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总理李强8月29日主持召开**院常务会议,研究在**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将要素市场化改革作为**任务,并逐步推动相关改革的不断深化。
回顾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脉络,不难发现其始终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同频共振。早期改革聚焦于商品市场的培育,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的配置效率瓶颈逐渐显现,技术、数据等新型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标志着我国要素改革从“单点突破”进入“系统推进”阶段。此后,各地在要素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例如,在土地要素领域,浙江等地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技术要素领域,北京、上海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这些局部探索为此次综合改革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层面的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
然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仍面临不少深层次挑战。具体来看,土地要素存在“城乡分割”与“集约利用不足”的双重难题,部分地区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僵化,难以匹配产业发展需求;人力资源要素面临结构性错配,高端人才向一线城市过度集中,中小城市和县域面临“引才难、留才难”;数据要素是改革的新难点,产权界定模糊、交易规则缺失、安全与隐私保护不到位,导致数据资源“沉睡”现象突出;资本要素则存在防范“脱实向虚”风险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近年来的改革已取得初步突破。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一系列问题,仍需通过综合改革试点,进行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下一步需紧扣“市场决定、自主有序、**公平”的目标,以区域试点的“敢闯”“敢试”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首先,要强化制度供给,为要素流动搭建规则框架。针对不同要素的特性,加快完善产权界定、交易流通、收益分配等基础制度。对于技术要素,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制度,让创新者有回报、有动力;对于数据要素,要加快制定数据产权登记、交易监管、安全保护等标准,推动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让数据可确权、可交易、可监管。
其次,要鼓励因地制宜,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差异化探索。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要素禀赋各不相同,试点改革不能“一刀切”。东部地区可聚焦技术、数据等新型要素,探索要素集聚与**配置的路径,如上海、广东可依托科创**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数据要素交易与应用示范基地;中西部地区可**推进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吸引劳动力就近就业,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改革提供样板。
此外,要注重协同联动,推动要素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衔接。要素市场化配置不是孤立的改革,需要与营商环境、财税金融等改革协同推进。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要素配置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要健全要素价格调控机制,既要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也要加强宏观调控,避免要素价格大起大落,保障民生和公共利益。同时,要建立改革试点的评估与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要素充分流动,经济才能活力充足。我们期待以综合改革试点破局激发要素活力,以制度创新破解配置难题,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更大突破,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