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
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及研发
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