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 2 号
楼 607-321 室
一致行动人:吴海林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一致行动人:吴海江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厂南路 1 弄
一致行动人:吴君亮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号
一致行动人:吴汝德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村阙长街
一致行动人:吴君美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写。
二、本报告书已**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华燃气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
指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投资
首华燃气、上市公司、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自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首华燃气科技(上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
指 海)股份有限公司 27,216,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变动/本次股权转让
体数量为 271,721,538 股)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庆礼关于首华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 指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厚得妙景 指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海林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9月14日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2号楼607-32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384RG82Q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
经营范围 发放**等**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年9月14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2号楼607-321室
联系电话 021-64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其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吴海江 有限合伙人 48.75 48.75%
吴汝德 有限合伙人 14.69 14.69%
吴海林 执行事务合伙人 12.77 12.77%
吴君美 有限合伙人 12.19 12.19%
吴君亮 有限合伙人 11.60 11.60%
合计 - 1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吴海林 男 无 ** 3326241968****211X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住权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首华燃气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吴海林 男 无 ** 3326241968****211X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住权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弄 否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吴海江 男 无 ** 3326241970****2114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住权
上海市松江区厂南路 1 弄 上海市松江区厂南路 1 弄 否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吴君亮 男 无 ** 3326241972****2153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住权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号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958 号 否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吴汝德 男 无 ** 3326241941****2118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住权
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村阙 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中街
否
长街 村阙长街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吴君美 女 无 ** 3326241975****0024
是否取得其他**
住所 通讯地址
或地区**居住权
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
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路 否
路
(二)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首华燃气股权、或者通过海德投资持有首
华燃气股权外,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
为了在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保持一致行动,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
吴汝德、吴君美五人于 2008 年 1 月 3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市公司 15,12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上述五人控制的海德投资,海德投资自动作为
一方加入 2008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并根据该协议的约定行
使其表决权。2019 年 2 月,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变更登记。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及经营安排,同时引入能够
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投资者,促进上市公**
期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转让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计划。
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及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7,216,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0.02%,海德投资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
汝德、吴君美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4 年 11 月 26 日,海德投资与刘庆礼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人民币 33,067.44 万元
的价格向刘庆礼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 27,216,000 股股份,转让价格为 12.15 元/
股(以下简称“原交易”),交易完成后,海德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解除,受让方变更为厚得妙景,信
息披露义务人以人民币 33,067.44 万元的价格向厚得妙景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
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
例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专用账户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专用账户股
(股) 例 份数后总股 (股) 例 份数后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海德投资 27,216,000 10.02% 10.05% - - -
吴海林 9,384,700 3.45% 3.46% 9,384,700 3.45% 3.46%
吴君亮 9,377,000 3.45% 3.46% 9,377,000 3.45% 3.46%
吴汝德 1,332,450 0.49% 0.49% 1,332,450 0.49% 0.49%
海德投资及
其一致行动 47,310,150 17.41% 17.47% 20,094,150 7.40% 7.42%
人合计
注 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总股本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具体数量为 271,721,538 股;回购股份专用账户持有数
量为 867,7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总股本为 270,853,798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刘庆礼
丙方(受让方):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 27,216,000 股**售流通股(占总
股本的 10.0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5 元(不低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收盘
价 11.53 元/股的 8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33,067.44 万元(大
写金额:叁亿叁仟零陆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四)支付方式
甲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分二期支付。
**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期转让款”)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大写金额:壹亿元整)。各方确认,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大写金额:壹亿元整)转让价款视为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
了**期转让款。如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则甲方应在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
向乙方退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大写金额:壹
亿元整)。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二期转让款”)为人民币 23,067.44
万元(大写金额:贰亿叁仟零陆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自收到**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的 1 个月内,乙方向甲方
支付。
(五)股份交割
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着手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申请手续。本次股份转
让的交割日为甲方向丙方转让的标的股份登记于丙方名下的日期。如本次股份转
让涉及监管部门审批,双方应按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在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材
料前将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提交监管部门审批,并签署和提供审批所需的法律文件
或证照。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完成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可以经各方协商一致变更
和补充。对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各方正式签署后生效。变
更的部分及补充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在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付款之前,若交易所就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交易
反馈了相关修改及/或补充意见,则双方应在收到交易所相关意见后积极配合修
改及/或补充相关条款或资料,若交易所的回复意见触及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的实
质性条款且经双方友好协商仍无法达成修改方案的,则本次股份转让终止,本协
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缔约过失或损失赔偿责任;甲方应退还丙方已
支付的转让款,其中**期转让款按照协议约定直接退还至乙方。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四、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为 27,216,000
股股份,占比 10.02%,均为**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
中 23,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已取得质权人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
书面同意函。海德投资将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办理过户之前解除股份质
押。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吴海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海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海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君亮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汝德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吴君美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 300483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州大道 18 号阳明**中
称 合伙) 人注册地
心 2 号楼 607-321 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无□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7,216,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0.02%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27,216,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0.02%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协议转让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计划。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及相关权益变
内继续增持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本次股权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证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需取得批准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吴海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吴海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吴海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吴君亮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吴汝德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吴君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