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瑞浦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欣、何可人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36.SH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24 号)核准,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
瑞浦”、“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5.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229.86 万元。上述资
金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818 号验资报告。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1,204.439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9.5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099.9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易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165.6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23)第 0520 号验资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
导,现就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内容和**,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及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管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核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各项义务。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 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
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等不存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
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行充分信息披露。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份回购制度。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 回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
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 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
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 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
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大负面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15 个
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该等事项。
露义务。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3,000 万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关联董事王林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专门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机关采 会议审议,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明确意见。除此
取强制措施; 之外,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未出现其他该等事项。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 该等事项。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对上市公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况如下:
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
踪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
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
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 需资金 并以 募集资 金等额 置换的 核查 意
见》;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国泰海通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
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
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要产品为模拟集成电路芯片。随着市场竞争
的加剧以及终端客户对产品个性化需求的不断提高,行业中新技术、新产品不断
涌现,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终端客户需求不断升级更新现有产品并研发
新技术和新产品,需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
争力。如果公司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或研发进度低于预期,则可能致使公司产
品及技术被赶超或被替代,进而导致公司已有技术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给
公司未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在集成电路行业,关键技术人员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技术人员
的稳定与公司正常经营和技术创新息息相关。未来,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
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或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公
司将无法吸引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会出现人才流失的情形,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产品的整个工艺流程,对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
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如果因个别人员保管不
善、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失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
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模拟集成电路行业正快速发展,众多**外企业试图进入这一领域,行业内
厂商则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与行业内
**大型厂商相比,各方面仍然存在**的提升空间。如德州仪器和亚德诺,拥
有上万甚至十几万种模拟芯片产品型号,几乎涵盖了下游所有应用领域。一旦这
些**企业采取强势的市场竞争策略,或公司未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
趋势,则公司的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作为以研发为本的 Fabless 模式厂商,公司**重视研发投入。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65,563.13 万元、55,430.77 万
元、57,705.71 万元和 26,849.6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 36.76%、
技术未能突破、相关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是公司研发进度较慢,相关产品推出
市场后未获认可,公司将面临研发投入难以收回、市场开拓出现滞缓等风险,对
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采用 Fabless 模式经营,供应商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报告期
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的采购关系。由于集成电路行业的特殊性,晶圆厂
和封测厂属于重资产企业而且市场集中度高。受晶圆、封测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影
响,公司的供应商呈现较为集中状态。如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
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变化,可能导致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出货,或导致公司
采购成本增加,可能对公司获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管理、
内部控制等方面将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不
能适应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可能发生业务发展导致的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47,653.1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10,255.68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21.52%。如果公司未来下游
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
管理,就可能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从而使公司存在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的风险。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库存管理,加强市场预测,灵活调整生产计划,
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和渠道,以确保经营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
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了**的商誉。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商誉金额为 68,464.48 万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
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92%、12.73%。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需在未来至少每年
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若未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创芯微产品市场份额有所下
降、经营恶化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其未**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形成的
商誉将会存在减值风险,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在集成电路行业,**人才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竞争优势的主要
因素之一。在公司快速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健全公**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因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以信号链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为主。报告期公司信号链
产品毛利率为 50.37%,电源管理产品毛利率为 38.12%。公司综合毛利率会受产
品售价、产品结构、终端市场等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市
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的迭代升级和创新,若公司
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
品成本,或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等将导致公司发生产品售价下降、产
品收入结构向低毛利率产品倾斜等不利情形,不排除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甚
至出现下降的可能性,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根据《**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
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和《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45 号)的有关规定,于 2021 年度,公司申报成为**鼓励的**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2019 年度为公司弥补累计亏损后税务认定的**获
利年度)起,**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同时,部分子公司也享受集成电路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若未
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公司不再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了较强的周期性特征。近年来,宏观经
济、全球贸易及**局势等多重因素,给全球集成电路供应链及产业格局带来扰
动。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波动,会使行业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行业
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范围涵盖信息通信、工业控制、监控安全、医疗健康、仪器仪
表和家用电器、新能源与汽车、消费电子等众多领域,业务发展情况与下游市场
需求密切相关。近年来,**政治和宏观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因
素增大。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不及预期,下游市场需求面临增长**甚至发生下滑
的情形,或将导致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需求下滑,若公司未能及时成功拓展新客
户,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随着近年来**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有关国
家针对半导体设备、材料、技术等相关领域颁布了一系列针对**的出口管制政
策,限制**公司获取半导体行业相关的技术和服务等。**局势瞬息万变,一
旦**贸易摩擦的状况持续或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经营受限、订单减少或
部分供应商无法供货等局面,若公司未能及时成功拓展新客户或供应商,极端情
况下可能出现公司的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形,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任一股东依其可实际
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任一股东均无法
通过其提名的董事单独决定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结果或控制公司董事会。尽管公司
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仍
可能产生**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
能电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建
设的项目“临港综合性研发**建设项目”“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测试**建设项目”正逐步实施。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
市场或其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则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不能按期完成或投产后盈利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且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会导致相应的折旧增加。上述情况将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完成收购创芯微 100%股权后,公司业务范围在扩大的同时,在企业文
化、管理团队、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均面临整合风险。公司能
否提高创芯微的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是公司收购完成后面临的管理风
险。公司将进一步做好子公司融合工作,推进管理制度、流程的融合,加强内部
控制与子公司管理制度建设;保持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进行团队和
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培训机制,营造良好企业发展氛围。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2025 年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94,914.95 50,668.28 8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68.67 -6,563.8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8.68 3,762.64 76.44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37,822.36 530,108.59 1.46
总资产 627,105.95 620,089.22 1.13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6 上年同期
增减(%)
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50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0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 -1.19 增加 2.4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8.29 50.96 减少 22.6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7.33%,主要受益于工业、汽车、通信及消费
电子等细分市场需求成长,且通过与创芯微的业务融合,公司实现了在工业、汽
车、通信、消费电子四大市场的**布局,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公司整体出货量
和营收实现大幅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已连续 5 个季度实现增长,2025 年第二季
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 25.03%,净利润环比增长 222.07%。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68.67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15.3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69.52 万元,扭亏为盈。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所处的
终端市场需求增长及公司合并创芯微,公司营业收入显著增加;另外,报告期公
司加强了研发、销售、管理等各项费用的管控,有效控制了相关费用的增长,使
得相关费用并未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大幅增加。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76.44%,主要系本报告期
内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且公司根据订单及销售预测增加备货综合影响所致。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
年同期改善,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扭亏为盈所致。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8.29%,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22.67 个
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
额为 2.6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98%。尽管研发投入**额有所增加,但由于
其增长幅度低于同期营业收入 87.33%的增长幅度,因此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模拟集成电路的设计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长期聚焦高性
能、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产品研发策略并持续投入资源,在模拟和数模混合芯片
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并以此开发了涵盖信号链、电源管理的多品类模拟
芯片和数模混合芯片产品,持续推出在成本、性能、集成度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
竞争力的模拟和数模混合芯片,为客户提供更加**的解决方案。凭借多年的研
发积累,公司已拥有基于 BCD 工艺的静电保护技术、高压隔离技术、高精度数
模转换技术、大电流线性电源设计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通过专利
布局形成深厚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壁垒,为技术创新构筑知识产权护城河。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有效的**发明专利 17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9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81 项。
芯片产品的质量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基础。公司秉承“为客户提供具有成本
竞争力、无缺陷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方针,持续改进并完善整体质量管理
体系和关键流程。公司按照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的**标准建立了严格完善的质
量保障体系,部分企业内部标准高于**标准,并从产品研发、可靠性验证、封
装测试、生产等全流程,以行业高标准全链管控芯片品质,保证产品高质量交付。
公司自建的车规级芯片测试**已正式投入运营,报告期内,测试**正式通过
了 IATF16949 质量体系认证,公司自主测试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助于为客户与市
场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性能的车规级芯片产品。
公司将每一位员工视为公司合作伙伴,努力营造平等、互相帮助、互相成就
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推行股权激励计划,将公司
的长期发展成果与员工进行共享。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团队建设,核心团队成员均
具有多年模拟集成电路领域专业背景和丰富行业经验。报告期内,结合公司战略
布局和人才发展观,公司持续引进海内外的**人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
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 62.95%,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 60.58%,同时,
公司与多所高校开展合作,致力于通过产教融合开展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
用,以期共同培养更多**的集成电路学科专业人才。公司中长期发展所需的人
才基础进一步夯实。
公司采用灵活的 Fabless 轻资产经营模式。为保证公司产能需求,在晶圆制
造、封装测试供应端方面,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紧密协作,积极协调上下游产
业链进行资源整合,将市场和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并持续推
进与供应链合作伙伴的技术合作,根据公司新产品开发需要,助力供应链伙伴进
行工艺创新,实现协作共赢。公司自建的车规级测试**产能逐步上量,可支持
车规产品等测试需求,以应对行业产能波动带来的影响。
公司秉持为客户“提供创新、具有**竞争力的模拟与数模混合产品和解决
方案,建立公平信赖、互相成就的合作关系,赋能全球智造”的使命,凭借**
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取得了众多行业龙头**客户
的认可,积累了大批优质终端客户,目前产品已覆盖工业控制、新能源和汽车、
信息通信、监控安全、医疗健康、仪器仪表、消费电子等众多领域。结合客户需
求,公司不断对销售与客户服务体系进行调整,逐步形成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的销售模式;通过年度代理合作伙伴大会等形式,不断优化和完善经销商培训及
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与经销商的协同,为更多客户提供完整的技术、产品和商
务支持。同时,公司持续开启销售的全球化布局,已在美国、日本、韩国、德国
设销售支持**,提供优质便捷的本地化支持。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2025
项目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年 1-6 月)
费用化研发投入 26,849.67 25,821.72 3.98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26,849.67 25,821.72 3.9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减少 22.67 个百
(%) 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通过专利
布局形成深厚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壁垒,为技术创新构筑知识产权护城河。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 6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46 项、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 286 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17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9 项,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 281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年初余额 12,310.47
加:年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24,323.34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36,633.81
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984.28
本报告期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加: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31
本报告期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320.50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27,991.3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
币 16,955.16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累计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年初余额 24,839.24
加:年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76,700.00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101,539.24
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328.86
本报告期支付发行费用 -
加: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8.59
本报告期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696.19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71,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16,955.16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 年 1-6 月,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
管理人员的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ZHIXU 董事长、核心
ZHOU 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
FENG
理、核心技术 9,360,361 9,161,459 -198,902 减持计划实施
YING
人员
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 欣 何可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