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41,887股;
? 本次回购价格:3.00元/股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
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按 3.00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 441,887 股。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自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期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一封
匿名反馈意见的信件,监事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广州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穗国资批〔2021〕
审议通过了《关于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认为本次
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就的决议》,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
除**个限售期,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
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196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0,854,528 股。2023
年 9 月 22 日,上述 10,854,528 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3.52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 564,529 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回购手续,并按
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
等相关手续,并在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和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
条款进行相应修改。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述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决
议》,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第二
个限售期,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186 人,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7,720,188 股。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3.27 元/股的回
购价格回购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
手续,并在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和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条款进
行相应修改。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
决议》,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第
三个限售期,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174 人,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7,115,017 股。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3.00 元/股
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 441,887 股;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回购手续,并按照相关
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
手续,并在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和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条款进
行相应修改。
二、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6 名激励
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1 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
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
备激励对象**及条件。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 417,405 股进行回购注销。另有 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按 70%给予解除限售,剩余 30%(即 24,482 股)由公司
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股数共 441,887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1,887 股,授予价
格为 3.82 元/股。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按本计划规定出现需由公司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形的,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
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
回购。”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其中 2021 年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2022 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2023 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2024
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3.82 元/股-0.82 元/股=3.00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需大于 1。
综上,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3.00 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
金。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
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此,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合计 3,506,306,868 -441,887 3,505,864,981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实际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2 人调整为 174 人,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56,904 股调整为 7,115,017 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亦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和核心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
的价值。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
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符合
《公**》《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及回购注销数量、
价格的确定符合《公**》《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