,7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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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车辆费用 224,023.03 477,565.69 513,885.41 509,708.62
广告费及咨询费 455,299.08 586,728.03 475,636.47 290,068.27
会展费 237,405.50
其他营业外支出 5,562.00 11,349.50 8,776.82 5,859.71
手续费支出 36,395.49 172,376.31 100,360.65 71,580.65
现金捐赠支出 100,000.00 748,248.00 635,000.00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340,725.83 310,662.27 743,990.63 540,714.20
合计 10,431,939.97 22,391,590.60 33,866,516.13 29,238,719.18
(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378,381.57 790,158.31 107,196.94
上市费用 1,515,094.35 2,561,320.76 5,886,792.45
合计 1,515,094.35 2,939,702.33 6,676,950.76 107,196.94
(3)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25,032,773.97 14,000,000.00 737,964.16 34,764,484.71 5,006,253.42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6,074,710.90 6,074,710.90
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072,942.00 2,891,066.04 4,229,983.60 5,525,945.24 96,208,079.2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5,006,253.42 19,000,000.00 174,629.92 24,180,883.34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6,074,710.90 2,597,592.36 6,074,710.90 2,597,592.36
动负债
长期借款 96,208,079.20 3,580,106.61 59,084,856.61 2,162,000.00 38,541,329.20
租赁负债 1,175,988.53 403,530.61 378,381.56 394,0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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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14,500,000.00 33,877.08 14,533,877.08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2,597,592.36 394,076.35 2,597,592.36 394,076.35
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541,329.20 833,057.20 39,374,386.40
租赁负债 394,076.36 25,149.04 25,149.04 394,076.36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2023.12.31 2024.6.30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五十三)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40,042,085.04 85,207,920.27 109,586,364.81 86,339,267.75
加:信用减值损失 830,370.25 2,215,954.93 805,782.61 1,196,624.25
资产减值准备 285,748.75 120,023.36 1,049,049.23 183,418.17
固定资产折旧 21,554,885.65 42,260,122.85 40,130,012.73 25,629,921.59
油气资产折耗
使用权资产折旧 193,180.92 386,361.84 349,146.89 322,564.78
无形资产摊销 1,033,641.06 2,053,450.28 2,041,600.36 1,524,022.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23,474.34 447,011.92 395,024.67 224,303.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129,444.54 81.98 -530,303.77 -83,808.37
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40.45 90,714.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4,825.23 842,671.97 2,772,091.23 3,000,033.8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0,000.00 -3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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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1,133.25 389,059.02 14,070,286.45 -17,955,143.7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94,306.51 -2,882,193.83 -1,240,134.10 28,074,479.7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89,750.02 20,895,863.81 -14,288,434.04 -28,404,241.3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840,592.44 1,527,902.70 -37,013,901.76 -76,830,951.2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4,765,013.55 -29,787,319.81 2,880,086.85 51,948,128.82
其他 1,969,370.31 2,795,136.11 1,211,693.65 3,237,674.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91,142.16 126,233,487.85 122,309,080.10 78,076,294.06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5,828,164.15 127,615,390.63 64,400,221.19 87,121,990.9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7,615,390.63 64,400,221.19 87,121,990.99 160,364,519.0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212,773.52 63,215,169.44 -22,721,769.80 -73,242,528.03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一、现金 165,828,164.15 127,615,390.63 64,400,221.19 87,121,990.99
其中:库存现金 336.37 336.37 236.37 2,036.3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数字货币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5,759,057.78 127,601,924.26 64,392,434.82 87,113,601.6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68,770.00 13,130.00 7,550.00 6,353.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828,164.15 127,615,390.63 64,400,221.19 87,121,990.99
其中: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
子公司使用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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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17,880,094.98
其中:美元 2,508,853.20 7.1268 17,880,094.98
应收账款 4,689,405.89
其中:美元 657,996.00 7.1268 4,689,405.89
项目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9,203,299.13
其中:美元 1,299,405.47 7.0827 9,203,299.13
应收账款 3,888,543.96
其中:美元 549,020.00 7.0827 3,888,543.96
项目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3,164,576.97
其中:美元 454,380.29 6.9646 3,164,576.97
应收账款 2,390,752.17
其中:美元 343,272.00 6.9646 2,390,752.17
项目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折算人民币余额
应收账款 4,882,790.95
其中:美元 765,843.90 6.3757 4,882,790.95
(五十五) 租赁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8,089.87 25,149.04 16,902.93 10,499.50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50,000.00 60,000.00 28,5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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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
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
变租赁付款额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8,089.87 453,530.61 991,184.53 158,289.11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五十六) 试运行销售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441,532.21
营业成本 1,820,167.73
六、 研发支出
(一) 研发支出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工薪及劳务支出 4,959,086.93 9,168,089.33 8,538,290.65 6,853,259.39
股权激励费用 54,683.58 109,367.16 109,367.16 109,367.16
材料费 885,115.82 1,713,700.90 4,163,400.86 4,424,730.26
技术服务费 838,358.00 1,422,420.96 1,638,336.00 479,728.89
折旧及摊销 1,185,760.27 2,062,080.03 1,294,771.62 974,590.88
设计费 216,509.43
直接投入费用 535,150.90 1,925,400.68 3,072,833.64 2,937,848.46
其他费用 254,370.99 694,987.76 718,253.91 429,184.04
合计 8,712,526.49 17,096,046.82 19,535,253.84 16,425,218.51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8,712,526.49 17,096,046.82 19,535,253.84 16,425,218.51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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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取得方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式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 制造业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收购
民币 永新县 永新县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 1000 万元人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销售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新设
有限公司 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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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
项目
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
政专项资金
土地补贴款 67,955.14 135,861.77 135,968.51 108,499.05 其他收益
循环改造补助资金 38,893.80 77,787.60 77,787.64 77,787.64 其他收益
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保 VOC 在线监控 12,500.34 25,000.68 25,000.72 25,000.72 其他收益
生产线技改项目
设备补贴款 110,000.00 220,000.00 219,999.95 73,333.33 其他收益
安全实训基地 150,000.00 200,001.01 其他收益
年产 120 吨冠醚项目 31,773.00 37,068.50 其他收益
合计 842,061.90 1,557,598.80 1,320,635.98 944,948.7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的列报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1,876,444.00 577,500.00
开发区财政贡献奖励 568,800.00
以工代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 7,500.00 527,200.00
政府质量奖补贴 300,000.00
专利财政扶持款 389,000.00 170,000.00
稳岗补贴 98,152.14 382,583.67 257,188.63 74,796.26
社保费返还 7,407.84
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补助 2,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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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的列报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产业工
业发展补助
海外引才补助 100,000.00
省级博士后工作站补助 167,500.00 300,000.00
动态检测经费补助 2,000.00
小微企业成长补助金 100,000.00
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贴息 288,400.00
工业企业减负促产补助专项资金 196,373.00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生就业补贴 342,969.36
用电补贴 2,472.00 400,256.00 147,902.00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补贴 1,276,600.00 447,700.00
信保补助金 96,800.00
取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补助 800,000.00
企业稳产增产专项资金 150,000.00
市级博士创新站认定奖励 20,000.00
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高价值补助 102,000.00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2,000,000.00
其他政府补助 202,740.54 399,669.07 372,164.00 326,054.84
合计 3,681,964.68 4,659,808.74 7,678,040.99 3,651,758.94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
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这些风险所
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
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
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
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
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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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
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
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
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
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
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
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
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
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
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
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
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
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未折现合同金额
合计
应付票据 4,238,473.58 4,238,473.58 4,238,473.58
应付账款 43,563,967.33 43,563,967.33 43,563,967.33
其他应付款 581,586.41 581,586.41 581,5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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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未折现合同金额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合计 48,787,557.93 48,787,557.93 48,786,193.54
项目 未折现合同金额
合计
应付票据 8,143,200.00 8,143,200.00 8,143,200.00
应付账款 39,584,938.77 39,584,938.77 39,584,938.77
其他应付款 380,574.15 380,574.15 380,574.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合计 48,512,243.53 48,512,243.53 48,502,789.27
项目 未折现合同金
额合计
应付票据 4,596,090.00 4,596,090.00 4,596,090.00
应付账款 53,569,786.67 53,569,786.67 53,569,786.67
其他应付款 382,318.80 382,318.80 382,318.80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2,674,162.18 2,674,162.18 2,597,592.36
动负债
长期借款 7,295,157.05 36,018,891.39 43,314,048.44 38,541,329.20
租赁负债 403,530.61 403,530.61 394,076.36
合计 61,222,357.65 7,698,687.66 36,018,891.39 104,939,936.70 100,081,193.39
财务报表附注 **1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未折现合同金
额合计
短期借款 5,208,068.49 5,208,068.49 5,006,253.42
应付票据 3,875,864.00 3,875,864.00 3,875,864.00
应付账款 95,990,976.63 95,990,976.63 95,990,976.63
其他应付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6,270,979.94 6,270,979.94 6,074,710.90
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396,287.91 92,034,393.64 110,430,681.55 96,208,079.20
合计 112,010,477.66 18,396,287.91 92,034,393.64 222,441,159.21 207,820,472.75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
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 **1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货币资金 17,880,094.98 17,880,094.98 9,203,299.13 9,203,299.13 3,164,576.97 3,164,576.97
应收账款 4,689,405.89 4,689,405.89 3,888,543.96 3,888,543.96 2,390,752.17 2,390,752.17 4,882,790.95 4,882,790.95
合计 22,569,500.87 22,569,500.87 13,091,843.09 13,091,843.09 5,555,329.14 5,555,329.14 4,882,790.95 4,882,790.95
财务报表附注 **1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层次决定。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16,746,691.31 16,746,691.3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6,746,691.31 16,746,691.31
项目 **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10,785,064.66 10,785,064.6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0,785,064.66 10,785,064.66
项目 **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18,013,994.52 18,013,994.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47,309.58 3,347,309.5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21,361,304.10 21,361,304.10
财务报表附注 **2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9,438,576.41 9,438,576.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53,129.21 3,153,129.2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2,591,705.62 12,591,705.62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
量信息
项目 估值技术
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 16,746,691.31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项目 估值技术
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 10,785,064.66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项目 估值技术
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 18,013,994.52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47,309.58 以可比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允价值
项目 估值技术
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 9,438,576.41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53,129.21 以可比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允价值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母公司。
本公司**控制方是:项飞勇、郭燕平夫妇。
财务报表附注 **2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天津谐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晓宇控制的公司
杨建锋 监事会主席
上海林应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永平之弟弟控制的公司
浙江高远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锋之**的弟弟控制的公司
(五) 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6 月
(如适用) 度(如适用)
天津谐诚企业管
咨询服务 58,471.88
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如适用) 度(如适用)
天津谐诚企业管
咨询服务 178,217.87
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如适用) 度(如适用)
天津谐诚企业管
咨询服务 175,622.46
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如适用) 度(如适用)
天津谐诚企业管
咨询服务 178,217.88
理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无。
无。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21/3/16 2026/3/16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 1:2021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新支行签订
了编号为 2021 年永新(保)字 0001 号的《**额保证合同》,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未使用该**额保证合同借款。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项飞勇、郭燕平 15,000,000.00 2020/10/21 2021/10/20 是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 2:2019 年 12 月 4 日,项飞勇、郭燕平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分行签订编号为 1299191101-1、1299191101-2 的**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期
,为本公司提供**额为 1,500.00 万元的保证。
限为债务确认期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该担保下无借款。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17,074.87 3,578,263.10 4,846,333.96 4,760,506.45
无。
财务报表附注 **2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六) 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
无。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付账款
天津谐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433.96
(七) 关联方承诺
无。
(八) 资金集中管理
无。
十三、 股份支付
(一)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公司员工以 6 元/股的价格合计转让 118.20 万股股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
况。
(二)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向新股东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12 元/股的价格
定向发行 6,250,000.00 股股份,以该定向增发认购价格作为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
根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按照约定服务期摊销后计入 2021 年应分摊股份支付费
用 1,077,266.28 元,2022 年应分摊股份支付费用 1,077,266.28 元,2023 年应分摊股
份支付费用 1,077,266.28 元,2024 年 1-6 月应分摊股份支付费用 611,544.48 并计入
经常性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2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三)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四)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编号
(3310000)浙商资产池字(2017)第 10328 号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2020 年
商资产池质字(2020)第 08633 号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上述票据池协议下,已质押票据 0.00 元,票
据池保证金 0.00 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0.00 元。
子公司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分行签订编号(0880100012217)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及补
充协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上述票据池协议下,票据池保证金
(1) 承诺背景。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
编号为“3310242021A21007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下简
称“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区块永固橡
塑东侧的工业用地 66,129.00 平方米,出让价款总额为 6,620.00 万元。
(2) 承诺内容。根据出让合同,公司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
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 20,830.6350 万元,投资强度
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 3,150.00 元。出让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
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 或有事项
无。
财务报表附注 **2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六、 资本管理
无。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八、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账龄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小计 69,267,783.16 71,076,160.77 43,907,393.65 52,340,988.66
减:坏账准备 131,015.81 128,436.60 89,767.16 147,876.65
合计 69,136,767.35 70,947,724.17 43,817,626.49 52,193,112.0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094,657.72 1.58 131,015.81 0.12 963,641.91
个别认定组合 68,173,125.44 98.42 68,173,125.44
合计 69,267,783.16 100.00 131,015.81 69,136,767.35
财务报表附注 **2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711,024.44 2.41 128,436.60 7.51 1,582,587.84
个别认定组合 69,365,136.33 97.59 69,365,136.33
合计 71,076,160.77 100.00 128,436.60 70,947,724.17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389,060.69 3.16 89,767.16 6.46 1,299,293.53
个别认定组合 42,518,332.96 96.84 42,518,332.96
合计 43,907,393.65 100.00 89,767.16 43,817,626.49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2,822,105.50 5.39 147,876.65 5.24 2,674,228.85
个别认定组合 49,518,883.16 94.61 49,518,883.16
合计 52,340,988.66 100.00 147,876.65 52,193,112.01
财务报表附注 **2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 (%) (%)
个别认
定组合
合计 69,267,783.16 131,015.81 71,076,160.77 128,436.60 43,907,393.65 89,767.16 52,340,988.66 147,876.65
财务报表附注 **2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12.31 转销或 2021.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其他变动
核销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107,299.39 40,577.26 147,876.65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1.12.31 转销或 2022.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其他变动
核销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147,876.65 58,109.49 89,767.16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2.12.31 2023.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89,767.16 38,669.44 128,436.60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3.12.31 2024.6.30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128,436.60 2,579.21 131,015.81
无。
财务报表附注 **2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 同资产期末余额 准备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 末余额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寿光市永泰化工有限公司 651,097.49 651,097.49 0.94 54,137.56
江西渠成氟化学有限公司 220,196.80 220,196.80 0.32 16,851.25
**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东营市鑫泽化工有限公司 45,142.50 45,142.50 0.07 45,142.50
合计 69,267,562.23 69,267,562.23 100.01 131,004.76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 同资产期末余额 准备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 末余额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湖南建长石化有限公司 750,000.00 750,000.00 1.06 37,500.00
寿光市永泰化工有限公司 631,653.69 631,653.69 0.89 31,582.68
**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江西渠成氟化学有限公司 116,828.25 116,828.25 0.16 5,841.41
合计 71,031,018.27 71,031,018.27 99.94 83,294.09
财务报表附注 **3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
合同资 应收账款和合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期末 准备和合同资
产期末 同资产期末余
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产减值准备期
余额 额
比例(%) 末余额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湖南建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625,500.00 625,500.00 1.42 31,275.00
**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
寿光市永泰化工有限公司 324,078.19 324,078.19 0.74 16,203.91
东营市鑫泽化工有限公司 45,142.50 45,142.50 0.10 22,571.25
合计 43,907,393.65 43,907,393.65 100.00 89,767.16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
合同资 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 同资产期末余额 准备和合同资
产期末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产减值准备期
余额 末余额
(%) 末余额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
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1,384,253.00 1,384,253.00 2.64 69,212.65
东营市鑫泽化工有限公司 45,142.50 45,142.50 0.09 9,028.50
合计 52,340,988.66 52,340,988.66 100.00 147,876.65
(二) 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项 190,857.98 158,331.45 289,126.64 140,806.15
合计 190,857.98 158,331.45 289,126.64 140,806.15
财务报表附注 **3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小计 200,903.14 170,253.45 305,540.09 148,217.00
减:坏账准备 10,045.16 11,922.00 16,413.45 7,410.85
合计 190,857.98 158,331.45 289,126.64 140,806.15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200,903.14 100.00 10,045.16 5.00 190,857.98
合计 200,903.14 100.00 10,045.16 190,857.98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70,253.45 100.00 11,922.00 7.00 158,331.45
合计 170,253.45 100.00 11,922.00 158,331.45
财务报表附注 **3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305,540.09 100.00 16,413.45 5.37 289,126.64
合计 305,540.09 100.00 16,413.45 289,126.64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48,217.00 100.00 7,410.85 5.00 140,806.15
合计 148,217.00 100.00 7,410.85 140,806.15
财务报表附注 **3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 (%) (%) (%)
合计 200,903.14 10,045.16 170,253.45 11,922.00 305,540.09 16,413.45 148,217.00 7,410.85
财务报表附注 **3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7,410.85 7,410.85
本期转回 51,328.31 51,328.31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22,384.24 22,384.24
其他变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15,277.00 15,277.00
本期转回 6,274.40 6,274.4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3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9,649.12 9,649.12
本期转回 14,140.57 14,140.57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计提 10,045.16 10,045.16
本期转回 11,922.00 11,922.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3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148,217.00 148,217.00
本期终止确认 379,606.68 379,606.68
其他变动 22,384.24 22,384.24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282,811.23 282,811.23
本期终止确认 125,488.14 125,488.14
其他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3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147,524.59 147,524.59
本期终止确认 282,811.23 282,811.23
其他变动
**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阶段
本期新增 200,903.14 200,903.14
本期终止确认 170,253.45 170,253.45
其他变动
(4)本报告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12.31 2021.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73,712.55 7,410.85 51,328.31 22,384.24 7,410.85
合计 73,712.55 7,410.85 51,328.31 22,384.24 7,410.85
财务报表附注 **38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1.12.31 2022.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7,410.85 15,277.00 6,274.40 16,413.45
合计 7,410.85 15,277.00 6,274.40 16,413.45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2.12.31 2023.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16,413.45 9,649.12 14,140.57 11,922.00
合计 16,413.45 9,649.12 14,140.57 11,922.00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3.12.31 2024.6.30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11,922.00 10,045.16 11,922.00 10,045.16
合计 11,922.00 10,045.16 11,922.00 10,045.16
(5)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22,384.24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保证金 86,536.00 22,728.86 31,822.30 76,117.00
代缴款 114,367.14 147,524.59 269,512.39 72,100.00
其他 4,205.40
合计 200,903.14 170,253.45 305,540.09 148,217.00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4.6.30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86,536.00 1 年以内 43.07 4,326.80
司南京招标**
财务报表附注 **39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4.6.30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陈征海 代扣代缴 2,800.00 1 年以内 1.39 140.00
吴尖平 代扣代缴 2,800.00 1 年以内 1.39 140.00
项飞勇 代扣代缴 2,800.00 1 年以内 1.39 140.00
杨涛 代扣代缴 2,800.00 1 年以内 1.39 140.00
合计 97,736.00 48.63 4,886.80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3.12.31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22,728.86 2-3 年 13.35 4,545.77
司上海招标**
陈征海 代缴款 3,412.00 1 年以内 2.00 170.60
项飞勇 代缴款 3,412.00 1 年以内 2.00 170.60
吴尖平 代缴款 3,412.00 1 年以内 2.00 170.60
杨涛 代缴款 3,412.00 1 年以内 2.00 170.60
合计 36,376.86 21.35 5,228.17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2.12.31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22,728.86 1-2 年 7.44 2,272.89
司上海招标**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9,093.44 1 年以内 2.98 454.67
司南京招标**
黄小东 代缴款 3,914.40 1 年以内 1.28 195.72
项飞勇 代缴款 3,395.00 1 年以内 1.11 169.75
陈征海 代缴款 3,395.00 1 年以内 1.11 169.75
合计 42,526.70 13.92 3,262.78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12.31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41,117.00 1 年以内 27.74 2,055.85
司上海招标**
财务报表附注 **40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12.31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石化**事业有限公
保证金 35,000.00 1 年以内 23.61 1,750.00
司南京招标**
项飞勇 代缴款 1,500.00 1 年以内 1.01 75.00
陈征海 代缴款 1,000.00 1 年以内 0.67 50.00
封柏玉 代缴款 1,000.00 1 年以内 0.67 50.00
合计 79,617.00 53.70 3,980.85
财务报表附注 **41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三)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
司投资
合计 156,321,365.84 156,321,365.84 156,088,049.30 156,088,049.30 155,767,238.90 155,767,238.90 155,446,428.50 155,446,428.50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江西肯特化学有
限公司
浙江肯特催化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55,125,618.10 320,810.40 155,446,428.50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江西肯特化学有
限公司
浙江肯特催化材 10,379,747.50 182,278.80 10,562,026.30
财务报表附注 **4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55,446,428.50 320,810.40 155,767,238.90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江西肯特化学有
限公司
浙江肯特催化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55,767,238.90 320,810.40 156,088,049.30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江西肯特化学有
限公司
浙江肯特催化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56,088,049.30 233,316.54 156,321,365.84
财务报表附注 **4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64,135,139.40 123,504,775.16 353,188,327.44 273,277,009.31 456,321,697.33 346,752,275.92 424,801,356.99 328,514,866.35
其他业务 466,311.25 284,526.78 1,119,934.90 511,313.09 3,054,516.38 725,225.82 1,760,210.08 557,526.31
合计 164,601,450.65 123,789,301.94 354,308,262.34 273,788,322.40 459,376,213.71 347,477,501.74 426,561,567.07 329,072,392.66
财务报表附注 **4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4,135,139.40 353,188,327.44 456,321,697.33 424,801,356.99
其中:季铵盐系列产品 77,047,339.36 183,007,821.48 250,722,744.78 206,601,314.54
季铵碱系列产品 60,329,551.58 113,363,876.25 127,933,961.16 137,154,658.51
季�l盐系列产品 6,627,799.04 19,881,852.20 20,601,946.01 31,408,194.02
冠醚系列产品 12,775,422.01 19,953,611.12 23,510,097.34 22,949,921.90
其他产品 7,355,027.41 16,981,166.39 33,552,948.04 26,687,268.02
其他业务收入 466,311.25 1,119,934.90 3,054,516.38 1,760,210.08
其中:销售原材料以及副产品 466,311.25 1,119,934.90 3,054,516.38 1,758,087.44
其他 2,122.64
合计 164,601,450.65 354,308,262.34 459,376,213.71 426,561,567.07
(五) 投资收益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240,000.00 330,000.00
合计 240,000.00 330,000.00
十九、 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9,444.54 -1,522.43 439,589.48 83,808.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 4,025,964.66 5,247,761.20 8,998,676.97 4,596,707.64
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财务报表附注 **4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
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828,580.33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520.92 -41,716.26 -671,923.28 -544,402.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4,244,930.12 5,204,522.51 9,594,923.50 4,136,113.69
所得税影响额 1,039,512.16 900,689.55 1,493,959.66 779,169.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3,205,417.96 4,303,832.96 8,100,963.84 3,356,944.27
对于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如下:
的税收优惠认定为经常性损益,不在上表列示,考虑所得税影响后 2023 年金额为人
民币 1,345,750.90 元、2024 年 1-6 月人民币金额为 550,370.36 元。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认定为经常性
损益,不在上表列示,考虑所得税影响后 2023 年金额为人民币 824,199.39 元、2024
年 1-6 月金额为 423,352.63 元。
财务报表附注 **4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元)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11 0.59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元)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84 1.26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元)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66 1.62 1.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元)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60 1.27 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财务报表附注 **4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3-4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5-6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8
财务报表附注 1-20
审 阅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01 号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
化)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
告。
我们按照《**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
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
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
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事项使我们相信这些财务
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审阅报告 **页
本审阅报告仅供贵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次审阅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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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李惠丰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邓红玉
**•上海 二�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审阅报告 第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7,085,038.03 135,702,314.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5,760,118.67 99,151,547.95
应收账款 (一) 140,541,736.00 133,219,007.36
应收款项融资 16,523,552.62 10,785,064.66
预付款项 2,148,375.36 1,661,392.3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7,554,239.36 715,900.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二) 72,400,221.19 69,616,328.9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260,169.99 10,589,879.08
流动资产合计 576,273,451.22 461,441,435.3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66,695,315.36 396,665,193.11
在建工程 4,825,137.06 5,713,759.6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25,377.82 611,739.66
无形资产 85,619,542.02 89,711,214.09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95,460.13 899,792.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36,990.15 6,390,356.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55,575.10 295,896.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7,553,397.64 500,287,951.59
资产总计 1,043,826,848.86 961,729,386.9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143,200.00
应付账款 30,136,571.05 39,584,938.7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222,743.98 759,901.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1,949,490.04 11,434,825.44
应交税费 19,037,142.15 15,095,782.88
其他应付款 457,787.92 380,574.1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4,076.35
其他流动负债 77,419,047.20 78,092,270.56
流动负债合计 140,222,782.34 153,885,570.0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1,656,748.56 19,155,199.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682,684.73 25,488,468.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339,433.29 44,643,667.66
负债合计 184,562,215.63 198,529,237.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7,800,000.00 67,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7,548,927.98 206,416,978.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6,089,363.84 14,669,660.95
盈余公积 37,925,471.15 32,939,330.0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29,900,870.26 441,374,18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9,264,633.23 763,200,149.2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9,264,633.23 763,200,149.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3,826,848.86 961,729,386.9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2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8,805,067.61 105,861,836.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8,475,797.80 51,441,514.84
应收账款 60,772,590.84 70,947,724.17
应收款项融资 12,237,308.90 5,941,737.07
预付款项 1,106,161.32 978,260.53
其他应收款 194,087.98 158,331.45
存货 35,923,119.45 42,583,738.77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223,584.92 8,966,981.13
流动资产合计 369,737,718.82 286,880,124.4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6,463,543.16 156,088,049.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9,738,393.53 122,794,926.65
在建工程 4,726,390.99 5,498,064.4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77,663,293.54 79,499,867.86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16,214.42 395,578.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8,666.08 1,328,237.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55,922.59 288,02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2,172,424.31 365,892,744.38
资产总计 721,910,143.13 652,772,868.8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8,585,729.43 28,025,585.2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94,661.07 59,970.16
应付职工薪酬 6,372,915.53 5,698,523.18
应交税费 7,881,327.91 3,123,687.02
其他应付款 325,548.58 300,558.6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6,327,770.05 39,258,465.39
流动负债合计 89,587,952.57 76,466,789.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2,801,249.46 8,691,662.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86,217.18 3,330,071.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087,466.64 12,021,734.29
负债合计 105,675,419.21 88,488,523.9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7,800,000.00 67,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5,863,200.09 224,731,250.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721,689.18 3,764,671.19
盈余公积 36,498,323.73 31,512,182.60
未分配利润 281,351,510.92 236,476,240.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6,234,723.92 564,284,344.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1,910,143.13 652,772,868.8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4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616,768,830.68 666,072,546.96
其中:营业收入 (四) 616,768,830.68 666,072,546.9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13,550,598.79 566,745,494.55
其中:营业成本 (四) 440,296,354.65 491,385,194.9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097,090.94 5,834,834.52
销售费用 13,273,732.84 11,742,413.58
管理费用 37,454,025.76 41,325,847.87
研发费用 18,940,110.92 17,096,046.82
财务费用 -2,510,716.32 -638,843.18
其中:利息费用 9,454.25 892,083.32
利息收入 2,305,031.56 1,561,270.84
加:其他收益 9,300,943.90 7,849,882.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885,817.28 -2,215,954.9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12,543.98 -120,023.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65,173.74 -81.9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5,185,988.27 105,080,874.31
加:营业外收入 51,721.60 30,394.96
减:营业外支出 105,570.76 122,789.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132,139.11 104,988,479.32
减:所得税费用 21,619,307.76 19,780,559.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512,831.35 85,207,920.2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5,213.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5,213.1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95,213.1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3,512,831.35 84,912,707.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3,512,831.35 84,912,707.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2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2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5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43,849,320.27 354,308,262.34
减:营业成本 252,928,052.97 273,788,322.40
税金及附加 2,943,920.71 2,669,597.75
销售费用 1,030,662.40 846,456.89
管理费用 20,831,217.38 22,730,440.69
研发费用 15,310,921.39 13,666,938.88
财务费用 -1,601,046.60 -1,448,526.19
其中:利息费用 33,877.08
利息收入 1,675,663.39 1,496,163.51
加:其他收益 4,818,341.25 6,528,596.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7,507.21 -34,177.9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7,694.9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867.9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6,756,863.22 48,789,450.47
加:营业外收入 7,362.83 28,696.96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664,226.05 48,818,147.43
减:所得税费用 6,802,814.79 5,585,806.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861,411.26 43,232,340.5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861,411.26 43,232,340.5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5,213.1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95,213.1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861,411.26 42,937,127.3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6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 0.6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6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7,751,128.02 372,238,771.3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11,384.47 4,308,752.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26,435.53 11,377,763.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488,948.02 387,925,287.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221,638.18 98,044,699.47
客户**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685,222.11 85,044,995.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556,486.14 56,210,514.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13,223.36 22,391,590.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876,569.79 261,691,799.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612,378.23 126,233,487.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092,581.17 1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92,581.17 3,240,1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775,664.53 21,715,504.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75,664.53 21,715,50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83,083.36 -18,475,404.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203,329.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454.25 949,294.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50,680.14 2,939,702.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0,134.39 59,092,32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0,134.39 -44,592,325.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31,725.29 49,411.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37,435.19 63,215,169.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615,390.63 64,400,221.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452,825.82 127,615,390.6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7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4,227,104.74 197,946,890.9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2,227.66 1,637,751.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90,089.94 7,541,13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3,899,422.34 207,125,775.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72,468.01 62,298,097.7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515,986.93 44,081,009.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666,671.23 25,341,825.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16,606.59 12,034,002.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471,732.76 143,754,93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427,689.58 63,370,839.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6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241,441.04 10,477,247.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41,441.04 10,477,247.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6,761.04 -7,237,247.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877.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56,603.79 2,561,320.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6,603.79 17,095,197.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6,603.79 -2,595,197.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93.67 -474.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943,231.08 53,537,919.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861,836.53 52,323,916.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8,805,067.61 105,861,836.5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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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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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项飞勇、郭燕平、
张志明、林永平、徐文良、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24691297949N。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780 万股,注册资本为 6,780
万元,注册地: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公司及
子公司专业从事相转移催化剂(PTC)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季
铵盐系列、季�l盐系列、冠醚系列、季铵碱系列和其他系列。本公司无母公司,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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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
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
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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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
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
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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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
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
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
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财务报表附注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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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
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财务报表附注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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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
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
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
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
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
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
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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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
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
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之
相同或相类似的 、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
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合并关联方组合 包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
银行承兑汇票
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存在违约可能性,具有**信用风险,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
商业承兑汇票
账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
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五) 存货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
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采用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财务报表附注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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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
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
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
并从中获得几乎**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
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
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
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
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
价之间的差额。
财务报表附注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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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
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
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
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
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
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
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内销: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在客户收到货物并对数量、
质量及金额确认无异议后即控制权转移,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外销:对以 FOB、CIF 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货物出库办妥海关报关手续并
交付提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根据提单上注明的货物装船完毕日期作为
确认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时点。
财务报表附注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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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经营季节性/周期性特征
本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季节性和周期性特征。
五、 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财务报表项目说明
(一) 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小计 149,259,940.48 140,312,443.50
减:坏账准备 8,718,204.48 7,093,436.14
合计 140,541,736.00 133,219,007.36
财务报表附注 **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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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54,294.63 0.71 1,054,294.63 100.00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054,294.63 0.71 1,054,294.63 100.00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48,205,645.85 99.29 7,663,909.85 5.17 140,541,736.00 140,312,443.50 100.00 7,093,436.14 5.06 133,219,007.36
合计 149,259,940.48 100.00 8,718,204.48 140,541,736.00 140,312,443.50 100.00 7,093,436.14 133,219,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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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潍坊润谱化学 客户涉诉较多,还款能力下
有限公司 降,预计难以收回
合计 1,054,294.63 1,054,294.6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48,205,645.85 7,663,909.85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7,093,436.14 1,624,768.34 8,718,204.48
无。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青岛易德能新材料
有限公司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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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卓悦环保新材料(上
海)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特性材料
和技术(**)有限 4,347,760.43 4,347,760.43 2.91 217,388.02
公司
宿州诺朴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
合计 23,963,132.19 23,963,132.19 16.05 1,198,156.60
(二) 存货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类别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11,985,266.50 84,219.96 11,901,046.54 12,779,027.57 1,785.03 12,777,242.54
发出商品 2,772,308.28 2,772,308.28 1,187,841.58 1,187,841.58
周转材料 11,446,535.17 11,446,535.17 9,461,685.02 9,461,685.02
在产品 6,287,883.22 6,287,883.22 4,490,560.10 4,490,560.10
库存商品 40,403,960.67 411,512.69 39,992,447.98 41,889,638.33 190,638.59 41,698,999.74
合计 72,895,953.84 495,732.65 72,400,221.19 69,808,752.60 192,423.62 69,616,328.98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785.03 84,219.96 1,785.03 84,219.96
库存商品 190,638.59 628,324.02 407,449.92 411,512.69
合计 192,423.62 712,543.98 409,234.95 495,7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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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三)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期末 上年年末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632,212.21 1,632,212.21 冻结 银行承兑保证金 8,086,923.65 8,086,923.65 冻结 银行承兑保证金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 用于资产池质押/已背书
应收票据 77,260,090.48 77,260,090.48 已背书 79,376,232.32 79,371,232.32 质押、已背书
的应收票据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 1,222,568.59 1,222,568.59 质押 用于资产池质押
固定资产 134,639,981.73 120,015,442.68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8,743,130.00 8,131,111.04 抵押 用于抵押借款
合计 78,892,302.69 78,892,302.69 232,068,836.29 216,827,2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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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15,934,578.58 439,762,371.69 664,921,371.00 490,873,881.85
其他业务 834,252.10 533,982.96 1,151,175.96 511,313.09
合计 616,768,830.68 440,296,354.65 666,072,546.96 491,385,194.94
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615,934,578.58 664,921,371.00
其中:季铵盐系列产品 329,014,129.32 352,129,597.34
季铵碱系列产品 167,951,003.24 153,467,062.09
季�l盐系列产品 85,497,474.20 109,630,448.03
冠醚系列产品 25,911,725.62 21,704,609.18
其他产品 7,560,246.20 27,989,654.36
其他业务收入 834,252.10 1,151,175.96
其中:销售原材料以及副产品 834,252.10 1,151,175.96
其他
合计 616,768,830.68 666,072,546.96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七、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母公司。
本公司**控制方是:项飞勇、郭燕平夫妇。
(二)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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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交易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关联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内容 (如适用) (如适用)
天津谐诚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 115,075.64 178,217.87
咨询有限公司
无。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21/3/16 2026/3/16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为 2021 年永新(保)字 0001 号的《**额保证合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使用该**额保证合同借款。
(四) 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
无。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天津谐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433.96
八、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编号
(3310000)浙商资产池字(2017)第 10328 号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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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资产池质字(2020)第 08633 号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述票据池协议下,已质押票据 0.00 元,票
据池保证金 0.00 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0.00 元。
子公司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分行签订编号(0880100012217)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及补
充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述票据池协议下,票据池保证金
(1) 承诺背景。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
编号为“3310242021A21007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下简
称“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区块永固橡
塑东侧的工业用地 66,129.00 平方米,出让价款总额为 6,620.00 万元。
(2) 承诺内容。根据出让合同,公司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
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 20,830.6350 万元,投资强度
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 3,150.00 元。出让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
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 或有事项
无。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65,173.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政策规定、按照确
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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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359.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2,148,905.72
所得税影响额 2,804,179.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9,344,726.63
对于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如下:
的税收优惠认定为经常性损益,不在上表列示,考虑所得税影响后金额为人民币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认定为经常性
损益,不在上表列示,考虑所得税影响后金额为人民币 846,705.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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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53 1.38 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三)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系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
货币资金 207,085,038.03 135,702,314.28 52.60%
净流入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6,523,552.62 10,785,064.66 53.21% 系期末持有的 6 9 票据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7,554,239.36 715,900.68 955.21% 系本期应收不动产处置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4,260,169.99 10,589,879.08 34.66% 系上市相关中介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225,377.82 611,739.66 -63.16% 系本期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55,575.10 295,896.64 662.28% 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 8,143,200.00 -100.00% 系本期期末未使用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合同负债 1,222,743.98 759,901.86 60.91% 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 394,076.35 -100.00% 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流动负债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 -2,510,716.32 -638,843.18 293.01% 系本期无借款,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系上期仙居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收益 - 240,000.00 -100.00%
进行分配股利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712,543.98 -120,023.36 493.67% 系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变动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5,265,173.74 -81.98 -6422610.05% 系本期出售不动产所致
营业外收入 51,721.60 30,394.96 70.17% 系本期物流赔款增加所致
(四) 补充财务数据
项目 2024.12.31 2024.6.30 2023.12.31 2023.6.30
总资产 1,043,826,848.86 977,633,540.49 961,729,386.92 965,236,642.96
所有者权益 859,264,633.23 805,211,604.60 763,200,149.25 723,335,5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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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2024 年 7-12 月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3 年 7-12 月 202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616,768,830.68 318,909,035.14 297,859,795.54 666,072,546.96 314,652,122.79 351,420,424.17
营业利润 115,185,988.27 66,095,923.92 49,090,064.35 105,080,874.31 49,368,209.94 55,712,664.37
利润总额 115,132,139.11 65,995,915.16 49,136,223.95 104,988,479.32 49,275,345.11 55,713,134.21
净利润 93,512,831.35 53,470,746.31 40,042,085.04 85,207,920.27 39,810,176.62 45,397,743.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84,168,104.72 47,331,437.64 36,836,667.08 80,904,087.31 39,351,447.50 41,552,639.81
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4 年 2024 年 7-12 月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2023 年 7-12 月 2023 年 1-6 月
政府补助 6,899,091.20 2,873,126.54 4,025,964.66 5,247,761.20 679,992.84 4,567,768.36
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益
其他 -15,359.22 -104,880.14 89,520.92 -41,716.26 -92,864.83 51,148.57
所得税影响数 -2,804,179.09 -1,764,666.93 -1,039,512.16 -900,689.55 -128,398.89 -772,290.66
合计 9,344,726.63 6,139,308.67 3,205,417.96 4,303,832.96 458,729.12 3,845,1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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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二�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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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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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第23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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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24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2019】年上锦杭非诉字第 40218 号
致: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肯特催化”)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
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工
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及《**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发行上市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 12 号》”)等规定
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
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
律师工作报告和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
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做出**明示
或默示保证。
三、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
是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出具已经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
(一)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发行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
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
相符。
五、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六、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或“证监会”)审核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
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引 言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4 月设立,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501 号上海**大厦 11、12 层,为上海市目前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
务所,并在北京、杭州、深圳、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
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乌鲁木齐、
海口、长沙、香港、伦敦、西雅图和新加坡开设办公室,并与香港史蒂文生黄
律师事务所联营,与**律师事务所鸿鹄(Bird & Bird LLP)建立战略合作关
系。
本所主要提供直接投资、证券期货、金融银行、公司并购重组、知识产权
及技术转让、房地产、税收及劳动关系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具有**司
法部、上海市**局等政府机关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是一家能够为广大客户
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的服务宗旨:优质、**、诚信、敬业。通过汇集法律行业的**人
才,本所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
案并提供**率的法律服务。成立以来,本所多次被**部、地方**局、律
师协会以及**知名法律媒体和权威评级机构列为**最**的法律服务提供
者之一。
二、签字律师简介
三、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服务,2020 年 11 月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到发行
人所在地驻场工作。根据《公**》《证券法》《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
方面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法律意见书》和本
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上述工作过程包括:
绍律师在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工作内容和步骤,并要求
发行人指派专门的人员配合本所律师工作。
查验计划,并按计划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有关方面的事实进行**查
验,充分了解发行人的法律情况及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就发行人是否符
合《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条件
作出分析、判断。在这一阶段中,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就工作中发
现的问题,以及发行人主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依法提出处
置和规范方案,协助发行人予以解决。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当面访谈、实地调查、书面审查、查
询、计算、复核等多种查验验证方法,以**、充分地了解发行人存在的各项
法律事实。就一些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向有
关政府部门、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进行了查证,并要
求发行人及有关当事方出具了情况说明、声明、证明文件。
对于从**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报告、意见、文件等
文书,本所律师履行了《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
业细则》要求的相关注意义务,并将上述文书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根据发行人的情况,对完成的查验
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拟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在发行人所在地开展相
关工作,累计工作时间约 6,400 个小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肯特催化、公司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肯特化工 指 浙江肯特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江西肯特 指 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肯特科技 指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西飞翔 指 江西飞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仙居县致格机电经营部及其前身浙江省仙居县医药化工
致格机电、仙居医化厂 指
实验厂
肯特投资 指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山流水 指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蓝天碧水 指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附加值青山 指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崇山投资 指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丰创投 指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诸暨利锦 指 诸暨利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城锦 指 杭州城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毅达专精 指
伙)
毅达成果 指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招股说明书》 指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审计报告》 指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06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07 号)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股转系统 指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荐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本所、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立信、立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华、兴华所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和 2022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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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董事会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
行股票和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保护投资者利益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制定 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请公
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
前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
人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向发行人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 2021 年**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体事宜
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体
事宜期限的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3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
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下述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的议案》
①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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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每股面值:1 元;
③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发售)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260 万股,其中
新股发行数额不超过 2,260 万股,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2)《关于发行对象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关于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的议案》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最
终发行价在向询价对象询价基础上,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或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4)《关于发行方式和承销方式的议案》
①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符合**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5)《关于上市地的议案》
本次发行在获准并成功发行后,将申请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
(6)《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260 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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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合计 49,887.86 49,887.86
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
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予以补充,以保证项目的顺利
实施。同时,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之前所滚
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次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履行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区间和定价方式、
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及上市地的选择等;
(3)审阅、修订及签署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招股说明书、合同、协
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
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重要性排序、对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
(5)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
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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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公司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
宜;
(8)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草案);
(9)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10)办理与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内有效。
的议案》;
案》;
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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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查验了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
通知、签到表、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文件,并根据《公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决议内容
是否合法有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已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
与授权,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
程序合法有效,依据《证券法》《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尚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691297949N
住所 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 项飞勇
注册资本 6,780 万元
实收资本 6,78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
经营范围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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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类非药品类易**化
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 2009 年 7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09 年 7 月 14 日至长期
登记机关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系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由肯
特化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方式
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依据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系以发起设立方式由肯特
化工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于2015年12月5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肯特化工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自肯特化工成立之日起计
算已超过三年。
(四)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公**》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管理人员等组织机构的人员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发行人章程、发行人制定的三会议事规则及有关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履职,即发
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且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五)查验及结论
为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的营业执
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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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登录**裁判文书网,并通过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仙居县人民法院、
仙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查询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就发行人是否
存在需要终止经营、解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进行了查询;就发行人是否存在需要终止经营、解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以及发行人的股份、主要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取得发行人的书面确认。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
市的主体**。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及《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署了《承销协议》《保荐协议》,符合《公**》第八十七条及《证券法》第
十条**款的规定。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
体事宜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同一类别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股同权,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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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事宜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已就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公**》**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
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已按照《公**》《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备健全
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一)项的规定。
开展经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
常。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
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二)项的规定。
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三)项的规定。
人分别作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裁判文书网等进行检索,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
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款第(四)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关于本次发
行上市的如下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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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及保荐人出具的
《关于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季铵(�l)
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条
的规定。
(1)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部分所
述,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依法履行职责,具备本次
发行上市的主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立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经核查,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
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由立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款的规定。
根据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核查,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
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
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已由立信出具无保留结
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部分所述,发行人的资
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九、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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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八、发行人的业务”和“十五、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
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七、发行人
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所述,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
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十一、发行人的重
大债权债务”和“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部分所述,发行人不存在涉
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根据《招股说明书》及本所律师向发行人
管理层访谈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
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招股说明书》,结合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实际
情况,主要业务合同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季铵(�l)化合
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
合**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款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确认、相关政府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互联网**息查询,最近三年内,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
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书面确
认和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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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前文所述,发行人满足《证券法》、**证监会规
定的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款**项的规定。
(2)根据经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
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本次发行
前的股本总额为 6,78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
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符合
《上市规则》第 3.1.1 条**款第四项及第 3.1.2 条**款**项的规定。
(三)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对照《公**》《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进行了查验,包括:查验
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聘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工作细则;查阅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等;实地调查发行人的相关职能部门;就发行人报告期内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取得发行人书面确认并取得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发行
人的财务报表真实性以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任职**等情形分别取
得相关人员的书面确认;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及《招股说明书》等。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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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满足《公**》《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并报经**
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前身肯特化工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肯特化工设立于 2009 年 7 月 14 日,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部分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二)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和方式
份有限公司,并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审计基准日,聘请兴华为本次整
体变更的审计机构,聘请天健兴业为本次整体变更的评估机构。
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 1347 号),经评估确
认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肯特化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377.26 万元。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 03010241 号)及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5)第 1347 号)。以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肯特化工经审
计的净资产 70,610,715.73 元为基数,按 1.41:1 折合股份为 5,000 万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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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注册资本的 20,610,715.73 元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有限
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肯特化工**股东共 6 人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 3830 号),同意核准肯特
化工名称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了《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筹备工作报告》《关于浙江肯特化
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方案的议案》《关于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费用报告》《关于 限公司(筹)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肯特化工整体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肯特催化(筹)已根据《公**》有
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肯特化工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按 1.41:1 的比例折合股本 5,000 万元,肯特催化(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共有 6 名发起人,均具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
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具备《公**》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具体为:
(1)发行人的发起人为 6 名,均为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并在**境内
有住所,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定人数要求和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
内有住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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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本为 5,000 万股,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
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已经肯特化工股东会决议,并履行了审计、评估
和验资程序,发行人整体变更事宜、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并由发行人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5)发行人名称已经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住所为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发
行人有公司住所。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肯特化工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和方式,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且已办理相关
登记手续。
(三)发起人协议
共 6 名发起人签署《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作为发起
人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就股本与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
建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该协议:
股东会决议,将肯特化工整体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70,610,715.73 元折合股本 5,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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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面额 1 元,共计 5,000 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20,610,715.73 元计入资
本公积。
认购的股份数额及所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万股) 所占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5,000 100 -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署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
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四)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审计、评估及
验资
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 1347 号),经评估确
认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肯特化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377.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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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20 日,肯特催化(筹)已根据《公**》有
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肯特化工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按 1.41:1 的比例折合股本 5,000 万元,肯特催化(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
程中已经履行了有关审计、评估及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了《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筹备工作报告》《关于浙江肯特化
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方案的议案》《关于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费用报告》《关于选举肯特催化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筹)**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筹)**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 有限公司(筹)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发行人召开了**届董事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肯
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肯特催化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请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召
开了**届监事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发行人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建锋、马秋芬
为发行人**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的
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查验及结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设立查验了发行人及其前身肯特化工在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的**工商资料,**查验了肯特化工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的股东
会决议、审计及评估报告、发起人协议、发行人创立大会决议、验资报告、工
商变更登记文件等资料,就肯特化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程序及内容的合法
有效性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且已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计、评估及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季铵(�l)
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重大采购、销售等业
务合同,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拥
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并拥有独立的业务系统;发行人独立地对外签署合
同,独立采购、生产并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
力。
(二)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提供的不动
产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发行
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
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具有独
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三)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
业务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
动,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
(四)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均未在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且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
行人的财务人员也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兼职。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
已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本所律师查验相关会议文件,发行人建立
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
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发行人依法设立了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七)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如下查验工作:
同和《审计报告》。
下专利权证书及商标权证书、并通过查询**商标网、**知识产权局网站等
方式对相关权属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复核。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的生产车间,取
得了发行人的主要机器设备清单。
了问卷调查。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时共有 6 名发起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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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注册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24MA28G0R90G,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福应街道百合家园 15 幢 1 单元 201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项飞勇,出资总额为
理咨询服务。合伙期限为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35 年 10 月 12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肯特投资的合伙份额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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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06.9 100.0000
(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根据发行人的工商
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 15 名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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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780.00 100.00
(1)非自然人股东
①毅达专精
毅达专精成立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注册于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000MA2T3RMD31,主要经营场所为安徽省黄山市经济
开发区梅林大道 88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总额为 100,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毅达专精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ES785,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31235,
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毅达专精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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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毅达成果
毅达成果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注册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
政审批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339007367F,主要经营场所为**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 396 号扬子江新金融创意街区 5 号
楼 1-402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总
额为 100,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毅达成果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67953,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01459,登记时
间为 2014 年 4 月 29 日。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毅达成果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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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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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0.00 100.00
③高山流水
高山流水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注册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24MA28G6AW70,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福应街道百合家园 15 幢 1 单元 202 室(**办公使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郭
燕平,出资总额为 75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
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高山流水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750 100.00
④蓝天碧水
蓝天碧水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注册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24MA2DXN1440,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南峰街道南峰中路 1-12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项飞勇,出资总额为 500 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蓝天碧水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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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0000 100.0000
⑤附加值青山
附加值青山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注册于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2MA2JEWQ153,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
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1 室-3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
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 5,515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
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附加值青山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
号为 SND519,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9840,登记时间
为 2019 年 6 月 11 日。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附加值青山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515 100.00
⑥崇山投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崇山投资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注册于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2MA2JEY6N3T,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
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1 室-4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
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 3,91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崇山投资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ND523,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9840,登记时间为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崇山投资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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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910 100.00
⑦和丰创投
和丰创投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注册于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3340571600G,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
区机场路 1000 号 5 号楼 103 室,法定代表人为**升,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及其他按法律、
法规、**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
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和丰创投持有发行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 100.00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出具《关于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标注的批复》(甬国资办20207 号),界
定和丰创投为国有股东,其证券账户标注“SS”。
⑧杭州城锦
杭州城锦成立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注册于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2MA2GPH7D9W,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杭州市
上城区定安路 126 号(西湖创意谷)2 号楼 307 工位,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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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富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 3,7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为服务: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杭州城锦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JB263,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杭州城投富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并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32767,登记时间为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杭州城锦持有发行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700 100.00
⑨诸暨利锦
诸暨利锦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注册于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81MA29BB5Y90,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
道艮塔东路 88 号 205 室,法定代表人为钟声远,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企业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诸暨利锦持有发行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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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博日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2,000 100.00
(2)自然人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现有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的主体**。
(三)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
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明、林永平、徐文良系肯特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碧水的有限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毅达专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系安徽毅达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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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由此,毅达成果及毅达专
精均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项飞勇直接持有发行人 2,550 万股的 37.61%
股权,项飞勇作为肯特投资及蓝天碧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人
股权,郭燕平作为高山流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人 250 万股的
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综上,项飞勇与郭燕平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
下:
项飞勇,**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郭燕平,**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项飞勇与郭燕平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情况
根据肯特化工的股东会决议、兴华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审验
并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 03030001 号),确认截至 2015 年
肯特化工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41:1 的比例折合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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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出资已到位。
(六)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的转移
发行人是由肯特化工整体变更设立的,因此肯特化工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
的所有资产,包括其所有的机器设备、房屋所有权等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
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法定承继,上述资产均已完成相关名称变更
的登记。
(七)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进行了查验,包括:
查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或其营业执照;查验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登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动信息;就股东之间的关联
关系对股东进行了访谈;查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查验了发行人相关资产等权属变更文件等。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为能力或依法存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
发行人出资及成为发起人股东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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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由发行人承继,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前身肯特化工的设立及其股权变动
肯特化工系由项飞勇出资设立,2009 年 3 月 6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09第 040212
号),同意预先核准“浙江肯特化工有限公司”名称,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肯特化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洲验字2009128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7 月 13 日止,肯特化工注册资本
设立时,肯特化工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 100
志明、徐文良、林永平、郭燕平、肯特投资为新股东。同日,肯特化工股东会
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5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
此次新增出资 4,500 万元,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由股东项飞勇出资 2,050 万元,由新股东郭燕平出资 950 万元,由新股东张志
明出资 200 万元,由新股东林永平出资 200 万元,由新股东徐文良出资 100 万
元,由新股东肯特投资出资 1000 万元,上述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郭燕平、张志明、林永平、徐文良及肯特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截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肯特化工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肯特化工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
项飞勇 2,550 货币 51
肯特投资 1,000 货币 20
郭燕平 950 货币 19
林永平 200 货币 4
张志明 200 货币 4
徐文良 100 货币 2
合计 5,000 - 100
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增资已获得各方股东共同认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其后的股权变动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肯特化工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发行人的设立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
之 “四、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项飞勇 2,550 净资产 51
肯特投资 1,000 净资产 20
郭燕平 950 净资产 19
林永平 200 净资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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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明 200 净资产 4
徐文良 100 净资产 2
合计 5,000 - 100
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5,25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 万元由新股东高山流水认缴,
以货币方式出资。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止,肯特催化已收到高山流水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250 万元,以货币出资。高山流水出资 750 万元认缴 250 万
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均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项飞勇 2,550 净资产 48.57
肯特投资 1,000 净资产 19.05
郭燕平 950 净资产 18.10
高山流水 250 货币 4.76
林永平 200 净资产 3.81
张志明 200 净资产 3.81
徐文良 100 净资产 1.90
合计 5,250 - 100.00
(三)股转系统挂牌及其股权变动
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股票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138 号),
同意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
“837696”,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1)2019 年 12 月,肯特投资与蓝天碧水的股权转让
特催化股份,转让价格为 5.37 元/股,交易总额为 499.41 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项飞勇 2,550 净资产 48.57
肯特投资 906.9 净资产 17.28
郭燕平 950 净资产 18.10
高山流水 250 货币 4.76
林永平 200 净资产 3.81
张志明 200 净资产 3.81
徐文良 100 净资产 1.90
蓝天碧水 93 货币 1.77
公众股东 0.1 货币 0.00
合计 5,250 - 100.00
(2)2020 年 4 月,定向发行股票,注册资本自 5,250 万元增加至 5,875 万
元
了《关于 的议案》《关于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 2 名合格投资者定
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合计不超过 625 万股(含本数),每股单价为人民币 12 元,
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以现金方式认购。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472 号),同意肯特催化定向发行
不超过 625 万股新股。
ZF10236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已收到毅达专精、毅达
成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25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截至
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本次定向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项飞勇 2,550 净资产 43.40
肯特投资 906.9 净资产 15.44
郭燕平 950 净资产 16.17
高山流水 250 货币 4.26
林永平 200 净资产 3.40
张志明 200 净资产 3.40
徐文良 100 净资产 1.70
毅达专精 331 货币 5.63
毅达成果 294 货币 5.00
蓝天碧水 93 货币 1.58
公众股东 0.1 货币 0.00
合计 5,875 - 100.00
(3)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内,公众股东的股权转让情况
特催化股份, 转让价格为 5.37 元/股,交易总额为 5,370 元。2019 年 12 月至 20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年 6 月期间内,公众股东持有的 1,000 股股份在股转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或集合
竞价转让方式发生过多次转让。
特催化股份,转让价格为 30 元/股,交易总额为 3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
项飞勇 2,550 净资产 43.40
肯特投资 907 净资产 15.44
郭燕平 950 净资产 16.17
高山流水 250 货币 4.26
林永平 200 净资产 3.40
张志明 200 净资产 3.40
徐文良 100 净资产 1.70
毅达专精 331 货币 5.63
毅达成果 294 货币 5.00
蓝天碧水 93 货币 1.58
合计 5,875 - 100.00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肯
特催化向股转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异议股东。
股票终止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898
号),肯特催化股票(证券代码:837696)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起终止在股转
系统挂牌。
(四)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的股权变动
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875 万元增加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至 6,7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905 万元分别由附加值青山以人民币 50,749,980 元
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383,332 元,崇山投资以人民币 25,000,005 元的价格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666,667 元,和丰创投以人民币 40,000,005 元的价格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 2,666,667 元,杭州城锦以人民币 10,000,005 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 666,667 元,诸暨利锦以人民币 10,000,005 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ZF10996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已收到附加值青山、
崇山投资、和丰创投、杭州城锦、诸暨利锦缴纳出资款。各股东出资方式为货
币出资。截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80 万元,
股本为人民币 6,78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项飞勇 2,550 净资产 37.61
郭燕平 950 净资产 14.01
肯特投资 907 净资产 13.38
毅达专精 331 货币 4.88
毅达成果 294 货币 4.34
高山流水 250 货币 3.69
张志明 200 净资产 2.95
林永平 200 净资产 2.95
徐文良 100 净资产 1.47
蓝天碧水 93 货币 1.37
附加值青山 338.33 货币 4.99
崇山投资 166.67 货币 2.46
和丰创投 266.67 货币 3.93
杭州城锦 66.67 货币 0.98
诸暨利锦 66.67 货币 0.98
合计 6,780 - 100.00
(五)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根据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各股东分别出具的
声明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各股东所
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查验及结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进行了查验,包括:查询了发行人的**
工商登记资料、历次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
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股东,获取了发行人出具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体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合法合规性的承诺函》及股东分别出具的《肯特催化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持有公司股权合法合规性的承诺函》、台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程序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合法、有效。
纷。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权
属纠纷。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持有的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691297949N),发行人的经
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
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类非药品类易**化学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
的主要有效资质和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
证书名称 权利人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到期日
号
安全生产许可 浙江省应急管理 (ZJ)WH 安许证字
证 厅 2022-J-2135
浙江省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登 品登记**、应
记证 急管理部化学品
登记**
监控化学品生 浙江省经济和信
产特别许可证 息化厅
安全生产标准 台州市应急管理 台 AQBWHⅢ
化**证书 局 202200004
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海关报关单
位注册登记证
办事处
书
对外贸易经营 对外贸易经营者
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部门
质量管理体系 北京世标认证中
认证证书 心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 北京世标认证中
认证证书 心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
北京世标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
证书
知识产权管理 北京万坤认证服
体系认证证书 务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资信评
估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制造认证 浙江制造**认 CZJM2018P1011401R
证书 证联盟 0M
安全生产许可 江西省应急管理 (赣)WH 安许证字
证 厅 20110660 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
化学品登记**
监控化学品生 江西省工业和信
产特别许可证 息化厅
质量管理体系 北京世标认证中
认证证书 心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职业健康安全
北京世标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
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 北京世标认证中
认证证书 心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 杭州市萧山区应 浙杭安经字
营许可证 急管理局 202100000803
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报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位注册登记证 杭州海关
书
浙江杭州萧山对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案登记部门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其他行政许可、备案、注册
或者认证等,已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
销、注销、撤回的重**律风险或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二)发行人在**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未在**大陆以外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业务的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为
专业从事季铵(�l)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年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元) 423,395,300.39 635,843,890.19 485,743,982.25 465,571,387.87
主营业务收入(元) 421,859,305.01 634,028,700.54 484,041,593.02 463,951,310.91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64% 99.71% 99.65% 99.6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数据,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
为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为**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
续,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支付到期债务,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六)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业务情况查验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工商登记资料、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查验了发行人提
供的重大经营性合同及发行人声明等文件。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营活动所必需的其他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已取得的上述行政许
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律风险或
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项飞勇与郭燕平,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正文部分之“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发行人持股
(1)肯特投资
股东肯特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份,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
文部分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毅达专精、毅达成果
股东毅达成果的基金管理人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毅达专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江苏毅达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
上的股份。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3)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
股东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均系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份。具体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述 1-3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该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父母及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父母。
(1)江西肯特
公司名称 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3068853013X5
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项飞勇
住所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茅坪产业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2009 年 5 月 31 日至 2059 年 5 月 30 日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止),第
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
机化学品生产,**类非药品类易**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经营范围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江西肯特 100%股权。
(2)肯特科技
公司名称 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7XCC498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法定代表人 张志明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C-1007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2016 年 4 月 15 日至长期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农药(以上除化学危险品及
易**化学品)、食品添加剂、化工设备、电子仪器;不带储存经
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2-氨基苯酚、氨基磺酸(详
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萧)安经字201607004406)
经营范围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
营) 催化材料的技术研发;计算机与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肯特科技 100%股权。
(1)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MA28GHP78N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芳
住所 仙居县南峰街道穿城中路 17 号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中小企业还贷周转(**仙居县)。
发行人持有 6%股权,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6%股权,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股权,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股
权,李建芳持有 6%股权,浙江台州中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6%
股权,仙居县大卫世纪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 6%股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述 1-4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主要情况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致格机电
公司名称 仙居县致格机电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1480216761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40 万元
投资人 项飞勇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断桥
公司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登记机关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仪表、仪器零售。
股权结构 项飞勇持有致格机电 100%投资份额
②肯特投资、高山流水、蓝天碧水(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之“六、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管理人员
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许可项目:经营民宿(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飞
仙居县夕野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民宿 准)。一般项目:小餐饮店(三小行
担任其负责人。
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计算机、电子产品、五金产品销售;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郭燕
浙江海盛电 算机维修服务;基础软件开发。(依法 平哥哥郭海战持有其
脑有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65%股权并担任其执行
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兼经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洗浴服务,餐饮服务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常州圣悦汇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 林永平哥哥林亚平持有
准),健身服务,住宿。(依法须经批 其 90%股权并担任其执
限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行董事。
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健身
器材、体育用品、服装服饰、玩具、日
用百货、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通信设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颐特瑙
备及相关产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 林永平哥哥林亚平持有
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电子商务 其 60%股权并担任其执
限公司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 行董事。
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足浴
服务;洗浴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赛事策划;礼 林永平哥哥林亚平持有
上海香悦圣
仪服务;美甲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 其 95%股权并担任其执
汇健康休闲
娱乐有限公
纪);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服装服 副总经理林永平哥哥配
司
饰、玩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筑 偶陈娟芬持有其 5%股
材料、通信设备、办公用品、五金交电 权并担任其监事。
的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油料
种植;茶叶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用农产品零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 林永平哥哥林亚平持有
品初加工;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作物栽 其 80%股权并担任其执
浙江禾恬钰
培服务;粮油仓储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 行董事兼经理;发行人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董事、副总经理林永平
限公司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 哥哥**陈娟芬持有其
饮服务;家禽饲养;牲畜饲养;货物进 20% 股 权 并 担 任 其 监
出口;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 事。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用品及
仙居县思波 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其 30%股权。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运动(游泳);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洗浴服务;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林永平弟弟林叶平持有
食品销售,烟草专卖零售,日用百货、 其 60%股权并担任其执
上海林应贸 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 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
易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人董事、副总经理林永
开展经营活动) 平弟弟**应雅芬持有
其 40%股权并担任其监
事。
中药材、坚果、水果、花椒的种植、初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云南昌茂林 加工及销售;中药材育苗;牛、羊、 林永平**的哥哥林建
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理。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宣威市云轩 中药材(不含特种药材)种植;苗木培
林永平**的哥哥林建
伟持有其 40%股权并担
有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任其总经理。
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
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仙居县佩玖 发行人董事陈征海哥哥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限公司 100%股权。
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发行人董事陈征海**
仙居县坦华
开锁店
责人。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化服务、劳务
发行人董事李晓宇持有
服务(涉外除外)。(涉及**有专项
天津谐诚企 其 51%股权并担任其执
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
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
有限公司 董事李晓宇之子李孟函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持有其 49%股权。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董事李晓宇持有
其 45%股权并担任其监
精 诚 众 创 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事;发行人董事李晓宇
(天津)企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业管理咨询 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董事兼经理;发行人董
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李晓宇之子李孟函持
有其 55%股权。
标准物质研究;装配式建筑部品技术研 发行人董事李晓宇持有
天津谐诚标
究、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 其 55%股权并担任执行
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管理服务; 董事兼经理;发行人董
院有限公司
工程测量、勘察;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 事李晓宇之子李孟函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设计、咨询;劳务服务(不含派遣)。 有其 45%股权并担任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监事。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董事李晓宇持有
天津市冠群 电子与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
其 50%股权并担任其监
事。该公司于 2006 年
限公司 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洛阳市�e河 融雪剂、防冻剂、劳保用品销售(涉及 发行人董事李晓宇**
经营部 方可经营) 人。
发行人董事李晓宇**
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产品、劳保用 弟弟徐宏道持有其
洛阳鸿穗建 品、消防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卫生洁 10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
材有限公司 具、电气设备、融雪剂(不含危险化学 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
品)的销售。 董事李晓宇**妹妹徐
银芳担任其监事。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医疗行业投资,
医药咨询、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
动、心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
纪),一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中体温
上海摩尔口
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
腔医院管理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集团有限公 其董事。
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
司
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
椅、医用无菌纱布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祥博传热科
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其董事。
公司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
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B2-303-5 室)
空压机、凿岩机及配件、矿山采掘机
械、压力容器、矿山破碎机械、矿山运
浙江志高机
输机械、电子产品的制造及销售;化工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 其董事。
公司
物品)、建筑材料、五金、纺织品、农
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I 类医疗器械、II 类医疗器械(按第二类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列范围)、III
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
生原微创医 列范围)的批发;医疗器械研发,电子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其董事。
有限公司 机械产品的生产及电子计算机系统工程
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的
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营、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机、小家电、汽车及配件的制造、加
工;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计算
宁波德昌电 机软件的开发和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其董事。
公司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汽车科技、
机电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模具
设计;销售汽车零配件、机电设备、五
金制品、模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上海禹点电 备、塑胶制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其董事。
公司 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浙江伏尔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其董事。
份有限公司 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类医疗器械销售;**类医疗
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杭州尚健生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担任
其董事。
公司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烟(凭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日用
仪征市新城 发行人董事任正华**
小商品、文化用品、电工器材、预包装
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商店 人。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销:硅酸铝陶瓷纤维系列耐火保温材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建国
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活 弟弟王建华持有其 70%
河曲县华杰 性炭、洗涤用品、一般劳保用品、建筑 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限公司 制品、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办公用 董事王建国弟弟**黄
品、电子产品;小型煤化工设备的销 秀萍持有其 30%股权并
售、安装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担任其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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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市政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建设,节能环保、绿化工程建
中能建(林州)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建国
设;市政工程、公路、桥梁、隧道、绿
化的保洁及养护服务,行道树养护,路
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灯、交道安全设施养护。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渑池县新华大道新建工程 PPP 项目合
中能建(渑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建国
同》项下的对该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
营维护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设有限公司 董事。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进行投资;不含金融
山西煜元泰 项目、不含融资性担保、不得吸储、不 独立董事王建国儿媳母
限公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权。
活动)。
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未
宁波华桐创 发行人独立董事徐彦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有限公司 总监。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波能源集
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 发行人独立董事徐彦迪
服务。 担任其独立董事。
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徐彦迪
**父亲潘学富持有其
台州市富耀 88.19%股权并担任其执
清洗机、农用泵及配件、塑料制品制造
批发零售。
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彦迪**姐
姐潘耀平持有其 11.81%
股权并担任其监事。
清洗机,厨房清洁机械设备,机电设 发行人独立董事徐彦迪
上海富友清 备,水泵,真空泵,阀门,环保设备, **父亲潘学富持有其
司 专控外),橡塑制品,照明电器销售(涉 董事。该公司于 2007 年
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12 月 19 日吊销。
无棣华东院 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依法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效东
公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兼总经理。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无棣中电建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效东
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
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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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桐 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业设计;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效东
电有限公司 护。 董事。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开
乡宁县瑞电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效东
技有限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总经理。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广西泰富新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效东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
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
司 董事。
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测功电机销售;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
延安华勘院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发行人独立董事陈效东
公司 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 经理。
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丙烯酸磁漆、丙烯酸硝基磁漆制造、销
售(具体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仙居县鸿润
水性涂料、胶水制造、销售(不含危险 发行人监事马秋芬**
化学品及易**物品);建筑装饰工程 郑健担任其副总经理。
司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果、蔬菜冷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仙居县马�t 发行人监事马秋芬哥哥
冷库 马建平担任其负责人。
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
仙居县木秀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 发行人监事马秋芬之哥
加工厂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责人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纺织品(服装除外)、棉纱、手套、毛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哥
巾、工艺毯、袜子、打底裤、鞋面加工
宜春浩汇织 哥**李若风持有其
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董事。
动)
棉花收购、加工、纺纱,文具、笔、礼
品、木制品、竹制品、铁制、玻璃工艺
宜春弘圣日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哥
品、眼镜(不含隐形眼镜)、棉布、枕
套、床单、毛巾、袜子、纺织品生产销
司 50%股权。
售;进出口贸易(**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依法须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保健茶、中药足浴粉研发、加工、销
售;花茶、红茶、绿茶、中药材加工、
销售;初级农产品(不含需许可证经营
石首邦莱农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哥
的项目)收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限制或禁
有限公司 49%股权并担任其监事
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仙居县康扬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弟
粮油店 徐光明担任其负责人。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大
机械铸造、加工、销售,水泵制造、加
吉安亿通机 姐**董大鸣持有其
电有限公司 51%股权并担任其执行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大
临海市建会
泥浆泵厂
发行人监事徐文良之兄
上高县物行
普通货物运输(**有专项规定的凭证 徐文清持有其 30.00%股
经营) 权并担任其监事,已于
限公司
发行人副总经理吴尖平
天台县尖斌 小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早餐店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
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零售。(依法 发行人副总经理吴尖平
仙居县荷雅
服装店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负责人。
杭州市高科
科技风险投资,信息咨询,高新技术成 发行人财务总监杨涛之
果转让和产业化过程中的其他配套服务 妻王琳担任其董事。
公司
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类医疗器械零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杭州路先非 转让、技术推广;针纺织品销售;日用
发行人财务总监杨涛之
妻王琳担任其董事。
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生物技术领域内、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
杭州希创思
转让;创业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屋 发行人财务总监杨涛之
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妻王琳担任其董事。
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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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热食类食品制售(中式餐)
淳安县千岛 发行人财务总监杨涛之
(浙餐 01272018000109)(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店 人。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发行人财务总监杨涛之
青山湖区丽
雅楠文具店
公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人。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存在因与上市公司或
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
个月内,具有《上市规则》第 7.2.3 条或者第 7.2.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报
告期内,曾经具有《上市规则》第 7.2.3 条或者第 7.2.5 条规定情形的之一的,
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其中,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主要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飞
勇持有其 23.2456%股权
并担任其监事;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郭燕平持有
房屋租赁、通用零部件的生产及批发。
其 65.2047%股权并担任
其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林永平持有其 11.5497%
股权。该公司于 2020 年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杨建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 锋之**的弟弟朱峰辉
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其执行董事兼经理。该
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注销。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澳洲澳林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公司董事李晓宇持有其
(北京)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理。该公司于 2021 年 10
有限责任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收益 ” ;企业依法
月 22 日注销。
公司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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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精益企 询、服务、转让;计算机软件、文化办公 33.33%股权并担任其监
业管理咨 用机械批发兼零售;计算机图文设计。(以 事
询有限公 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
司 有效期限内经营,**有专项专营规定的
按规定办理。)
休闲健身活动(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公司董事林永平之兄林
南京德圣
会务服务,会展服务;服装、文化体育用 亚平持有其 51%股权并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担任其监事。该公司于
有限公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 7 月 10 日注销。
医药、化工原料(甲苯、二甲苯、丁酮、
甲醇、丁醇、丙酮、环已酮、苯、石油
醚、四氢呋喃、醋酸乙酯、吡啶、乙腈、
二氯乙烷、氯化苯、苯乙烯、环已烷、溴
丁烷、异丙醇、甲缩醛、硝基甲烷、硝基
乙烷、N,N-二甲基甲酰胺、醋酸丁酯、异
丙胺、粗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
混丙醇、甲基丙烯酸甲酯、丙酰氯、乙酰
氯、丙烯酸甲酯、三甲基氯硅烷、对氯甲
苯、吗啉、过氧化氢、亚硝酸钠、氯酸
宜春市金 钠、碘酸钾、苯酚、二氯甲烷、氯仿、四 公司监事徐文良之兄徐
鹏物资贸 氯乙烯、溴乙烷、邻二氯苯、苯胺、N,N- 文清持有其 60%股权并
易有限公 二甲基苯胺、环氧氯丙烷、异佛尔酮二异 担任其监事。该公司于
司 氰酸酯、盐酸、硝酸、磷酸、氢溴酸、溴 2020 年 7 月 31 日注销。
素、甲酸、冰醋酸、三溴化磷、多聚磷
酸、醋酸酐、氢氧化钠、水合肼、三氯化
铝(无水和溶液)、二乙醇胺、五氧化二
磷、甲醛、多聚甲醛、工业萘、赤磷、乌
洛托品、保险粉、溴甲烷)(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止)、化工设备及配件、橡塑产品、玻璃
仪器、五金、阀门、建材批发、零售;化
肥销售;棉纱、纺织品(服装除外)加
工、销售。
公司监事徐文良之兄徐
上高县鑫 贵稀金属(**明令禁止的除外)、有色 文清持有其 90%股权并
限公司 售。(**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2021 年 10 月 14 日注
销。
公司监事徐文良哥哥配
上高县悦 锌、铜矿石、萤石开采、加工、销售、收 偶李若凤持有其 90%股
限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注销。
公司财务总监杨涛在
杭州启辰 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电力设施工程;安
年 9 月 10 日期间内担任
公司 营)
其董事。
南昌七建 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线电 公司财务总监杨涛姐姐
责任公司 保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担任其总经理、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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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事。该公司于 2020 年 10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月 13 日注销。
发行人监事马秋芬之配
黄山市屯 礼品、装饰画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
偶哥哥郑伟担任其负责
人。该企业于 2021 年 12
画店 营活动)
月 31 日注销。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天津谐诚 咨询服务 88,243.80 178,217.88 118,811.89 191,067.99
林应贸易 商品采购 - - 295,120.00 359,620.0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高远贸易 商品销售 - - 1,529,115.05 6,771,294.18
(1)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项飞勇、郭燕平 15,000,000 2020-10-21 2021-10-20 是
签订编号为 1299191101-1、1299191101-2 的**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期限为债
务确认期间),为发行人提供**额为 1,500.00 万元的保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该担保下无借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453,838.66 4,760,506.45 3,344,943.61 3,330,368.91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高远贸易 - - - 2,794,478.00
其他应付款 杨建锋 - - - 19,773.04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
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承诺
经本所律师查验,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飞勇、
郭燕平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
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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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4)造成投资者损
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
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有效且不可撤销。”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已在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肯特催化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
议事规则及决策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
规定中明确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类非药品类易
**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查验,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飞勇、
郭燕平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
争的业务及活动;
构成与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
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避免其与公司发生同业竞
争,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的权益;或以其他**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
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管理人员;
对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
与公司相同或相似;
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
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
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
采取的其他措施。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六)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进行了查验,包括:
就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及在其
他企业担任董事、**管理人员情况进行查询,并取得前述人员出具的《肯特
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
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调查表》;审查发行人关联法人
的工商信息,关联交易合同,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肯
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关联法人工商登记情况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进行查询;要求发行人对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取
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查阅《审计报告》和《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披
露情况;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
东大会确认。
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一)不动产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权如下:
序 权利 权利 面积(�O) 他项
权证号 座落 权利类型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人 性质 土地面积 房屋面积 权利
仙居县福
浙(2020) 国有建设用
应街道现 出让/ 工业
仙居县不动 肯特 地使用权/ 2015.8.4-
产权第 催化 房屋(构筑 2065.8.3
聚区丰溪 房 工业
西路 7 号
仙居县福
浙(2020) 国有建设用
应街道现 出让/ 工业
仙居县不动 肯特 地使用权/ 2009.11.30-
产权第 催化 房屋(构筑 2059.11.29
聚区丰溪 房 工业
西路 7 号
仙居县福
浙(2020) 国有建设用
应街道现 出让/ 工业
仙居县不动 肯特 地使用权/ 2009.9.8-
产权第 催化 房屋(构筑 2059.9.7
聚区丰溪 房 工业
西路 7 号
仙居县经
浙(2021)
济开发区
仙居县不动 肯特 国有建设用 工业 2021.5.13-
产权第 催化 地使用权 用地 2071.5.12
永固橡塑
东侧
赣(2016) 国有建设用
永新县茅 出让/ 工业
永新县不动 江西 地使用权/ 2011.4.18-
产权第 肯特 房屋(构筑 2061.4.17
产业园 房 工业
赣(2022)
国有建设用 出让/ 工业
永新县不动 江西 永新县茅 2020.7.16-
产权第 肯特 坪工业园 2070.7.15
房屋所有权 房 工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位于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室(约 90 �O)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等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面积共计约
物均在发行人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设,不存在**权属纠纷,不会
影响公司对上述房屋的实际占用和使用。且该等房屋主要为辅助性、配套性用
途,面积占比较小,并非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所。
依据《关于印发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办发
2012130 号)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附属用房(包括:配电房、值班室等)
应纳入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但不列入建设
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核算、规划核准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主体验收范围”,基
于前述规定,发行人上述附属用房因无法纳入规划核准和竣工验收范围,无法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均属于附属用房,不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范围,无法办理不动产
权证书。该局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因此对肯特催化作
出行政处罚,亦不会对上述建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部分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
质性法律障碍。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
租赁的房屋如下:
年租金 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用途 租赁期间
(元) (m2)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 杭州市萧山区启迪路 2022.8.1-
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98 号 C-1006-1008 室 2025.7.31
浙江杭州湾信息港高 杭州市萧山区启迪路 2022.8.1-
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98 号 C-1010 室 2025.7.31
(二)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境内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
《商标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截至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取得方式
(2)境外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
境外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取得方式 注册地
WIPO(注册国
家:日本、美
利时、卢森
堡、德国)
WIPO(注册国
家:日本、美
利时、卢森
堡,德国)
WIPO(注册国
家:日本、美
利时、卢森
堡,德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及本所经办律师
登陆**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
有的专利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类别 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专利状态
一种季铵盐制备方法及用季
铵盐制备季铵碱的方法
一种相转移催化剂及其制备
方法及应用
一种金刚烷基三甲基氢氧化
铵碱水溶液
一种四丙基氢氧化铵节能生
氧化铵水溶液
一种高浓度四丙基氢氧化铵
四丙基氢氧化铵
一种钯碳催化剂及其制备
N-乙基-2,6-甲基哌啶的方法
一种分级式能充分反应的反
应釜
一种变频感应加热的化工反
应管道
一种使用反应釜称重装置的
反应釜
一种可控温下排式高硼硅玻
璃反应釜
一种可**化工**风险的
管道式反应器
一种方便反应釜出料的顶底
阀装置
一种化工双锥烘干机出料用
的粉碎机
肯特催化、
江西肯特
肯特催化、
江西肯特
一种聚合物固载季铵盐及其
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金刚烷基三甲基氢氧化
铵的制备方法
一种季铵盐模板剂的制备方
法和应用
一种高温触发润湿反转剂及 肯特催化、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江西肯特
一种多氨基表面活性剂及其 肯特催化、
制备方法与应用 江西肯特
一种无水四丁基氟化铵的制
备方法
一种四苯基苯酚膦盐的制备
方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 1-溴代金刚烷的制备方
法
一种星型多阳离子基化合物
作为**剂的应用
一种星型多阳离子基化合物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星型多阳离子基表面活
性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携带密集电荷的阳离子
应用
短链季铵碱的四室三膜电解
制备并联产氢卤酸的方法
分子筛模板剂高纯度氢氧化
六甲双铵水溶液的制备方法
一种以海泡石为原料快速制
方法
一种三苯基甲基氯化�l的制
备方法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一种同一搅拌轴的分段式搅 肯特催化、
拌装置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一种多段不同温区的反应处 肯特催化、
理装置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肯特催化、
肯特科技
用于化工生产的混液提纯装
置
一种基于化工的滚筒式过滤
装置
一种基于化工的物料精准投
料装置
基于化工实验车间的空气净
化装置
基于化工原料的上下错位式
筛选装置
基于化工原料的快速打散分
拣装置
基于化工生产的尾气预处理
装置
基于用于化工原料生产的多
道烘干装置
一种基于化工生产的多重循
环冷却装置
基于化工的固液混合分离装
置
基于化工的废水综合处理装
置
带清洗刮料结构的加热混料
装置
一种基于化工的废水收集再
利用循环装置
一种带**冷却结构的化工
搅拌装置
一种化工原料的快速抽样提
取装置
基于化工生产的输送式自动
加料装置
基于化工生产的化工原料高
速漂洗装置
基于化工反应釜的预先混合
装置
基于化工的原料单级筛分装
置
基于化工的**搅拌混匀装
置
一种一体化多功能高分子聚
合反应釜
一种肜于化工原料的多道混
配装置
一种使物料更加松散的化合
物常压干燥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带有冷却结构的化工原料滴
加罐
一种用于化工原料的快速冷
却装置
一种有效抑制副反应的化工
合成装置
一种用于化工的废气净化处
理装置
一种带二次混合结构的化合
物搅拌罐
可将电极进行有效固定的化
工电解槽
一种用于化工原料中间体的
快速反应装置
一种**反应的化工生产装
置
一种多工位联动同步分料装
置
一种添加剂滴管催化搅拌装
置
一种具有筛选功能的化工原
料干燥装置
一种化工废水多级净化循环
节能系统
一种水不溶型季铵盐的制备
方法
一种用于�S基三甲氯化铵生
产的蒸馏装置
一种适用于三苯基乙基溴化
�l的粉碎制粒设备
一种三苯基乙基溴化磷粗晶
离心分离过滤装置
一种三苯基乙基溴化�l超重
力脱铵盐装置
一种**氨氮吹脱回收三苯
基乙基溴化�l的回收装置
一种用于三苯基乙基溴化�l
的反应釜
一种含氨尾气吸收制硫酸铵
盐装置
一种生产三苯基乙基溴化�l
用过滤器
一种分离四丙基溴化铵固液
混合物的设备
防止四丙基溴化铵副产品泄
漏的喷雾接料口收尘装置
一种工业窑炉三苯基乙基溴
化�l脱硫脱硝一体化系统
一种防止三苯基乙基溴化�l
结晶沉积堵塞的工艺注水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嘴
一种进料速度可控的三苯基
乙基溴化�l混合罐
一种管式三苯基乙基溴化�l
反应器
一种三苯基乙基溴化�l固液
混合物分离卸料设备
一种含三苯基乙基溴化�l废
水的处理装置
一种用于以氨为原料生产四
丙基溴化铵的冷却结晶装置
一种水解四丙基溴化铵生产
用加料装置
一种用于四丙基溴化铵生产
中热废气的回收装置
一种四丙基溴化铵的生产装
置
一种用于磷四丙基溴化铵生
产的新型搅拌器
一种用于生产磷酸铵盐的反
应器
一种高浓度酸性四丙基溴化
铵沉淀装置
一种四丙基溴化铵用固液分
离装置
一种加氢反应中的防四丙基
溴化铵结晶装置
一种基于光谱技术的四丙基
溴化铵浓度的测量装置
一种快速分离四丙基溴化铵
的新型装置
一种用于化工生产的�S基三
甲基氯化铵固化装置
一种防止四丙基溴化铵结晶
沉积垢下腐蚀的注水分布器
一种以生物质燃料用于四丙
基溴化铵脱水的炉窑
一种应用膜技术生产四丙基
氢氧化铵的绿色环保方法
一种沸石合成废液中提取四
丙基溴化铵的方法
一种用于苄基三甲基氯化铵
生产的脱硝烟气采样装置
一种�S基三甲基氯化铵提液
提取装置
一种用于苄基三更基氯化铵
反应器的烟气取样装置
一种可蒸汽洗涤除氨的苄基
三甲基氯化铵回收蒸发装置
一种液体�S基三甲氯化铵储
存装置
一种�S基三甲氯化铵的水热
法制备系统
一种生产�S基三甲氯化铵的
碳化塔清理装置
一种便于�S基三甲氯化铵倒
料的离心机提升装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槽
一种用于四丁基溴化铵合成
的反应器
一种四丁基硫酸氢铵烘干设
备
一种**的三苯基乙基溴化
�l装袋设备
一种**的苄基三甲基氯化
铵结晶装置
一种苄基三乙基氯化铵回收
装置
一种苄基三苯基氯化磷的回
流装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域名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注册并备案的域名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注册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发表日 取得方式
肯特全程无排放废气处理循环控制软
件
肯特全自动模拟混合数值分析运行软
件
肯特化学检验结果计算和数据处理软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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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清单、本所抽查部分生产经营设备的
购买合同、凭证并查阅《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为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该等设备均由发行人及子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189,689,505.93 元 , 机 器 设 备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值为 8,197,987.55 元。
(四)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目前的主要财产,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了查验:
原件,实地查看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房屋和土地,查验了土地出让合同及出
让金缴纳凭证,查验了发行人自建房屋相关的规划及施工等许可证,查验了发
行人子公司相关租赁合同;
通过**知识产权局网站等网站查询了权属状态、权利变更事项及缴费情况等
信息,前往**知识产权局开具商标注册证明并查询专利法律状态,就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无形资产的情况取得了发行人的说明;
查验了重大机器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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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取得与拥有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资产。发行人以该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1)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签署日期
(万元)
(2)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签署日期
(万元)
烷基氢氧化铵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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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借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 ** **金额
**银行 合同编号及名称 **期限 担保方式
号 人 (万元)
肯 特 催 化 提 供 最 高 额 保 证
**工商银行 5 年,自首
江西 年(永新)字 字 0001 号《**额保证合同》)、
肯特 00026 号《固定 江西肯特提供**额抵押担保
永新支行 起算
资产借款合同》 ( 0150900017-2021 年 永 新 ( 抵 )
字 0005 号《**额抵押合同》)
(2)担保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序 担保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银行 合同编号 担保债权 担保方式
号 (万元)
**工商银行 0120700008-2020 年仙
仙居支行 《**额抵押合同》
**工商银行 0120700008-2020 年仙
仙居支行 《**额抵押合同》
**工商银行 0150900017-2021 年永
永新支行 《**额保证合同》
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期限
**工商银行 0150900017-2022 年永
依照 0150900017-2021 年
(永新)字 00026 号《固
永新支行 《抵押合同》
定资产借款合同》之约定
注 1:肯特催化以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 7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
土地使用权(浙(2020)仙居县不动产权第 0016937 号)进行抵押。
注 2:肯特催化以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 7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
土地使用权(浙(2020)仙居县不动产权第 0016938 号)进行抵押。
注 3:江西肯特以位于永新县茅坪工业园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赣(2022)永
新县不动产权第 0003312 号)进行抵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土地出让合同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10242021A21007),该土地为发行人募投
项目建设用地。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坐落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区
块永固橡塑东侧,土地面积为 66,129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
投资强度要求为: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投资设备和出让价款等)不低于 20,830.6350 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
方米 3,150 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合同或工程
设备采购合同。
(二)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裁
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间不存在以下情形: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出口退税款及其他。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上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主要系保证金、押
金,均系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合法有效。
(五)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进行了查验,包括:审阅发行人正在履
行和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并对该等合同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查验,
包括相关合同的发票以及收发货凭证,对报告期各期末重要应收应付进行函证,
查阅《审计报告》,对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
项明细进行查验;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并前往仙
居县人民法院、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行人是否存在侵权之债进行查询;就
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的主要内容以及发行人是
否存在侵权之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发
行人是否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向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走访并核查发
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并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
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调查表》及
相关承诺。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合同形式及内容合法,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无需办理批准
登记手续,均处于已履行完毕状态或正常履行状态,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之日,不存在不能履约、违约等重**律风险或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
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潜在风险的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活动产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设立至今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进行了查验,
包括:审查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形。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拟
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剥离、收购或出售的计划。
(三)查验及结论
就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本所律师调取并查阅了发行人
的工商登记资料,查阅了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三会
资料及公告文件。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购等情形存在。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就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进行了查验,包括审查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及发行人报告期内修订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
(一)《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了《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序号 章程修改日期 决策程序 制订或修改原因
增加注册资本;根据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对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公**》《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
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公**》等相关规定,
关条款进行修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公**》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的制定及修改已履行了法定
程序。
(二)《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及修改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公
司章程(草案)》由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拟定,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根据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修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
定及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内容符合《公**》《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
构,并对其职权作出了明确的划分。
董事 3 名。发行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
并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
员会。
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均具有健全的议事规则,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
于修订 的议案》《关于修订 的议案》和
《关于修订 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健全的议事
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4 次股东大会。
发行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
发行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0 次监事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召开程序、授权、会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对本
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四)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进行
了查验,包括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合法、合规、真实、有
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4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财务总监 1 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
及关联企业的任职情况(不含合并报表内各子公司的关联任职)如下:
序号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其他任职/兼职单位 任职/兼职职务
肯特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 执行事务合伙人
理
致格机电 投资人
董事、副总经
书
董事、副总经
理
董事、副总经
理
天津谐诚 执行董事兼经理
天津谐诚标准物质研究院有限公
司
天津市冠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精诚众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监事
有限公司
经济学院教授、
天津师范大学 精益生产研究中
心主任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生原微创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 董事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禹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摩尔口腔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
董事
司
祥博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华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副总经理、合规总
宁波华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员工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经法定程序
产生,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任职及
变动情况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项飞
勇、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李晓宇,项飞勇任董事长。
(2)2020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
任正华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王建国、周为利、徐彦迪
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3)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
飞勇、李晓宇、张志明、陈征海、林永平、任正华为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王建国、徐彦迪、陈效东为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三年。
(4)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
项飞勇、李晓宇、张志明、陈征海、林永平、任正华、王建国、徐彦迪、陈效
东。其中,项飞勇为董事长,王建国、徐彦迪、陈效东为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为
杨建锋、马秋芬、徐文良。监事会主席为杨建锋。
(2)2021 年 10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
秋芬为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
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建锋、徐文良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任期三年。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次会议选举杨建
锋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3)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监事会成
员为杨建锋、徐文良、马秋芬。监事会主席为杨建锋,未发生变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的总经理为项飞勇,副
总经理为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吴尖平,财务负责人为孙长山,任期三年。
(2)2019 年 6 月 17 日,孙长山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3)2020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张志
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2020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杨涛
为公司财务总监。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聘任项飞
勇为总经理、聘任张志明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林永平、陈征海、吴
尖平为副总经理、聘任杨涛为财务总监。
(5)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总经理为项飞
勇,副总经理为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吴尖平,董事会秘书为张志明,财
务总监为杨涛。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所发
生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管理人
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王建国、陈效东、
徐彦迪为独立董事,其中陈效东为符合**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三分之一以上;发行人制定了《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选举与罢免程序、职权范围
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设立、任职**及职权范围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四)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进行了查验,
包括:查验发行人最近三年任命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审阅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就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任职**、兼职情况以及对外投
资事项取得其个人出具的确认文件。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
有效。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纳税审核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
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 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
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
增值税 13% 13% 13% 16%、13%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税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15% 25%、15% 25%、15% 25%、15%
城市维护建设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
税 费税计缴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
教育费附加 3% 3% 3% 3%
费税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
加 费税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如下: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肯特催化 15% 15% 15% 15%
江西肯特 25% 25% 25% 25%
肯特科技 25% 25% 25% 25%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
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 2017 年 11 月 13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税
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1733002253 号《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发行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
的税率计缴。
根据 2020 年 12 月 1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税务总局
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2033007968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发行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3 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
发行人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
〔2018〕5 号)和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
(仙县委办〔2018〕37 号)文件规定,公司在 2019 年度符合规上企业 B 类标
准,公司 2019 年度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减免幅度为 80%,减免金额为
土地使用税减免,减免幅度为 100%,减免金额为 256,008.00 元;公司在 2021
年度符合规上企业 A 类标准,公司 2021 年度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减免幅度
为 100%,减免金额为 520,524.00 元;公司在 2022 年 1-6 月符合规上企业 B 类
标准,公司 2022 年 1-6 月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减免幅度为 80%,减免金额为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
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
告期内获得的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财
政补贴如下:
年份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补贴依据
仙居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兑现 2020
年度科技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仙科办20211 号)、《仙居县人
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仙政发
20214 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以工代训补贴职业 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
培训补贴 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
202162 号)
年 1-6
《关于兑现 2021 年度仙居县知识产
月
权创新驱动二十条奖补资金的公
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二十条第二批奖
补资金的公示》
**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
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
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通知》(赣人社发202118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
江省财政厅、转发《浙江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
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
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
通知》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
促进新材料产业发 若干意见>的通知》(仙政发
展补助 202110 号)、《关于促进新材料
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仙政发
2017185 号)
《**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
促进工业经济转型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
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仙县委
工业发展补助
发201681 号)
《关于印发 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省级博士后工作站 《关于印发 补助 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58
号)
《**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
工业与信息化专项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
资金-**贴息 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仙县委
发201681 号)
《区级外贸和跨境电商项目申报工
作的通知》
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度台州市知
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核准类、
金融类补助和奖励项目资金及台州
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建设资金的通
知》(台财社发202126 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
支持企业稳产增产
专项资金
政办函20221 号)
《**永新县委、永新县人民政府
业财税贡献奖励
企业的决定》(永字202215 号)
企业水质采样器补 永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记录确
助 认
《2021 年仙居县高层次创业扶持资
金补助等兑现项目资金合法公示》
《关于组团赴贵州铜仁、凯里参加
生招聘活动的通知》(仙人社函
2022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停产企业补助 态化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
【2015】128 号)
《关于印发 展专项基金
2017162 号)
仙居县科技局、仙居县财政局《关
的通知》(仙科办20201 号)
《关于加快杭州湾信息港产业发展
开发区财政贡献奖
励
201387 号)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
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
补贴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
以工代训补贴职业 202094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
培训补贴 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
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
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938 号)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兑现
二十条奖补资金的公示》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 年度 开管发202138 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
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
题 的 通 知 》 ( 台 人 社 发 2015146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
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0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等 6 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
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139 号)、江西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
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
支持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
202020 号)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生社保
补贴申报说明》、《浙江省人民政
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
见》(浙政发201521 号)
小微企业成长补助 《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金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 2018-20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服务
小微企业**机构、小微企业集聚
发展**平台选树名单的通知》
(浙微组发20212 号)、《关于兑
现 2018-2020 年浙江省小微企业“成
长之星”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
《关于印发 方案>的通知》(仙过年办20211
号)、《关于“我在仙居过大年”活
动名单的公示》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稳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细则>的通
知》(台人社发202042 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批就业见习补
贴
见习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人才政策兑现项目
(安家补贴)
通知》(浙政办发201937 号)
《关于印发 人才政策兑现项目
(招聘补贴)
202065 号)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兑现
识产权创新驱动
二十条奖补资金的公示》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补贴
年)>的通知》(台人社发202030
号)
《关于兑现 2020 年度科技政策奖补
资金的通知》(仙科办20211 号)
《关于做好萧山区支持外贸和跨境
电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创新升级专项
《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永府办抄字2020735 号)
奖励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
服务贸易(外包) 区商务局《关于下达萧山区 2020 年
补助资金 度服务贸易(外包)补助资金的通
知》(萧财企202195 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稳就
吸纳就业补贴》
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
年度 资金
金 的 通 知 》 ( 仙 经 信 20194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经济
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县工
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仙
财企20195 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加强高校**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
见 》 的 通 知 ( 仙 政 办 发 201937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
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失业
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
通知》(浙人社发202010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
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
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赣人社
发202020 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年)>的通知》(台人社发202030
号)
《台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
还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
202048 号)
仙居县科技局、仙居县财政局《关
的通知》(仙科办20201 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
【2015】128 号)
永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新县
永新县鼓励客商投
资奖励
(永府发20144 号)
扶持金 持资金(出口信保)的通知》
《萧山区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两
直”补助政策》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管委会创新 《关于印发 项目补助 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萧开管发201710 号)
出口信用保资金补 《关于申报萧山区 2018 年度外贸扶
助 持资金(出口信保)的通知》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新冠**防疫扶持
于加快兑现应对新冠病毒**疫情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扶持政策的
贴)
通知》(萧政办发20203 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整专项奖补贴 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016253 号)、《工业企业结构调
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杭州市萧山
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萧山区加快外
贸发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金
(萧商2019115 号)
《关于申报 2019 年度萧山区服务贸
易(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金
促进新材料产业发 《关于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
展补助 意见》(仙政发2017185 号)
**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
促进工业经济转型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
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仙县
工业发展补助
委发201681 号)
识产权运营服务体 政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度台州市知
和奖励项目(PCT 金融类补助和奖励项目资金的通
补助) 知》(台市监知202026 号)
录用高校**生补 《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生社保
贴 补贴》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0〕30 号)
**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试行)>的通知》(仙县委发
201746 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
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
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
题 的 通 知 》 ( 台 人 社 发 2015146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年度 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
201535 号)、《关于做好失业保
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
字2017399 号)
高管个税财政贡献 《关于加快杭州湾信息港产业发展
励 201387 号)
《仙居县率先落地困难企业社保费
返还政策》、《仙居县困难企业社
保费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关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临时性减征 2019 年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的通知》、《关于完善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
的总体方案》
《**萧山**、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充满创新
商务局内外参展补 活力的**经济强区的若干政策意
贴 见》(萧委20174 号)、《关于申
报萧山区 2018 年度外贸扶持资金
(出口信保)的通知》
永新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8
科技局付科技项目
经费
的通知》(永科字20192 号)
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永兴县2018年燃煤
永新县 2018 年燃煤锅炉淘汰(改
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
工作方案
【2018】54 号)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商务局《关
于下达 2019 年杭州市第二批商务发
展(外贸)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贸)财政专项资金
(杭财企201951 号)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
权补助资金
收据的通知》
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经济和信息
息化专项资金 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仙财企
20185 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强一
制”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
(仙政发2017182 号)、《仙居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
“三强一制”建设
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仙市监
【2019】14 号)、《关于兑现 2018
年度仙居县“三强一制”建设补助奖
励资金的公示》
仙居县科技局、仙居县财政局《关
的通知》(仙科办20191 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
【2015】128 号)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具有相应的政策
依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的完税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具《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通过税收征管系统对肯特催化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为止税收违法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肯特催化不存在被税务机关查处的
税收违法行为。
具《证明》,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江西肯特能依法履行纳
税义务,按期申报纳税和缴纳各类税款,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偷
税、骗税、抗税、违规欠缴税款等情况,亦不存在因违反**及地方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
分别出具《涉税违法行为审核证明》,通过税收征管系统对肯特科技 2019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12 日的税收违法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肯特科技无被税务
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有关税
收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
够履行纳税义务,未因税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税务机关的重大行政
处罚。
(五)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的税务情况进行了查验,包括:审查发行人的营业执照、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惠批文、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财政
补贴批文,查阅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纳税审核报告》;取得税务主
管机关出具的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的证明。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规定。
真实、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法、合规、真实、有效。
违规行为而受到税务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31024691297949N001V),行业类别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有效期自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止。
(证书编号:9136083068853013X5001V),行业类别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有效期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
(2)肯特催化“台环仙罚字202075 号”行政处罚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肯特催化存在 RTO 出口废气二氯甲烷折算浓度超出
标准限值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款的规定,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肯特催化
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就上述行政处罚:
①肯特催化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整改,立即停止超标排
放,复查时废气达标排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
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
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
闭。”肯特催化被处以警告,属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额度。
③2022 年 1 月 21 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出具《复函》,确认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肯特催化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肯特催化及江西肯特实际生产产品的类别及产量与批复产能不符情况
①肯特催化
能或未取得环评批复、实际产量及产品与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相关
产品产能及范围不**相符的情况。
为解决上述问题,肯特催化及时主动整改,完成了年产 10000 吨季铵化合
物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50 吨 18-冠醚-6 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 2500 吨四乙基
氢氧化铵、2000 吨四丙基氢氧化铵、600 吨四乙基溴化铵、600 吨四丙基溴化铵
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评影响报告并已通过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至复函出具之日,肯特催化已经整改完成。肯特催化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肯特催化能主动供述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
局对肯特催化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产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相关产品产能及范围不符的情况。但截至证
明出具日肯特催化已完成了整改,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再存在超产能或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超范围生产的情况。并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肯特催化各项生产设施均能正
常运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此,该局认为,肯特催
化上述行为不属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违法违规行为,该局亦不会对
肯特催化作出行政处罚。除上述行为外,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肯特催化不存
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我**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②江西肯特
试验的客观需要,存在实际生产的产品类别及产量与环评批复不**相符、实
际生产产品的产量及范围与《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相关产品产能及范围不
**相符的情况。
江西肯特经审批进行异地技改扩能,其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
(茅坪产业园)的新厂区自 2021 年 6 月开始试生产,并逐步将生产活动由原厂
区转移至新厂区。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江西肯特完成**产品转移至新厂
区生产,已完成**整改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再存在实际生产的产品类
别及产量与环评批复不**相符、实际生产产品的产量及范围与《安全生产许
可证》许可的相关产品产能及范围不**相符的情况。
特完成了**整改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环评批复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再
存在超批复范围或超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况。鉴于江西肯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
正常运行,未出现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现象,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并主动报告且
已经整改完毕,因此该局确认江西肯特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
局不会因此对江西肯特作出行政处罚。除上述行为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江西肯特不存在其他违反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
再存在公司产品产量及范围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相符的情况。鉴于江
西肯特上述情况未造成严重后果,未曾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主动报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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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整改完毕,因此该局确认江西肯特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
局不会因此对江西肯特作出行政处罚。除上述行为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江西肯特不存在其他违反我**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安全
管理和环境保护系统,制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安全风险研判和承
诺公告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保证了安全管
理和环境保护体系有效运行。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环境保护体系,公司积
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均能
正常运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
大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未造成不良后果。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肯特催化及江西肯特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规范了
超出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况,并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肯特催化及江
西肯特实际生产的产品类别及产量与环评批复不**相符、实际生产产品的产
量及范围与《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相关产品产能及范围不**相符的行为
不属于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4)其他环境保护情况
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外,其余无行政处罚记录。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
肯特催化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违规现象,肯特催化在此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法规的情形,亦未受到过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调查或行政处罚。
律、行政法规,不存在违反**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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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到过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 2022 年 8 月 3 日查询的肯特科技
《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在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期间内肯特科技在生态环境领域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环保部门网站、应急管理部门网站以及访谈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所在地环保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形。
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8860 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台环建202113 号),同意项目建设。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情况
《证明》(台市监企证2022第 3 号),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
日,未发现发行人因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辖范围内法律法规而
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未发现发行人在该局有股权质押登记、股权冻结记
录。
《证明》,确认经案件管理系统查询,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
日无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记录。
明》,确认江西肯特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和地方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
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
具之日,江西肯特不存在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
为,亦不存在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
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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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市管信证(2022)14 号),确认经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市场准入和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肯特科技无因违法违规被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的记录。根据 2022 年 8 月 3 日查询的肯特科技《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
证明),在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期间内肯特科技在市场监管领
域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政处罚决定书》,因肯特科技主要负责人张志明、安全管理员杨建锋未由主管
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肯特科技作出 3.6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就上述行政处罚:
(1)肯特科技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肯
特科技主要负责人张志明、安全管理员杨建锋在 2019 年 6 月 26 日收到行政处
罚告知书后及时改正并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和 7 月 2 日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考核合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生
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
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肯特
科技被处罚罚款的金额为 3.6 万元,属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较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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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 7 月 30 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就
该项行政处罚,肯特科技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
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肯特科技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确认,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肯特催化不存在因违反我**全生产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明》,确认江西肯特一直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的法律、法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江西肯特不存在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月 1 日至今,除 2019 年 7 月 8 日收到(萧)应急罚2019166 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外,不存在其他违反我**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
情形。根据 2022 年 8 月 3 日查询的肯特科技《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
明),在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期间内肯特科技在安全生产领域
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因严重违反房产、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
《证明》,确认肯特催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未发现因违反**
法律、法规涉及该局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证明》,确认江西肯特自设立以来,能够遵守**及地方房产管理及建筑业
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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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出具日, 江西肯特位于永新县的房产建设及使用不存在重大违反**及地
方房产管理及建筑业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到该局作出的
行政处罚。
《证明》,确认肯特催化自成立以来,能够严格遵守我国房产管理、规划管理
及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肯特催化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系以合法合
规的方式取得,土地出让金已缴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肯特催
化无违反我国房产管理、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违法
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明》,确认江西肯特自成立以来,能够严格遵守我国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
规,江西肯特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系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取得,土地出让金
已缴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江西肯特无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律、
法规的行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未出现因违反**土地管理及规划
管理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因严重违**保险、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
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出具《证明》,确认肯特催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严格遵守**和地方有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按**和地方有关规定合法用工,并为员工办
理各项保险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肯特催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
之日,不存在因违反**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而被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出具《证明》,确认江西肯特在其生产经营中,均能严格遵守**和地方有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按**和地方有关规定合法用工,并为员工办
理各项保险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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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肯特不存在因违反**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而被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明》,确认江西肯特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守**及地方有关医保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暂未发现江西肯特存在违反医保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情形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动保障信用情况证明》,确认经查询浙江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数据库,
肯特科技自 2018 年 1 月至证明出具日期间,未发现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
处理处罚的记录。根据 2022 年 8 月 3 日查询的肯特科技《企业信用报告》(无
违法违规证明),在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期间内肯特科技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分别出具《证明》,确认截止到目前,肯特催化在该**不存在因违反住
房公积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处分别出具《证明》,确认江西肯特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能
够遵守**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缴纳住
房公积金。截止到 2022 年 6 月 30 日,江西肯特在该办事处不存在因违反住房
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心分别出具《证明》,确认肯特科技至今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
(六)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外汇、海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本所律师登陆**外汇管理局官网查询,未发现肯特催化及其子公司
江西肯特、肯特科技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受到过外汇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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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08 号),确认肯特催化自 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在海关未
有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海关处罚的情事。2022 年 7 月 20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台州海关出具《证明》(20222905009 号),确认肯特催化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海关未发现肯特催化有涉及海关进出口
监管领域的违法犯罪记录。
20222912001 号),确认肯特科技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在海关未有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海关处罚的情事。2022 年 7 月
20222912064 号),确认肯特科技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杭州海关未发现肯特科技有涉及海关进出口监管领域的违法犯罪记录。
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函的回复》,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该大队未对肯特催化进行过行政处罚。
明》,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江西肯特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未受过消防行政处罚。
(七)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情况进行了查验,包
括:
项目和已建开工的在建项目所涉及的环评审批及项目环保验收相关批准文件,
查验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评审批文件,环境保护相关资质证书,访
谈了发行人环保负责人员等,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文件。
公积金、外汇、海关、消防等的执行情况,本所律师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并实地走访了相关主管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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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履行的环评手续。
资项目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意见。
建、土地、社会保险、公积金、外汇、海关、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合计 49,887.86 49,887.86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
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
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
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予以补充,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专款专用。
有限公司年产 8860 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1-3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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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并经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公司年产 8860 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台环建
202113 号)。
限公司年产 8860 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台发改能源
202268 号),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
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获得必要的批准、备案。
(二)经查阅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述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上述拟投资项目由发行人自主实施,未涉及与他人合资
的情况,亦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其股东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查验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就募集资金项目及其
可行性进行审议并通过的决议、发行人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部门核准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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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一致性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
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未来几年,发行人将依照“十四五”规划导向,聚焦精细化工、分子筛、
高分子材料、电池电解液等市场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业务持续增长。
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安全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加大环保投入
和提升核心竞争,将公司打造成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
绿色化工企业。
公司将充分利用**产业政策及公司自身的优势,不断探索适合企业成长
的发展路径,同时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平台,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公
司产能、丰富和延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继续保持公司产品在**同行
业中的优势地位。
未来三年,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围绕产品研发、市场开发、
安全环保生产、人才引进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①产品与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将在现有研发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与国
内相关高等院校开展技术研发合作,优化公司现有工艺条件,加快公司产品的
研发及市场应用。公司拟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完善研发体系,创造良好的
研发机制,提高市场反应能力,依靠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②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将高度关注产品**外应用市场的新动向,力求在维持现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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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份额的前提下,通过全球级别的展会、研讨会等形式,增加与客户及潜在
客户接触交流的机会,进一步推进产品在精细化工、分子筛、高分子材料、电
池电解液、油田化学品等方面的市场应用。
③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发展计划
公司认真贯彻**和地方的安全环保政策,严格落实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
坚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预防治理并举,建立健
全企业安全环保生产监控体系,保障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
推行精益管理理念,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资金
投入,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责任心,确保治理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杜绝安全事
故异常情况发生。
④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将加快对各方面**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
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公司将继
续加强员工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研发、生产、销售、管理人才。
另一方面,公司将引进业内**人才,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同时,完善公
司的薪酬考核体系,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员工,制定与公司发展和员工
需求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激发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完善岗位的绩
效考核机制,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帮助员工实现其职业发展。
⑤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计划以上市为契机,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和生
产管理水平,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
业管理制度建设,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及程序,规范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将**梳理生产流程,加强内部管理,以
岗位规范化和生产流程标准化为**,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防范安
全生产风险。
⑥资本市场融资计划
公司上述发展战略与计划的实现,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如若本次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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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成功发行并上市,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时、有效
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将获得资本市场的融资
平台,公司可以合理选择发行新股、债券、获取银行授信等多种形式进行筹集
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未来业
务发展情况,在保证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充分发挥资
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合法性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核查了《招股说明书》,通过查阅
通过检索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发行人所从事业务的产业政策。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文件禁止及限制的事项,也不涉及需要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特殊
许可的业务。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文件并经本所律
师通过“**裁判文书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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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事项。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
过“**裁判文书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信用**”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确认文件、
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裁判文书网”、 “全
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四)查验及结论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核查了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及其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承诺,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符合《公**》《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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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但上述结
论受到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本所律师的判断是基于确信上述各方所作出的确认和承诺及相关描
述是按照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作出的;
(2)由**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民事案件管辖法院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外,
还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原告住所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行
为所在地法院等,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到专属法院的管辖,某些诉讼还
可能会在境外法院提起。对于仲裁案件,通常由合同双方通过协议选择仲裁机
构。对于行政处罚案件,也无法对**各地所有的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就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本所律师无法穷尽对所有可能具有管辖权的相关机构进
行调查。
二十一、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系依据《公**》的规定采取整体变更方式发起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定向募集公司,故本次发行不属于原定向募集公
司增资发行。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已对《招股说明书》的整体内
容,特别是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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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审阅,本所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所引用
的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发
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并报经**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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