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公司”)接受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1%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于本企业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遵守了保密义务。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
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在本企业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企业遵守了保密义务。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知悉范围,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振宇 黄梦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