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分析报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
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论证分析,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用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
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以及《关于**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
报措施合理、可行。
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
正)》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及**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