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
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 号)以及《关于**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
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梁华特以
及董事、**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
下:
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以**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
时间为准。
额不超过 15,900.00 万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假设本次
发行数量为 7,9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 15,886.9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
用等影响。
**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2.36 万元。假设
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4 年基
础上按照持平、增亏 20%、减亏 2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测算如下:
项目
总股本(万股) 10,710.85 10,687.98 11,477.98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5,886.9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79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0,211.37 -10,211.37 -10,211.37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112.36 -12,112.36 -12,112.36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5 -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0.95 -0.9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13 -1.13 -1.13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13 -1.13 -1.13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0,211.37 -12,253.65 -12,253.6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112.36 -14,534.83 -14,534.83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1.15 -1.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1.15 -1.1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13 -1.36 -1.36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13 -1.36 -1.36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0,211.37 -8,169.10 -8,169.10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112.36 -9,689.89 -9,689.89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76 -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 -0.76 -0.7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13 -0.91 -0.91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13 -0.91 -0.91
(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
披露》
(证监会公告〔2010〕2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会有所增加,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
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则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
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
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己根据《公**》《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
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规模**的内资半导体封
装测试企业之一,是我**资半导体封装测试服务商中少数具备较强的质量管理
体系、工艺创新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企业之一。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使公司的资金实力进一
步提高,实现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公
司将进一步提高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并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研发
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科学统筹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实现稳健
发展,从而**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
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规定,公司己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
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梁华特以及董事、**管
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梁华特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梁大钟、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及关联方梁华特承诺如
下: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董事、**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