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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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 6.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5,999,869.6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286,624.2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
合计 117,539.68 116,000.00 74,328.66
注:“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备案名称为“惠州恒铭达电子材料与通信器件产业升级建设项
目”。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金额合计 74,328.66 万
元。
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入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总额均不发生变化。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
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为非保本型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投资本金安全且不为非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
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
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进行审计。
益情况。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
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 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七、 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