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 1-6 月公司
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4,947,154.47 元。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净
利润 66,735,650.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19,359,373.92 元,减去 2025
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30,503,115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 655,591,909.44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13,432,309.86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 年半年
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613,432,309.86 元。
(三)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
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 股 本 102,676,000 股 扣 除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回 购 专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503,11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
配计划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
合理诉求,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