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
(以
下简称“部分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
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
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
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01,435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6.6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63,446.3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769,436,550.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260 号)。
根据《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入额 拟投入额
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
项目(一期)
合计 86,000.00 78,000.00 76,943.6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浙 商 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13902041510919 112,051.59
浙 商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60000110120100048636 206,935,599.73
小计 207,047,651.32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部分设备选型调整,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误,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结合募
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
期)”,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收益/利息并
拟投入募集 节余募集资金 待支付款项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扣除手续费
资金 A 注 (D=A-B C) E
B 等 C
高端海洋装备能
源系统项目(一 62,000.00 41,664.00 368.77 20,704.77 5,704.48
期)
注:
“收益/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中的利息包含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所有利息。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合理、**、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对各
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展,同类型设备国产替代比原规划的进口设备采购成本**。公司根据上述情况
及时调整部分设备选型,在保证募投项目对设备性能需求的前提下,节约了设备
投资。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的投
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万元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到支付期
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0,704.77 万元(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
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
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
造更大的利益。
八、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
致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于通光线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